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
进一步做好12号台风“梅花”防御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园区防指,市防指成员单位:
今年第 12 号台风“梅花”预计将于 14 日下午至夜里在我省三门到舟山一带沿海登陆,防台风形势十分严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彭佳学书记、汤飞帆市长先后召开会议,对防御工作作出全面动员部署。市防指已于13日17时启动了防台风I级应急响应。为抓住台风登陆前的有限时间,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进入迎战状态。从台风的预报登陆地点和时间来看,“梅花”台风正面袭击,将对我市造成严重影响,我市将面临大风、暴雨、高潮多重考验。当前正值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重要关口,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一个目标、三个不怕、四个宁可”的防汛防台理念, 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严格落实防汛防台救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的包保责任,把防御 12 号台风“梅花”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立即进入迎战状态,态度要坚决,行动要迅速,措施要有力,抢抓时间窗口,高效组织防台工作。
二、及早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各级各部门要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加强临灾巡查检查,加快避险转移,确保人员安全。尤其是做好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低洼易涝、沿海和海岛景区、沿海低标和病险海塘、农家乐、沿海养殖、危旧房、在建工地、工棚等高风险区域人员的疏散、转移避险工作,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存疑也转,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要加强转移人员和在港渔船管理, 在预警未解除和安全未确认之前,严禁转移擅自回流或渔船擅自出港。
三、全力确保城市安全运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户外广告牌、行道树、路灯、路牌等市政公用设施、高空设施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做好高空塔吊的防护措施,严防高空坠物伤人;要加强城市排水管网、排涝泵站等设施的检修,落实城市河道、低洼易涝地区、社区地下室、地下商超、地下停车场等重点部位的防洪排涝措施,提前预置应急排涝设备和抢险力量,做好排涝抢险准备;要细化防御方案,切实做好防风防雨防潮措施,根据“五停”工作预案落实相关停工、停课、停业、停市、停止户外活动等措施;各地要统筹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合理调整台风影响期间核酸检测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四、切实加强抢险救援准备。要切实加强抢险队伍和救援物资的统筹调派,动员社会救援力量积极参与抢险救援。宁波军分区、武警、公安、消防救援、民兵等要集结待命,充分发挥抢险救援主力军的作用,随时出动,做好防台抢险救灾工作。自然资源规划、建设、交通、水利、综合执法、电力、通讯、供水等部门要加强基础设施管理,做好防台应急保障和抢险技术准备工作,在重点地段和关键部位提前预置应急排涝设备和抢险力量,做好排涝抢险一切准备工作。
五、广泛开展防台宣传引导。要加密宣传和信息发布频次,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短信、网络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台风信息,宣传防台风知识,引导民众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六、严格遵守防汛防台纪律。要强化防汛防台纪律,层层落实防台风各项责任制,把防台工作落实到岗、到人,防汛责任人要坚守岗位直至防台响应解除。对属地责任人在岗履职情况进行实时抽查,确保各项防台措施有效执行,发现玩忽职守、擅离职守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宁波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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