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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规资部门出台10条措施 今年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6万亩以上
2022-01-27 10:38:00 稿源: 甬上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前出台10条措施,围绕加快项目落地、发挥激励作用、拓展用地空间、要素保障提质增效等四个方面,助推经济2022年“开门稳”“开门红”。

  第一条,创新项目选址预审。解决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缺乏上位规划依据的问题。允许“三调”调查为建设用地又难以恢复原状的,暂按永农调出进行用地预审。确需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且已列入十四五规划的,经市政府同意纳入在编国土空间规划或相应法定规划,可作为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

  第二条,鼓励项目提高层级。争取使用国家计划指标和统筹补充耕地指标。凡申请省统筹补充耕地的,市配套补充耕地指标10%。

  第三条,提前预支计划指标。确保急需建设项目用地提前获批。2022年,安排市统筹计划指标9500亩,按季度预支。1月15日前,预安排区县市计划指标5400亩。使用市统筹计划指标的项目,同步全额配套规划指标使用额度。

  第四条,统筹调配补充耕地指标。补充耕地指标优先保障市以上重点项目,仍有缺口的可申请在市域范围内统筹调配周转,周转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严格实行信用制管理。

  第五条,实施增存挂钩机制。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超额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10%以上,奖励计划指标100亩、补充耕地指标50亩,近三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面积达到2000亩以上(含),上浮10%。通过采取撤销批文、盘活核销等办法处置“批而未供”土地的,按处置面积的50%奖励计划指标。

  第六条,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2022年,全市确保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1万亩,盘活存量土地1.6万亩。两项任务均超额完成20%以上的区县市,优先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第七条,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2022年,全市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6万亩以上,计划做地8万亩以上。健全做地激励机制,探索将城市分批次报批的新增建设用地和已批已填空置闲置和低效利用围填海纳入土地储备统一开发利用。

  第八条,开展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优先选择耕地提质增量潜力区、近期急需建设的市级重点片区(项目)、存在较大环境安全和疫情防控隐患的区域,开展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工作。

  第九条,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深入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全域全要素变化监测,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允许容缺受理;建立林地许可预审机制;全力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矿产资源需求;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办法,有序推动“带规划设计方案”出让和“工业标准地”出让。

  第十条,深化“三服务”活动。建立局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和重大项目用地报批通报制度,开展2022年重大项目用地报批集中攻坚指导服务。继续实行重大项目服务专班保障制度,落实重大项目用地报批挂图作战。

  “科学选址,能够有效促进规划过渡期项目加快落地;强化统筹,能够积极发挥计划、额度和占补指标激励作用;节约集约,能够有利于拓展新增建设用地空间;优化服务,能够确保要素保障提质增效。”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宁波晚报记者 周科娜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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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规资部门出台10条措施 今年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6万亩以上

稿源: 甬上 2022-01-27 10:38:00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前出台10条措施,围绕加快项目落地、发挥激励作用、拓展用地空间、要素保障提质增效等四个方面,助推经济2022年“开门稳”“开门红”。

  第一条,创新项目选址预审。解决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缺乏上位规划依据的问题。允许“三调”调查为建设用地又难以恢复原状的,暂按永农调出进行用地预审。确需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且已列入十四五规划的,经市政府同意纳入在编国土空间规划或相应法定规划,可作为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

  第二条,鼓励项目提高层级。争取使用国家计划指标和统筹补充耕地指标。凡申请省统筹补充耕地的,市配套补充耕地指标10%。

  第三条,提前预支计划指标。确保急需建设项目用地提前获批。2022年,安排市统筹计划指标9500亩,按季度预支。1月15日前,预安排区县市计划指标5400亩。使用市统筹计划指标的项目,同步全额配套规划指标使用额度。

  第四条,统筹调配补充耕地指标。补充耕地指标优先保障市以上重点项目,仍有缺口的可申请在市域范围内统筹调配周转,周转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严格实行信用制管理。

  第五条,实施增存挂钩机制。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超额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10%以上,奖励计划指标100亩、补充耕地指标50亩,近三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面积达到2000亩以上(含),上浮10%。通过采取撤销批文、盘活核销等办法处置“批而未供”土地的,按处置面积的50%奖励计划指标。

  第六条,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2022年,全市确保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1万亩,盘活存量土地1.6万亩。两项任务均超额完成20%以上的区县市,优先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第七条,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2022年,全市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6万亩以上,计划做地8万亩以上。健全做地激励机制,探索将城市分批次报批的新增建设用地和已批已填空置闲置和低效利用围填海纳入土地储备统一开发利用。

  第八条,开展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优先选择耕地提质增量潜力区、近期急需建设的市级重点片区(项目)、存在较大环境安全和疫情防控隐患的区域,开展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工作。

  第九条,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深入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全域全要素变化监测,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允许容缺受理;建立林地许可预审机制;全力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矿产资源需求;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办法,有序推动“带规划设计方案”出让和“工业标准地”出让。

  第十条,深化“三服务”活动。建立局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和重大项目用地报批通报制度,开展2022年重大项目用地报批集中攻坚指导服务。继续实行重大项目服务专班保障制度,落实重大项目用地报批挂图作战。

  “科学选址,能够有效促进规划过渡期项目加快落地;强化统筹,能够积极发挥计划、额度和占补指标激励作用;节约集约,能够有利于拓展新增建设用地空间;优化服务,能够确保要素保障提质增效。”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宁波晚报记者 周科娜

编辑: 杜寅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