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赵留超故意杀人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赵留超因离婚纠纷,多次胁迫妻子周某霞见面解决。2023年7月20日晚,周某霞在亲友陪同下在广州市某工业园门口与赵留超见面。其间,赵留超持刀捅刺周某霞等多人,致周某霞死亡及其四名亲友受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留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赵留超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基本一致。法院认为,赵留超有预谋且当众行凶,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赵留超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部分被害人及其亲属、被告人亲属等旁听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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