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黄合 通讯员 蔡雨妗 俞旦
“没关系,我可以帮您操作……”在一声声“阿姨”“叔叔”的亲热叫唤中,受害者将手机交到曾经的“银行工作人员”手中,让其直接购买“理财产品”,殊不知恰恰中了圈套。
近日,经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曾是银行工作人员的赵某(化名)因诈骗罪被余姚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相应刑罚。在此之前,他利用老年客户的信任,瞄准老年群体“大多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特点,累计骗取钱财227万余元。
赵某是余姚本地人,大学毕业后进入余姚某银行工作,主要负责个人理财项目,许多老年人购买理财产品时都是他一手经办的。
2021年,赵某从银行离职。为了维持高消费的现状,他向朋友借钱并支付高额利息。渐渐地,无法偿还借款的他,萌生出骗取老年人养老金的念头。
同年9月,赵某敲开了曾经的客户孙老太家的大门。他说,自己在搞一个投资理财项目,年息回报高达10%;为了打消后者顾虑,他当场写借条给她,写明若有资金风险,由自己一方赔付,同时一并交出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孙老太之前也在赵某处购买过理财产品,对这个小伙子也比较信任,于是就转给赵某27万元。没过多久,孙老太如期拿到高额利息,后又继续向赵某追加投资至37.9万元。
尝到“甜头”的赵某继续如法炮制,找到另一个曾经的客户王老太。2022年1月,赵某借口帮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王老太操作网上银行,当面让王老太输入银行卡密码,然后将其卡里的189万余元进行了“一顿操作”,并告知王老太已成功“购买了理财产品”,只要等着坐收利息就好。
8个月后,赵某又来到了老客户周大爷家中,一下子说可以帮他开通网上银行业务,一下子说可以帮他在网上购买理财产品。被各种“话术”搞得晕头转向的周大爷干脆把手机交到赵某手中,后者直接将账户里的1万元转入了自己的“腰包”。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发现,这些老年朋友往往生活相对闭塞,容易出于路径依赖信任一些机构的工作人员。但不得不说,防人之心不可无,购买理财产品还是应当前往正规机构办理正规手续,要小心警惕各种承诺高息返利、上门服务私下签订认购协议等诈骗情形。”承办检察官提醒说。
同时,针对不少老年朋友因为不会操作手机被不法分子钻空子的情况,检察官也提醒,希望老年朋友遇到这样的情况,积极向子女、亲友寻求帮助,“子女也可以在空余时间耐心教老年人如何使用智能手机,保障老年人财物安全的同时加强与老年人的沟通交流。”
在检察院、法院与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的多方协调下,赵某在法院判决前退还退赔王老太80万元,退还退赔孙老太21.939万元,退还退赔周大爷1万元,并取得3名被害人的谅解。
最终,余姚市人民法院考虑到赵某有自首、退赔、谅解等情节情节,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