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教科书最小用字不得小于“小5号字”
每行之间的行距应不小于3毫米
教学多媒体不应出现可察觉的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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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青少年近视防控,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适用范围
该标准对教科书、教辅材料、学习用杂志、课业簿册、考试试卷、学习用报纸、学龄前儿童学习读物,以及普通教室照明灯具、读写作业台灯和教学多媒体等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纳入管理。
新标准适用于企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等生产、制作、经营或提供的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
对教科书及考试试卷要求
■ 小学一、二年级用字应不小于3号字,汉字以楷体为主。
■ 小学三、四年级用字应不小于4号字,汉字以楷体和宋体为主,由楷体逐渐过渡到宋体。
■ 五至九年级和高中用字应不小于小4号字,汉字以宋体为主。
■ 目录、注释等辅文用字可参照正文用字适当减小,但小学阶段最小用字应不小于5号字,初中和高中阶段最小用字应不小于小5号字。
■ 小学一、二年级行空应不小于5.0mm;小学三、四年级行空应不小于4.0mm;其他各年级行空应不小于3.0mm。
对学龄前儿童读物要求
■ 字号应不小于3号字,楷体为主。目录、注释、拼音等辅文用字应不小于5号字。
■ 行空应不小于5.0mm。
其他要求
■ 课业簿册要图案、文字印刷清晰完整,不应有明显污迹。
■ 学习用报纸要墨色均匀,深浅一致;印迹清晰,不应有影响识别的糊字;不应有明显水印。
■ 教学多媒体不应出现可察觉的闪烁,符合蓝光防护要求,使用时屏幕亮度不应过大。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