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王岚
今天一早,宁波市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吴正法接到市市场监管部门通知:上午去来福士的三江超市和和义大道的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跟踪评价。“之前已被告知今天会安排检查,具体涉及哪几家超市都是临时抽取。”他告诉记者,自已做监督员已经8年,做“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跟踪评价还是首次。
记者从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今年我市新组织“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跟踪评价活动,邀请食品安全监督员、消费者代表等社会监督力量,随机抽取若干家食品经营企业进行跟踪评价,督促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100%公开展示,跟踪评价发现问题100%闭环管理。
什么是“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简单说就是“品质超市”升级版。省级认定公布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和市级认定公布的“品质超市”列入首批“放心食品自我承诺”范围。
目前,全市已建成18家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37家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超市、133家市级食品安全规范超市。这188家“品质超市”均参与自我承诺活动,公开承诺从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设、食品安全自查、食品采购来源、食品销售过程、员工健康管理、场所环境卫生等方面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从‘品质超市’建设到‘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强调的是企业主体责任,社会共治是核心。”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元刚表示,这是企业食品安全理念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深刻转变,是政府食品安全管理从部门主导向企业自律转型的风向标志。“在全国,这样做的宁波是首个。”
跟踪评价结果如何管理?陈元刚表示:纳入企业信用管理,对守信企业、失信企业采取不同的激励惩戒机制。品质超市严重失信的予以摘牌处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严格查处。
通过要求超市对食品安全管理加强自我要求,并通过社会监督加强管理,使职能部门可以从繁杂的日常监管中抽身,但并不意味着就此放手。“我们将更多精力集中在培育更多品质超市,以及重点监督管理上。”据《宁波市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2021年至2023年,每年新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3家以上,“食品安全示范超市”5家以上,“食品安全规范超市”50家以上。
据最新发布的2021年度品质超市第三方评估报告显示,全市超市总体食品安全情况良好,共有浙江浙海华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宏泰分公司、宁波银辉物美超市有限公司、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海曙胜丰分公司等3家单位符合“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要求;14家单位符合“食品安全示范超市”建设要求;71家单位符合“食品安全规范超市”建设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由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编著的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培训教材《超市食品安全基础管理操作指南及培训教材》,由中国法制出版社正式出版。“该书编制历经五年,零基础入门,获得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等食品业内人士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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