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宁波市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常升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常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上半年至2013年下半年,被告人徐常升利用担任宁波市粮食局购销储备处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副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储备粮购销、轮换、代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