民警查获的野猪。通讯员供图
野猪夹、单管猎枪、热成像仪、头灯等狩猎装备一应俱全,大到野猪,小到黄麂、斑鸠都不放过,打点野味好过年?日前,宁海警方通报说,已有多名“猎户”因此落网。
1月20日晚上9点,宁海县公安局力洋派出所民警在胡陈乡大赖进行夜间巡逻时,发现附近山上有一辆车形迹可疑。
“停车熄火,打开后备箱!”民警立即上前盘查,驾驶员不情愿地下车走到车尾。打开后备箱,一头野猪正在剧烈挣扎,旁边还有一只死掉的黄麂和野猪夹、绳子等捕猎工具。
民警立即将车上3人带回调查。钱某、严某、王某3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临近年关,3人想上山打点野味过年,遂从北仑跑到宁海胡陈,当天便抓到了一头野猪和一只黄麂。不料遇到民警巡逻,被抓了现行。
让民警意想不到的是,一个小时后,第二组巡逻民警在巡逻至胡陈王家渡村附近时,发现一名可疑男子竟持枪站在山边。民警立即上前将男子控制,并搜出气枪、热成像仪、头灯等装备。
经询问,男子交代气枪是其之前购买,一直藏匿在家中。当天晚上想趁天黑打几只斑鸠解馋,不想被巡逻民警当场抓住。
无独有偶。日前,宁海县一市边防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非法持有枪支并猎杀野生动物。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为童某、曹某等人。次日凌晨,民警赶赴黄坛某山林,将童某、曹某等4人当场抓获,缴获已捕杀的黄麂1只,单管猎枪2把、子弹20发,红外热成像仪1部以及照明系统若干。
目前,三起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森林警察提醒广大群众,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不管狩猎的目的是否涉及营利,只要情节严重,都将构成犯罪。宁波晚报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林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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