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海关在货运渠道查获一批充装氦气的钢瓶,共计11750个。这是自7月10日,我国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政策以来,宁波口岸查获的首例氦气违规出口案件。

宁波海关所属大榭海关关员正对查获的氦气钢瓶拍照取证
“这票出口货物向海关申报为‘空钢瓶’,但我们在查验的时候发现,集装箱内有两种外观不同的钢瓶。其中一种带有旋口塑料瓶帽,轻轻摇晃可听见里面有异响,经过称重核验,我们发现钢瓶的实际重量大于申报的重量。随即进行取样送检,最终确认瓶体内充装气体主要成分是氦气,而氦气属于我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的货物。目前,这票货物已经移交缉私部门处理。”宁波海关所属大榭海关查验二科相关负责人介绍。

宁波海关所属大榭海关关员正在查验充装氦气的钢瓶
海关提醒,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境的,属于走私行为,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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