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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部门初步认定《无极》剧组破坏环境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6-05-14 14:49:34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消息:昨日,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司长祝兴祥约见本报记者表示,《无级》破坏环境事件已有初步调查结果。他称,云南省环保局对碧沽天池的现场初步调查显示,电影《无极》剧组在当地拍摄确实造成了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海棠金舍、铺设的沙石路和砍伐数十平方米的高山杜鹃等项目,事先应履行环境影响评价,但其并未向环保部门申报,可能存在违法问题。

  祝兴祥表示,目前环保总局已经督办此事,并要求 云南环保部门督促当地有关部门尽快妥善处理,云南环保局调查组将于今日回到昆明,并得出最终调查结果,而涉嫌的违法问题将依据调查结果确认并公布,环保部门对该事件的处理意见也将尽快向社会公布。

  祝兴祥还表示,环保总局正在推动修改环评法,希望在其中增加具体规定,要求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影视拍摄等行为也必须事先通过环评审批。

  对话

  “无极事件”有望推动环评法修改

  祝兴祥称修海棠金舍与铺沙石路等应做环评却未做

  “《无级》确实造成当地生态环境破坏”

  新京报(以下简称新):调查的结果怎么样?

  祝兴祥(以下简称祝):初步的调查结果显示,《无极》剧组的拍摄活动确实造成了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当时,剧组修建“海棠金舍”,铺设了一条沙石路,数十平方米的高山杜鹃林被砍伐。此外,现场还残留着塑料袋、矿泉水瓶等垃圾,天池水底打了100多根桩,还修建一座木桥。

  新:目前的状况怎样?

  祝:垃圾和木头桥都已清理完毕,海棠金舍也拆除了。但沙石路目前还没有恢复,被毁的高山杜鹃也没有恢复。

  “沙石路和高山杜鹃林难以恢复”

  新:现在清理是否太迟?

  祝:据了解,剧组在2004年10月份就已经拍摄完了,但当时并没有及时处理这些问题。2005年的夏天应该很快清理完,但却一直拖着。

  新:对当地环境破坏最严重的问题是什么?

  祝:修建海棠金舍、沙石路和砍伐高山杜鹃林。我认为很难恢复。沙石路的表层必须除去,然后再运来高山泥土铺盖。即使恢复了地貌,也肯定不是那里的原始状态。至于高山杜鹃林,当地正在撒种重新种植,但这也无法恢复为原始天然林木。

  “海棠金舍和高山杜鹃问题最严重”

  新:这些都属于开发行为,这样的开发须做环评吗?

  祝:目前的《环评法》中,并没有对影视拍摄对环境的影响做出规定,所以我们对这类行为的监管没有法律依据。

  不过现在情况有所变化,我刚刚和云南环保局的一位局长通了电话,从现场最新的调查分析,虽然影视拍摄活动我们无法律依据管理,但它的几大问题已经达到了建设项目的级别,依法应履行环评手续。

  新:可以具体说说吗?

  祝:首先沙石路并不是之前报道中说的100米长,而是300米到400米,也并不是简易铺设的沙石路,而是路面已经被硬化,这就更难恢复了。

  同时,它也达到了一个建设项目的级别,事先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新:“海棠金舍”和高山杜鹃问题呢?

  祝:目前的调查显示,海棠金舍投资约200万元,已达到建设项目的级别,事先应该环评。而百年以上的古树古木,国家是明令禁止砍伐的,目前调查人员正在现场调查那里的高山杜鹃是否属于珍稀濒危植物,如果这两种禁令违反了任何一种,又没有审批,就是违法犯罪行为。

  新:那么当时剧组有没有向环保部门申报?

  祝:没有。属于未履行环评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运行,是典型的环评程序违法行为。

  环保总局已经督办此事,如果调查结果显示情况属实,云南省环保局将依据《环评法》进行处理。

  “现有环评法未规定影视拍摄要环评”

  新:由于达到了建设项目的级别,环评法才可以处理这件事。这是不是会让环保部门欲管无力呢?

  祝:是的。我们也认为对环境有影响的行为都应该进行环评。但如果纳入审批,就属于行政行为,而《行政许可法》规定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须依照法律法规,不能没有法律规定作为基础。

  新:在环评法中,有没有对影视拍摄的相关规定呢?

  祝:没有。在现有的《环评法》中,需要进行环评的目录中并没有影视拍摄这个项目,也没有相应技术准则。而且环评是一项技术程度很高的工作,没有相应的技术准则,很难准确地判断对环境会造成多大的影响。

  “社会活动影响环境要事先环评”

  新: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环保部门有没有打算?

  祝:今年年初,我们已经开始研究,着手制订社会人文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价指标和技术准则。其中就包括了影视拍摄等行为,同时积极提出建议,希望通过修改法律等形式,把这些加入环评法,要求只要有可能影响环境,也必须事先进行环评。

  国务院将颁布景区管理条例

  建设部称破坏景区将被罚,出台时间未公布

  建设部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城建司司长李东序昨日表示,国务院将颁布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条例,其中将涉及破坏风景名胜区的处罚条文,有关部门将会根据该条例,对处罚和责任追究方面出台相关规定。不过他并未透露该条例出台的具体时间。

  昨日,李东序出席“中美国家公园合作签字仪式”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也有对风景名胜区管理的相关规定,但这些规定相对比较粗,不够严谨,主要是针对风景名胜区的建设活动以及其他活动有一些管理性的规定。

  他表示,新出台的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将对在景区内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主题演艺等活动的审批具体程序予以规定,不能等拍完了之后再处罚,要从程序上就予以控制。

  李东序表示,现在要对在风景名胜区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演艺等活动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进行全面清理和调查。

  他强调说,该法规不仅仅针对影视拍摄,只要涉及对风景名胜区的大自然的破坏都包含在其中,涉及对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方方面面,这项法规会对破坏风景名胜区的行为有相关的处罚规定,而有关部门将会根据这个条例在处罚和责任追究方面出台相关规定。

编辑: 张黎明纠错:171964650@qq.com

国家环保部门初步认定《无极》剧组破坏环境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6-05-14 14:49:34

  中国宁波网消息:昨日,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司长祝兴祥约见本报记者表示,《无级》破坏环境事件已有初步调查结果。他称,云南省环保局对碧沽天池的现场初步调查显示,电影《无极》剧组在当地拍摄确实造成了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海棠金舍、铺设的沙石路和砍伐数十平方米的高山杜鹃等项目,事先应履行环境影响评价,但其并未向环保部门申报,可能存在违法问题。

  祝兴祥表示,目前环保总局已经督办此事,并要求 云南环保部门督促当地有关部门尽快妥善处理,云南环保局调查组将于今日回到昆明,并得出最终调查结果,而涉嫌的违法问题将依据调查结果确认并公布,环保部门对该事件的处理意见也将尽快向社会公布。

  祝兴祥还表示,环保总局正在推动修改环评法,希望在其中增加具体规定,要求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影视拍摄等行为也必须事先通过环评审批。

  对话

  “无极事件”有望推动环评法修改

  祝兴祥称修海棠金舍与铺沙石路等应做环评却未做

  “《无级》确实造成当地生态环境破坏”

  新京报(以下简称新):调查的结果怎么样?

  祝兴祥(以下简称祝):初步的调查结果显示,《无极》剧组的拍摄活动确实造成了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当时,剧组修建“海棠金舍”,铺设了一条沙石路,数十平方米的高山杜鹃林被砍伐。此外,现场还残留着塑料袋、矿泉水瓶等垃圾,天池水底打了100多根桩,还修建一座木桥。

  新:目前的状况怎样?

  祝:垃圾和木头桥都已清理完毕,海棠金舍也拆除了。但沙石路目前还没有恢复,被毁的高山杜鹃也没有恢复。

  “沙石路和高山杜鹃林难以恢复”

  新:现在清理是否太迟?

  祝:据了解,剧组在2004年10月份就已经拍摄完了,但当时并没有及时处理这些问题。2005年的夏天应该很快清理完,但却一直拖着。

  新:对当地环境破坏最严重的问题是什么?

  祝:修建海棠金舍、沙石路和砍伐高山杜鹃林。我认为很难恢复。沙石路的表层必须除去,然后再运来高山泥土铺盖。即使恢复了地貌,也肯定不是那里的原始状态。至于高山杜鹃林,当地正在撒种重新种植,但这也无法恢复为原始天然林木。

  “海棠金舍和高山杜鹃问题最严重”

  新:这些都属于开发行为,这样的开发须做环评吗?

  祝:目前的《环评法》中,并没有对影视拍摄对环境的影响做出规定,所以我们对这类行为的监管没有法律依据。

  不过现在情况有所变化,我刚刚和云南环保局的一位局长通了电话,从现场最新的调查分析,虽然影视拍摄活动我们无法律依据管理,但它的几大问题已经达到了建设项目的级别,依法应履行环评手续。

  新:可以具体说说吗?

  祝:首先沙石路并不是之前报道中说的100米长,而是300米到400米,也并不是简易铺设的沙石路,而是路面已经被硬化,这就更难恢复了。

  同时,它也达到了一个建设项目的级别,事先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新:“海棠金舍”和高山杜鹃问题呢?

  祝:目前的调查显示,海棠金舍投资约200万元,已达到建设项目的级别,事先应该环评。而百年以上的古树古木,国家是明令禁止砍伐的,目前调查人员正在现场调查那里的高山杜鹃是否属于珍稀濒危植物,如果这两种禁令违反了任何一种,又没有审批,就是违法犯罪行为。

  新:那么当时剧组有没有向环保部门申报?

  祝:没有。属于未履行环评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运行,是典型的环评程序违法行为。

  环保总局已经督办此事,如果调查结果显示情况属实,云南省环保局将依据《环评法》进行处理。

  “现有环评法未规定影视拍摄要环评”

  新:由于达到了建设项目的级别,环评法才可以处理这件事。这是不是会让环保部门欲管无力呢?

  祝:是的。我们也认为对环境有影响的行为都应该进行环评。但如果纳入审批,就属于行政行为,而《行政许可法》规定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须依照法律法规,不能没有法律规定作为基础。

  新:在环评法中,有没有对影视拍摄的相关规定呢?

  祝:没有。在现有的《环评法》中,需要进行环评的目录中并没有影视拍摄这个项目,也没有相应技术准则。而且环评是一项技术程度很高的工作,没有相应的技术准则,很难准确地判断对环境会造成多大的影响。

  “社会活动影响环境要事先环评”

  新: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环保部门有没有打算?

  祝:今年年初,我们已经开始研究,着手制订社会人文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价指标和技术准则。其中就包括了影视拍摄等行为,同时积极提出建议,希望通过修改法律等形式,把这些加入环评法,要求只要有可能影响环境,也必须事先进行环评。

  国务院将颁布景区管理条例

  建设部称破坏景区将被罚,出台时间未公布

  建设部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城建司司长李东序昨日表示,国务院将颁布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条例,其中将涉及破坏风景名胜区的处罚条文,有关部门将会根据该条例,对处罚和责任追究方面出台相关规定。不过他并未透露该条例出台的具体时间。

  昨日,李东序出席“中美国家公园合作签字仪式”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也有对风景名胜区管理的相关规定,但这些规定相对比较粗,不够严谨,主要是针对风景名胜区的建设活动以及其他活动有一些管理性的规定。

  他表示,新出台的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将对在景区内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主题演艺等活动的审批具体程序予以规定,不能等拍完了之后再处罚,要从程序上就予以控制。

  李东序表示,现在要对在风景名胜区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演艺等活动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进行全面清理和调查。

  他强调说,该法规不仅仅针对影视拍摄,只要涉及对风景名胜区的大自然的破坏都包含在其中,涉及对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方方面面,这项法规会对破坏风景名胜区的行为有相关的处罚规定,而有关部门将会根据这个条例在处罚和责任追究方面出台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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