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我市印发《宁波市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政策规定,对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农机,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
根据方案,我市实施中央财政补贴的报废农机种类为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等15种。补贴对象为市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据介绍,出台新一轮农机报废更新政策,目的是加快新旧农机更替,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政策规定,对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等,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
举例来说,报废4行(含)以上、35马力(含)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的补贴额为17500元,而在报废前提下再购买同类型稻麦联合收割机,补贴额可提升至26250元;报废6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水稻插秧机补贴额为2170元,而在报废前提下再购买同类型水稻插秧机补贴额可提升至3255元。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士表示,新的补贴政策出台后,预计全市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农机在500台(套)以上,投入资金300万元以上。力争到2027年,全市累计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机1650台(套)以上,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在60%以上。(甬派客户端宁波日报记者孙吉晶通讯员严舒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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