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宁波市众信职业培训学校校长于丹
中国宁波网记者 徐欣
“直播带货中产品质量问题频出,虚假宣传乱象横生。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困难,税务合规问题更是时有发生。头部直播带货明星月入百万、年入千万,网红直播引发千万人追捧。直播带货发展势头迅猛,但各类问题层出不穷。”于丹代表认为,对直播带货的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加快规范直播带货行业发展已是当务之急。
近年来,短视频营销和直播行业迎来发展新机遇,直播卖货一度火爆。预计今年受疫情“宅经济”影响,市场规模将突破9000亿元。近期在抖音上,剧情类的账号涨粉效率较高,其次是网红、搞笑类的账号,甚至有账号通过男扮女装两天吸粉近200万。
“整个直播带货体系当前面临比较严重的数据造假问题。”于丹分析,在这个体系中,其本身的收入模式是按照两边来形成的。一方面是坑位费,另一方面则是直播带货的流量分成。要想获得可观的坑位费,需要前期大量的直播带货数据作为支撑,才有可能实现分成,所以直播带货体系的数据造假就变得难以避免了。在一般情况下平台48小时就要给主播进行结算,但无理由退货期却是7天,所以借助这个时间差,直播带货网红通过虚假流量赚钱。网络短视频及直播成“脱缰野马”,在给人们带来全新娱乐体验的同时,网络直播也因其野蛮生长而良莠不齐、乱象丛生,网络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为此,于丹建议,要建立短视频运营及直播行业的诚信评价机制,对直播带货有违法行为的主播除进行处罚外,应列入黑名单,并纳入社会诚信考核体系。要明确和压实平台的责任。平台也应自我备案或是第三方备案,且对主播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出台规范化培训、资质门槛、提高主播门槛、直播中的人员身份动态管理及核验等举措。严厉查处伪造企业名称、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的非法主体网站和无证无照经营、缺乏资质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抓住明星、网红等重点监管对象,让其承担与流量相适应的责任。例如,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行为的,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广告法》承担相关责任。短视频及直播角色、内容提倡正能量,严禁高频次、长时间为吸引流量而采取男扮女装反串现象和行为,被举报者取消直播资格。
于丹呼吁提高监管手段及监管能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尽快建立网络交易监管系统,严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打击网络直播带货营销违法行为。12315热线要及时受理并核查处置,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刷单炒信以及不公平格式条款、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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