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捐款(资料图片)
中国宁波网记者 吴向正 通讯员 高鹏 李哲 文/摄
4月24日,记者从市慈善总会获悉,2022年市本级“慈善一日捐”活动近日正式启动。
“慈善一日捐”是一项动员全民参与的大型慈善公益活动,号召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捐出一天的收入或节约一天的开支,共促慈善事业发展,今年已是第23次举行。在去年的“一日捐”活动中,共有490家单位、43032人次参加市本级“一日捐”活动,捐款总额达1174.54万元。
为加快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继续做好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市本级“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据介绍,“一日捐”活动遵循依法组织、广泛发动、重在参与、捐款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捐款方式多样,包括现场捐款、邮政汇款、银行转账、互联网捐赠(微信、支付宝)等。今年“一日捐”活动的口号是“凝聚爱心力量 助推共同富裕”,5、6月份在市本级和各区县(市)同步开展。
此外,宁波市慈善总会已启用财政电子捐赠票据。通过“宁波慈善”微信公众号在线捐赠的爱心人士,可在捐赠后直接“点击申请票据”,按提示操作申请票据即可。通过网银转账、支付宝等渠道捐赠的爱心人士,在捐赠成功后请关注“宁波慈善”微信公众号,回复“捐赠票据”,按提示进行操作申请票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各捐款单位和个人可凭市慈善总会开具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办理企业、个人所得税抵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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