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仅4天,员工就突发疾病倒在工作岗位上。关键是,该员工尚未用工参保,其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该谁担责?
近日,北仑区“共享法庭法官指导+人民调解柔性调处”化解劳务派遣工亡工伤纠纷案例,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为同类劳务派遣工亡类矛盾化解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入职4天未参保工亡,两家企业互相“甩锅”
张某由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辖区一家酒厂担任货运司机。张某在运货作业期间突发不适晕倒,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公安与法医鉴定认定其系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
事发时,张某入职仅4天,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酒厂均未为张某缴纳工伤保险。
家属向两家企业主张共计180万元赔偿,但派遣公司和酒厂相互推诿,双方在责任划分、赔偿数额上存在较大争议。
矛盾焦点集中在两处:一是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责任如何划分;二是家属诉求与企业预期差距巨大,如何依法压缩不合理空间、又保障家属权益。
法理关键:派遣单位是法定用人单位
调委会受理案件后,充分运用共享法庭机制,邀请法官全程提供专业调解指导,按照“固定事实、厘清权责、柔性沟通、规范履约”四步工作法推进。

法官释法,直接纠正了企业“入职时间短就可以免责”“用工单位不用担责”的错误想法,打消了两方企业互相推诿的侥幸心理。同时,法官结合法律条文核算法定赔偿区间,让家属、企业都清楚法律框架下的赔付标准,压缩不合理诉求空间。
调解结果:派遣公司赔55万,酒厂赔30万
调解员发挥人民调解柔性优势,采用背靠背单独沟通与面对面集中协商相结合的模式。一方面耐心安抚家属丧亲的悲痛情绪,讲清法定赔偿项目,引导家属回归合理预期;另一方面依据已经厘清的法律责任,明确派遣公司承担主要赔偿、酒厂承担过错连带赔偿,并结合两家企业实际偿付能力,多轮协商拉扯,逐步缩小金额分歧。
经过多轮调处,各方最终达成一致:人力资源公司支付赔偿款55万元,用工单位酒厂支付赔偿款30万元,共计85万元。

调解协议拟定后,共享法庭法官对协议条款开展合法性审查,对责任划分、赔偿金额、付款时限、连带责任等内容严格把关,确保协议合法有效、权责清晰。调委会同步跟进督促履约,紧盯款项支付节点,确保赔偿款按时到位,真正做到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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