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蔬菜制品、调味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酒类、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蛋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等22类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共36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 抽样检验合格360批次、不合格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宁波市鄞州东吴家得龙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梅干菜,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宁波鄞州新城培龙水果店销售的桂花香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除虫脲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宁波市鄞州邱隘明军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宁波即时新零售有限公司太古新村店销售的汉时鲜咸鸭蛋,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要求。
宁波鄞州新城柯剑飞水果店销售的桂花香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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