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宁波远洋(601022.SH)公告,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宁波远洋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1.45亿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11.11%),调整后发行价为7.47 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0.86亿元。
本次发行,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601018.SH)和战略投资方北部湾港(000582.SZ)将分别认购7270万股(约占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5%),认购资金总额各5.47亿元。
本次发行认购完成后,宁波舟山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预计为77.90%,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作为本次发行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北部湾港持股将达5%,宁波远洋拟新增1名由北部湾港推荐的董事参与公司治理。

本次募投资金主要用于公司购置集装箱船舶和集装箱项目。
募集说明书显示,截至2026年5月末,宁波远洋自有集装箱运输船舶47艘,其中2400TEU以下中小型船舶41艘,占比87%以上。
宁波远洋表示,当前,全球集装箱航运市场持续扩张,行业竞争焦点集中于运力规模。为顺应行业趋势,匹配发展战略,公司需提高自有中型偏大船舶比例。公司本次拟购置4艘2700TEU型集装箱船舶为中型偏大船舶。
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北部湾港是广西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和国际枢纽海港的主力军。外贸直航航线主要覆盖东南亚、日韩、北美、南美、南非和太平洋岛国,内贸直航航线可覆盖国内营口、天津、青岛等多个主要港口。
北部湾港作为产业投资者,出于长期战略目标参与本次股权投资,承诺本次认购的宁波远洋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与宁波远洋谋求战略协同价值,并签订了《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等业务合作协议。
宁波远洋表示,通过引入北部湾港作为战略投资者,双方具备协同效应,有助于整合资源优势,提升长期竞争力。本次募投项目不仅有助于公司把握区域经贸发展机遇,更能有效支撑“领先亚洲、链接全球的综合航运服务商”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
宁波远洋是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宁波港分拆上市,于2022年12月8日登陆沪市主板,成为国内港航企业首家“A拆A”上市公司。截至2025年末,公司经营集装箱船舶共计103艘,提供近洋、跨洋、内贸、内支集装箱航线运输服务,运营航线42条,覆盖国内外51个主要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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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晓怡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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