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龙山镇防办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某村一家购物中心在明知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仍未落实“守小门”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予以停业整顿3天的处罚。据执法人员介绍,商家未严格执行“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阴性证明),未监督顾客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顾客扫了码,并未做到认真查看,严重违反了“小门”管理相关规定。
此次疫情发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各镇(街道)持续加大防疫宣传力度,组织监管队伍对各地经营场所“小门”管理进行全面排查和执法监督,督促责任主体落实疫情相关政策。自11月20日以来,全市已关停违反疫情相关规定的各类经营场所55家,其中餐饮店11家、超市9家、宾馆3家、服装店3家、农贸市场26家、其他3家。
市疫情防控办提醒,各类公共场所、单位不能放松,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继续加强“小门”管理,严格落实“一扫三查”,督促进入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对老年人与小孩群体进行“反向扫码”帮助其完成核验。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单位)。对执行“小门”管理不到位的场所(单位)和个人,情节严重或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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