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教育部阳光招生工作要求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2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73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宁波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24〕104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要求,平稳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全省统一考试工作(以下简称“中考”),深化高中段学校招生改革(以下简称“中招”),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北仑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进一步健全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学校优质特色发展,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成长。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时间安排
2024年中考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23〕275号)实施。全省统一命题的中考计分考试科目、时间、分值和形式如下:
以上学科笔试均采用答题卷答题,考生在考试中不得使用计算器。各学科考试公布成绩保留整数位。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测认定手部残疾、重度弱视或持有手部残疾证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区教育局核定,可免予考生科学实验操作测试,其科学实验操作测试成绩按“中考科学学科笔试成绩×0.063”(实验操作测试总分10分与科学学科笔试总分160分比值)计算后判定等第。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测认定听力残疾或持有听力残疾证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区教育局核定,可免予考生英语听力考试,其英语听力考试成绩按“中考英语学科笔试成绩×0.2”(英语听力考试总分20分与英语学科笔试总分100分比值)计算。
(二)成绩发布及复核
中考成绩于2024年7月2日16:00前对外发布。考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初中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由学校在规定时间统一向区教育局复核。成绩复核主要核查成绩处理各环节有无差错,不重新评卷。考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不查阅试卷。成绩复核结果由学校告知考生。
(三)志愿填报
1.2024年,北仑区志愿填报采用“三个批次、平行志愿”方式。
2.报考志愿根据高中段招生学校类别分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含技工学校)两类。另外,3+4试点项目和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提前录取,一经录取,其他学校不再录取。
3.填报志愿必须规范、慎重,须明确报考志愿情况。填报时应符合相应高中段学校对考生综合素质测评水平的要求,报考志愿一旦确定,一律不得更改,涂改作废。考生于6月14日前在北仑区中考中招管理系统上完成志愿填报。
4.各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但不得强迫、命令或代替包办,志愿应由考生和家长自主决定。《志愿确认表》必须由考生和家长签名,不报考招生计划内高中段学校的考生和家长也应在《志愿确认表》中的相应意见栏中签名。
(四)考试收费
根据《关于调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138号),考生须交纳招生考试费65元/人。
三、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
(一)计划招生
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原则上按本年度初中毕业生100%升入高中段学校的要求。2024年我区高中段学校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二)录取批次
202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实行三个批次录取。第一批次为北仑中学17班(其中“育英班”1班48人另行招生)、柴桥中学13班(其中“文创班”2班)、泰河中学4班、明港中学3班(其中美术特长生招生1班)、滨海国际合作学校6班以及大榭中学1班。第二批次为柴桥中学6班、泰河中学8班(其中体育特长生招生1班)、明港中学9班(其中美术特长生招生2班)、大榭中学9班、北仑职高30班以及区外普高。第三批次为市统筹的职技学校。
滨海国际合作学校民办班(日语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学校自主招生。
(三)录取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的原则;
3.城乡统筹、全区统招与优质示范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指标直接分配到校相结合的原则。
(四)录取办法
2024年各类高中段学校招收录取新生时,继续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中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和数学两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五科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被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不得要求顺延至下一志愿或退档改投到其他志愿学校。
落实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2024年,北仑中学实行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根据招生计划实行统招录取。北仑中学分配名额为招生计划的65%,按各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在全区各初中中考报名学生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实行最低分控,确保分配到校的名额录取率达到95%。余下的招生指标及最低分控后收回指标实行按学业成绩全区统招。定向分配学生须为在我区同一初中学校具有完整3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若有学生处分未被撤销或有违法行为的,则无定向分配招生参与资格。
(五)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北仑中学继续实施强基计划,共4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后由学校组织实施。
(六)做好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1.推进我区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化发展,优化普高学校特色招生管理。具体特长生招生办法详见附件3。
2.滨海国际合作学校民办班(日语班)1班,自主招生。学生应参加2024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权重不低于30%,如要组织测试,时间不得早于5月下旬。录取前,需将备录取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
(七)做好中外合作项目招生
2024年北仑中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暂停招生。滨海国际合作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计划90人,其中跨区域招生根据市局计划实施。学生应参加2024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权重不低于30%,如要组织测试,时间不得早于5月下旬。录取前,需将备录取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
(八)做好中职(技工)学校招生
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推动产教深度融合,推进区域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人才培养,适当扩大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招生数量。继续做好职普融通育人模式改革,北仑职高与明港中学合作在北仑职高举办职普融通班2班,共90人。强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服务产业能力,鼓励中等职业学校紧密对接区域产业链,积极申报新专业。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合招生、协同育人,深化现代学徒制试点。技工学校招生由市统筹实施。
(九)做好中考各项加分工作
归侨及华侨子女、回内地的港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户籍考生在中考总分基础上加6分投档。所有现役军人子女在中考总分基础上加6分投档,具备其他条件的军人子女按《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执行(省厅如有新文件,则按新文件执行)。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加分具体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考生在各类项目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大一项加分分值计入中考总分,不累计加分。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阳光招生”运行机制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工作要求,加强对中考中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监督。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报考资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高中段招生管理
全面落实招生工作“十个严禁”要求,任何初中学校未经中考,不得向高中段学校(包括技工类学校、成教机构和院所等)输送生源。规范高中段学校收费行为,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等行为。要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浙江省高中段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强化高中段学校新生学籍审核工作,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
(三)强化宣传管理
各校要加强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使广大考生、家长及时了解有关政策和要求,及时回应家长关切。高中段学校不得到初中学校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以免影响教学秩序及招生秩序。学校要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对志愿填报的指导服务工作。坚决查处学校发布与本校办学实际不相符的虚假宣传行为,严禁高中学校发布高考成绩等信息。
(四)强化违规督查问责
建立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过程监管,设立专门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和受理申诉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对违反“十个严禁”的学校坚决查处,对中考报名工作审核不严而产生缺考、漏考或导致学生使用虚假、失效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学校、参与教师予以追责问责。对违反招生规则和招生纪律的高中段学校,取消学校当年一切评优评先资格,民办高中段依照规定削减招生计划。违规招录的学生,一律不注册学籍。
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574-89383966
举报电话:0574-89383999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6日
附件1:2024年北仑区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附件2:2024年北仑职高招生计划表
附件3:2024年北仑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2024年北仑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中考中招改革精神,衔接《浙江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打造一批高水平“学科中心”“学科特色”“体艺特色”普通高中,现就我区普通高中特长生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一体化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多元发展。
(二)坚持特色发展。深化学校特色办学基础,积极探索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培育具有北仑区标识度的品牌办学项目,提升特色办学质量。
(三)坚持科学布局。从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有利于学校特色多样发展、有利于落实五育并举,科学布局布点特长生招生项目,统筹招生规模。
(四)坚持规范管理。改进考试方式,建立统考与校考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完善评价标准,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强化全程监督,保障特长生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招生规模
特长生招生由学校申报,区教育局审核。特长生招生数量原则按学校招生计划班数核定,每班1名。根据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需要,泰河中学设体育特色班1班,不超过48人;明港中学设美术特色班3班,不超过144人。
三、招生项目及对象
(一)报考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的学生应符合宁波市普通高中报名条件,在初中学习期间学业成绩良好且具有所报项目的特长和发展潜质。其中部分招生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科技类特长生招生对象条件为:在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或参与初中学校相关社团活动并取得县级相关部门以上颁发荣誉,或在科学小发明、科技小论文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应届初三学生。
2.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对象条件为: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的应届初三学生;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应届初三学生;或者虽然无相关比赛证书、等级证书,但掌握一定艺术技能,具有较高艺术素养的应届初三学生。
3.体育类特长生招生对象条件为: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取得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八名的应届初三学生,或区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取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应届初三学生,其中集体项目需为主力队员,且与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项目所对应。
各特长生招生学校须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的具体报考条件,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明确,不得降低招生标准。
(二)报考职业高中特长生的,可参照执行。
四、招生办法
每位特长生限报1所普通高中学校,报名多所普高学校的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职高学校可以兼报。特长生均须参加专业测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各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计划的120%确定备取名单,并报区教育局备案。专业测试时间、评分标准另行告知。具体实施细则由各校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
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遵循考生志愿,依据考生的中考成绩实行降分录取。其中,体育类特长生降40分,艺术类特长生降15分。若出现录取同分的情况,则按中考中招录取办法执行。除明港中学美术特长生在两批次志愿均能降分录取外,其他有两批次志愿学校的特长生均在第二批次志愿进行降分录取。
区外考生按市局方案执行。
五、监督与管理
特长生招生工作是中考中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要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及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高度重视,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落实主体责任。学校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健全完善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机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纪检部门共同参与。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组织研究审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和各工作环节要求。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应及时向社会发布。经审核公布后的特长生招生方案不得更改,各学校须严格按照招生方案实施招生工作。
(二)强化监管责任。区教育局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按职责分工加强对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进行全流程的监督。凡在特长生招生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凡在特长生招生工作中有违反规定的学校,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问责相关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特长生招生资格。违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三)加强组织管理。学校应按照有关考试工作规定,完善特长生招生全流程的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在规定时间内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回避。
(四)完善录取办法。各校应根据本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逐步提高体艺类特长生招生项目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水平,探索建立拔尖人才单独录取机制。对体育类:在初中阶段获得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及以上的考生,经区教育局批准可以由高中学校预录取,但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总成绩的三分之一(学校若要调整,须报区教育局审核);在初中阶段获得过浙江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以及浙江省青少年锦标赛个人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学生,招生项目学校可制定单独录取办法。单独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组织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在招生方案中向社会公布。其他有特长生单招文件的,按照相关文件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五)加强培养管理。特长生招生学校要重视入校培养,保证学生在校学习、训练的落实,严格学业标准,原则上特长学生的学业水平要求应与普通学生保持一致。各校要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应搭建特长学生培养质量监测平台,开展培养过程记录和毕业后成长追踪。
附件4:2024年北仑职高与明港中学职普融通育人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024年北仑职高与明港中学
职普融通育人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推进现代职教体系构建和普通高中素质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形成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加快实现高中段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根据《宁波市职普融通育人模式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方案。
一、试点学校
北仑职高、明港中学。
二、招生办法
在北仑职高三年制物流和数控专业招生中,遵循学生志愿按照中考成绩物流录取1班,数控录取1班,每班45名,组成职普融通试点班。
三、日常管理
试点班的日常管理由北仑职高负责,其中文化课教学由北仑职高和明港中学共同负责,专业课由职高负责。
四、融通办法
高一年级第一学期末,经明港中学期末试卷考核在职普融通试点班按班级每班中可选拔前三名优秀学生直接到明港中学随班就读,且办理电子学籍注册手续;如有入选学生自愿选择放弃入读明港中学,空缺名额不再补录。明港中学就读的学生可于学期末或学期初经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后,可转入北仑职高就读三年制专业。符合各校毕业条件的学生可取得普通高中的学历文凭(或中职学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五、资源共享
试点学校应根据职普融通班级培养目标积极探索相应课程标准,在课程对接、教材开发、教学评价、师资配备、实训调度、技能考核等环节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试点职业学校的实训设施按课改教学需求向对口普通高中的师生开放。试点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文化课教研活动相互开放。
六、课程开发
试点学校应互设选修课程,普通高中要推进职业学校知识拓展、人文素养类课程建设,选派优秀师资到职业学校授课,提升职业学校学生的文化修养。职业学校要推进普通高中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建设,选派优秀专业课师资到普通高中授课,帮助普高学生掌握一定的生活技能、职业技能,开展学生职业生涯或职业规划教育。
七、加强领导
区教育局职成学前教育科对试点工作进行常规管理并协调试点学校进行交流共享,试点学校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订职普融通试点工作的具体方案,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宣传工作,认真落实,有效实施。试点学校应协同创新,积极探索职普融通在课程标准、学历标准、学籍管理等方面育人新模式,形成可泛化、可推广、可持续的职普融通试点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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