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通知发布
考试招生怎样进行?
有哪些要求?
一起来看内容要点
考试分专业和文化两部分
专业考试:省统考和校考
省统考:我省实施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时装表演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摄制类这8类省统考。各统考类别考试时间、考点及有关要求,详见2023年各类别省统考报考简章。使用我省专业省统考成绩的院校专业可参照《浙江省艺术类各统考类别对应的专业范围》(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附件)确定统考类别。
我省省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进行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我省省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考生须参加我省统考的类别由高校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
校考:我省省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对于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
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高校应使用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或采取线上考试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初选,再组织现场校考,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确有必要为我省考生单独设点组织校考的,高校可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与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考点高校签订协议书,商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有关高校现场校考规模及其他考务安排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高校校考合格证按专业发放,每个专业校考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
文化考试:语数外加三门选考
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科目满分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50分;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为选考科目,由考生结合报考院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自主选择三门作为选考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
批次志愿设置与录取规则
批次志愿设置
艺术第一批:所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专业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第一批实行传统志愿,设院校志愿2个,每个院校志愿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第二批:除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和已列入艺术第一批录取外的所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专科专业。艺术第二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各类别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填报。
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第一批录取前进行。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为填报志愿的唯一网站,所有艺术类考生均须按我省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否则不予录取。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具体填报办法另行下发。
招生录取规则
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录取:按招生高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分数线由招生高校自主划定,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艺术第一批中其他高校本科专业的艺术类文化分数线按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确定。第一批招生时,省教育考试院通过“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网络辅助管理平台”向高校提供考生信息,高校根据考生信息按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二批录取:分类别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投档比例为1:1.第二批录取分两段。根据考生艺术类综合分成绩,各类别第一段按实考人数的60%确定,第二段按实考人数的90%确定。第二段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计划,经学校申请,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扩大比例征求志愿。投档时,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分类别以美术、音乐等8大类的综合分成绩为投档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综合分成绩相同情况下,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投档。
综合分成绩和位次计算规则:
艺术类综合分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类别具体折算方法为:
美术、音乐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省统考成绩*7.5*60%。
播音主持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统考成绩*7.5*20%。
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
考生综合分位次分类别按综合分成绩确定。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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