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点赞不予处罚的柔性执法。
中国宁波网记者 陈朝霞 通讯员 刘炎昊 吴欢欢
“虽然收到了处罚决定书,但是不予处罚的柔性执法让我感到暖心,下次一定注意规范停车。”今天,市民徐女士谈到前几天收到的一张海曙区集士港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柔性执法,依旧感慨。
原来,当天执法队员在巡查时发现有辆私家车停在集高路旁的绿化带上,完成现场取证后,在车辆上留下了《接受调查通知书》。
为此,徐女士找到中队,表示当时因为丈夫在集高路附近的工地出了事故,时间紧急,工友开着她丈夫的车停在绿化带后,乘救护车护送丈夫离开了。
队员了解情况后,鉴于其事出紧急,也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对其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执法队员调查取证。
无独有偶,段塘街道粮丰街上一水果店也因“首违不罚”免去了处罚。当日,段塘中队队员巡查时发现沿街水果店有擅自店外放置、吊挂有碍市容物品的行为,经执法队员纠正后,店主立即清理干净店外放置、吊挂物品,未造成危害后果,执法队员不予处罚。
“以前,店家收到《处罚决定书》会有抵触情绪,现在只要店家轻微违法后主动纠错,就能获得‘被原谅’的机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段塘中队中队长邵军平说。
据悉,这是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建立的包容审慎免罚执法机制,该机制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海曙特色”《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施行动态管理机制。
海曙发放“首违不罚”决定书。
此前,海曙已将“损坏城市绿地”“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等80个事项纳入“不罚”清单,如今推出“首违不罚2.0”版本,拓展了人防(民防)、水事管理、气象等执法领域共100项违法行为,同样纳入“首违不罚”范围,截至目前,已作出“首违不罚、轻微不罚”186件。
“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的过程,也是找准‘放管’平衡点的过程,以‘温馨提示’代替‘刚性罚单’,以‘首违不罚’体现‘柔性执法’,实现‘无罚’胜‘有罚’的作用。”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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