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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副市长走进法庭 起因竟是这件小事
2023-05-29 21:21:00 稿源:  

  5月29日,杭州开庭的一起“民告官”案件,引来众人“围观”。

  杭州中院二审一起行政诉讼案。被告席上,坐着杭州市副市长宦金元。前来旁听的,有杭州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县(区、市)分管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200余人。

  这次,为什么有市领导出庭应诉?这类案件,为什么总是引来这么多人“围观”?

  一

  当天案件的争议点,原本是一件小事。

  徐某某因为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2021年6月被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被责令改正并罚款45万元,同时向他邮寄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但徐某某一直没有履行。直到2022年1月,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出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徐某某向杭州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表示自己没收到快递。

  杭州市政府调查发现,虽快递单上签收的“徐某某”并非他本人所写,但根据送达地址确认书、快递人员投递前的电话确认等情况,根据日常经验可认定文书已送达,于是以超过复议期限为由,驳回了徐某某的行政复议申请。

  徐某某诉至上城法院。法院一审认为,杭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并无不当,驳回徐某某诉讼请求。徐某某不服,上诉到杭州中院。

  这次开庭,徐某某表示已认识到此前环境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表达了协调意愿。杭州市政府也表示,为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愿意在法院组织下进行协调。

  由于快递签收的一个小细节,相关争议却不断放大,最终酿成行政诉讼。对此,宦金元在庭审中表示,行政机关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和“细节决定成败”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防范行政执法风险。

  对市领导坐上被告席,外行看热闹,内行看的却是“门道”。可以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一环,既有利于更快、更好地解决矛盾纠纷,又能进一步保障公平正义。

  仅2022年,浙江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就达到6769件,一审出庭应诉率为98.92%,已连续7年上升。除集中复议案件外,浙江省政府主要部门一审应当出庭案件负责人应诉率达100%。

  老百姓告官能见官,是时代的进步,也是法治浙江进程的深入。如今,无论是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还是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抑或没有依法支付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待遇等,群众都能随时打官司。

  “民告官”越来越成为家常便饭的背后,是政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体现。允许并积极接受普通百姓状告政府,有勇气直面老百姓的意见,政府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的理解、拥护与支持。

  二

  全国首个“民告官”案件,就发生在浙江。

  1988年,苍南县舥艚镇农民包郑照经镇城建办批准,造了3间三层楼房,但县里以房子建在防洪堤上为由,将包家已竣工的楼房炸掉了1米多。包郑照将县政府告上法庭,时任苍南县长黄德余出庭应诉。

  这起案件有多轰动?法院第一次开庭时,“黄牛”将旁听证炒到了200元一张,几乎是当时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包家将孙子取名“包诉讼”来纪念那场官司。

  包郑照并不是一个人。当越来越多的人像他一样拥有了这样的法律维权意识,国家层面也在迅速作出反应,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4月颁布。

  可以说,“民告官”是时代进步和民主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公正处理政府与群众关系的一种透明且令人信服的方式。

  有数据显示,从1990年起,全国“民告官”案件急剧增多,2007年首次突破10万件。

  在法律颁布的30多年来,随着法治观念的转变,“民告官”的内容和形式也发生着巨大变化。

  首先,范围更广。地方有关部门暴力执法、不作为、胡乱作为的情况越来越少,“民告官”越来越集中到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破产等经济社会方方面面领域。

  其次,形式更完善。避免基层法院受制于地方行政机关,经最高法院批准,高级法院可确定若干法院跨区域管辖行政案件。写起诉书有困难的群众,还能口头起诉。

  第三,效果更明显。越来越多群众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行政机关也倒逼端正工作作风、主动发现问题、积极改进工作方式。

  特别是2014年11月,行政诉讼法修订时新增了一处: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2020年6月,最高法院又发布规定,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予以细化。根据该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

  不仅如此,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还可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

  一场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庭审,成为领导干部最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民告官”的变化,有着深刻的社会发展背景,折射出地方政府从“官本位”向“民为先”理念转变,也反映了政府职能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过渡。

  三

  大禹治水,功在疏导。

  行政诉讼虽已十分便捷,但并不是所有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矛盾纠纷都要靠“民告官”来解决。更本质、更高效的,是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有法律专家说,“民告官”案件往往胜诉率不高。但只要有胜诉,就提醒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不能减弱,要深入反思、举一反三,做到不留死角。

  有关部门不仅要时刻紧绷着一根弦,查找工作不仔细、不到位的地方,还要通过多种渠道,尤其是面对面的方式为群众做好沟通、解释和服务。同时,也要注意提高行政复议的有效性。

  在今年4月浙江召开的“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系列主题首场新闻发布会上,“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被作为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的一项重大成就,向全社会发布。

  其中不仅提到,浙江的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数量,位居全国第一;还提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浙江模式”,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采纳吸收,为全国改革探路。

  长期以来,行政复议存在对外多个口子收案,百姓找不到、找不准;对内缺乏统一规范指导,案件办不好、功能没发挥等问题。

  为破解难题,浙江从2017年6月起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一级政府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构,集中履行本级政府及部门行政复议职责,并率先打造行政复议数字化平台,对2019年以来全省行政复议案件中的违法行政问题进行“数字绘图”,有关部门项目化推进、销号式管理,精准遏制屡纠屡犯,“治标”更“治本”。

  涉及老百姓的民生问题,制度很重要,是保障,而对每个个体而言,实实在在的结果更关键。数据显示,通过行政复议,浙江5万余件行政争议止步于诉前,政府自我监督、主动纠错行政行为2万余个,调解成功率、案结事了率不断提升。

  将矛盾纠纷更多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这是“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的有机结合,也是浙江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两个示范区”要努力的方向。而所有这一切努力的最终意义,莫过于让“民告官”背后的无奈,少一些,再少一些。潮新闻 记者 钱祎 通讯员 王华卫 王方玲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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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副市长走进法庭 起因竟是这件小事

稿源: 2023-05-29 21:21:00

  5月29日,杭州开庭的一起“民告官”案件,引来众人“围观”。

  杭州中院二审一起行政诉讼案。被告席上,坐着杭州市副市长宦金元。前来旁听的,有杭州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县(区、市)分管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200余人。

  这次,为什么有市领导出庭应诉?这类案件,为什么总是引来这么多人“围观”?

  一

  当天案件的争议点,原本是一件小事。

  徐某某因为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2021年6月被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被责令改正并罚款45万元,同时向他邮寄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但徐某某一直没有履行。直到2022年1月,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出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徐某某向杭州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表示自己没收到快递。

  杭州市政府调查发现,虽快递单上签收的“徐某某”并非他本人所写,但根据送达地址确认书、快递人员投递前的电话确认等情况,根据日常经验可认定文书已送达,于是以超过复议期限为由,驳回了徐某某的行政复议申请。

  徐某某诉至上城法院。法院一审认为,杭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并无不当,驳回徐某某诉讼请求。徐某某不服,上诉到杭州中院。

  这次开庭,徐某某表示已认识到此前环境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表达了协调意愿。杭州市政府也表示,为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愿意在法院组织下进行协调。

  由于快递签收的一个小细节,相关争议却不断放大,最终酿成行政诉讼。对此,宦金元在庭审中表示,行政机关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和“细节决定成败”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防范行政执法风险。

  对市领导坐上被告席,外行看热闹,内行看的却是“门道”。可以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一环,既有利于更快、更好地解决矛盾纠纷,又能进一步保障公平正义。

  仅2022年,浙江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就达到6769件,一审出庭应诉率为98.92%,已连续7年上升。除集中复议案件外,浙江省政府主要部门一审应当出庭案件负责人应诉率达100%。

  老百姓告官能见官,是时代的进步,也是法治浙江进程的深入。如今,无论是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还是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抑或没有依法支付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待遇等,群众都能随时打官司。

  “民告官”越来越成为家常便饭的背后,是政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体现。允许并积极接受普通百姓状告政府,有勇气直面老百姓的意见,政府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的理解、拥护与支持。

  二

  全国首个“民告官”案件,就发生在浙江。

  1988年,苍南县舥艚镇农民包郑照经镇城建办批准,造了3间三层楼房,但县里以房子建在防洪堤上为由,将包家已竣工的楼房炸掉了1米多。包郑照将县政府告上法庭,时任苍南县长黄德余出庭应诉。

  这起案件有多轰动?法院第一次开庭时,“黄牛”将旁听证炒到了200元一张,几乎是当时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包家将孙子取名“包诉讼”来纪念那场官司。

  包郑照并不是一个人。当越来越多的人像他一样拥有了这样的法律维权意识,国家层面也在迅速作出反应,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4月颁布。

  可以说,“民告官”是时代进步和民主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公正处理政府与群众关系的一种透明且令人信服的方式。

  有数据显示,从1990年起,全国“民告官”案件急剧增多,2007年首次突破10万件。

  在法律颁布的30多年来,随着法治观念的转变,“民告官”的内容和形式也发生着巨大变化。

  首先,范围更广。地方有关部门暴力执法、不作为、胡乱作为的情况越来越少,“民告官”越来越集中到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破产等经济社会方方面面领域。

  其次,形式更完善。避免基层法院受制于地方行政机关,经最高法院批准,高级法院可确定若干法院跨区域管辖行政案件。写起诉书有困难的群众,还能口头起诉。

  第三,效果更明显。越来越多群众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行政机关也倒逼端正工作作风、主动发现问题、积极改进工作方式。

  特别是2014年11月,行政诉讼法修订时新增了一处: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2020年6月,最高法院又发布规定,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予以细化。根据该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

  不仅如此,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还可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

  一场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庭审,成为领导干部最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民告官”的变化,有着深刻的社会发展背景,折射出地方政府从“官本位”向“民为先”理念转变,也反映了政府职能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过渡。

  三

  大禹治水,功在疏导。

  行政诉讼虽已十分便捷,但并不是所有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矛盾纠纷都要靠“民告官”来解决。更本质、更高效的,是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有法律专家说,“民告官”案件往往胜诉率不高。但只要有胜诉,就提醒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不能减弱,要深入反思、举一反三,做到不留死角。

  有关部门不仅要时刻紧绷着一根弦,查找工作不仔细、不到位的地方,还要通过多种渠道,尤其是面对面的方式为群众做好沟通、解释和服务。同时,也要注意提高行政复议的有效性。

  在今年4月浙江召开的“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系列主题首场新闻发布会上,“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被作为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的一项重大成就,向全社会发布。

  其中不仅提到,浙江的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数量,位居全国第一;还提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浙江模式”,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采纳吸收,为全国改革探路。

  长期以来,行政复议存在对外多个口子收案,百姓找不到、找不准;对内缺乏统一规范指导,案件办不好、功能没发挥等问题。

  为破解难题,浙江从2017年6月起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一级政府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构,集中履行本级政府及部门行政复议职责,并率先打造行政复议数字化平台,对2019年以来全省行政复议案件中的违法行政问题进行“数字绘图”,有关部门项目化推进、销号式管理,精准遏制屡纠屡犯,“治标”更“治本”。

  涉及老百姓的民生问题,制度很重要,是保障,而对每个个体而言,实实在在的结果更关键。数据显示,通过行政复议,浙江5万余件行政争议止步于诉前,政府自我监督、主动纠错行政行为2万余个,调解成功率、案结事了率不断提升。

  将矛盾纠纷更多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这是“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的有机结合,也是浙江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两个示范区”要努力的方向。而所有这一切努力的最终意义,莫过于让“民告官”背后的无奈,少一些,再少一些。潮新闻 记者 钱祎 通讯员 王华卫 王方玲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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