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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宁波一地通报非法违规办学查处情况
2022-05-11 15:13:00 稿源: 宁波晚报生活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精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规办学行为,区教育局与区综合执法局形成联合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并实行一案一通报。

  ①线索来源:群众举报

  ②检查时间:2022年5月8日15:40

  ③检查地点: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茗园路1号

  ④证照情况:无办学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消防安全设施、无教师资格证。

  ⑤检查情况:居所内布置有1间教室,配有电脑、投影仪、课桌椅等设施设备;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李某正通过投影仪对两名初中学生进行数学学科培训。

  ⑥处置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取缔违规办班,立即遣散学生,向当事人李某送达责令限改通知书;并将学生信息反馈给相关学校,责令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根据立案标准视情况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温馨提示: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须在培训主体、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方面同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在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含线上和线下)开展培训。如您有相关非法违规办学的线索,请及时向区教育局或区综合执法局进行举报。举报热线:区教育局89389710;区综合执法局12345。

  镇海区教育局

  2022年5月10日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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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宁波一地通报非法违规办学查处情况

稿源: 宁波晚报生活号 2022-05-11 15:13:0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精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规办学行为,区教育局与区综合执法局形成联合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并实行一案一通报。

  ①线索来源:群众举报

  ②检查时间:2022年5月8日15:40

  ③检查地点: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茗园路1号

  ④证照情况:无办学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消防安全设施、无教师资格证。

  ⑤检查情况:居所内布置有1间教室,配有电脑、投影仪、课桌椅等设施设备;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李某正通过投影仪对两名初中学生进行数学学科培训。

  ⑥处置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取缔违规办班,立即遣散学生,向当事人李某送达责令限改通知书;并将学生信息反馈给相关学校,责令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根据立案标准视情况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温馨提示: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须在培训主体、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方面同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在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含线上和线下)开展培训。如您有相关非法违规办学的线索,请及时向区教育局或区综合执法局进行举报。举报热线:区教育局89389710;区综合执法局12345。

  镇海区教育局

  2022年5月10日

编辑: 杨丹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