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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发生命案3.1万起(实录)
稿源: 中国网   2006-05-16 13:07:08报料热线:81850000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何挺介绍基本情况。

  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主持本次发布会。

  中国宁波网讯5月16日上午10时,公安部在亚洲大酒店多功能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有关情况。发布会由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主持,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何挺将作现场新闻发布。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武和平]: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公安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的有关情况,为此我们专门请来了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何挺局长通报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有关提问。

  下面我先概要介绍一下命案侦破的情况。中国有句俗话叫作“人命关天”,命案直接威胁人的生命权,是刑事犯罪中恶性程度最高、危害最为严重的案件。它主要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以及爆炸、投毒、放火、抢劫、强奸、绑架、致人死亡的八类案件,基本上包括了造成受害者死亡的各类刑事案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命案也是社会治安状况的综合反映,侦破命案是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职能,也是公安队伍战斗力和对刑事犯罪威慑力的集中体现。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一直把侦破命案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全力开展侦破命案工作。更多地侦破命案,一直是公安机关努力的方向和奋斗的目标。

  从2004年初,公安部就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侦破命案专项行动。2004年11月,公安部在江苏南京召开了全国侦破命案工作会议,提出了“命案必破”的号召,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以侦破命案为龙头,带动和促进公安机关提高侦破能力和打击犯罪的水平,同时要在2007年实现“全国命案发案数下降、命案逃犯数下降、命案破案率上升”的“两降一升”的目标。

  在开展“命案必破”工作中,公安部注意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办案质量,严防为提高破案率而出现冤假错案。各地公安民警特别是广大刑警以忘我的精神,攻坚克难,视现场为战场,涌现出一大批可歌可泣的先进集体和英雄模范人物,使侦破命案的破案率大幅度提高,相继侦破一大批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生活稳定和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中优势警力,继续开展好打击“两抢一盗”的犯罪斗争,坚决打响“露头就打”的原则,开展打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坚决遏制刑事犯罪的多发势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下面我们就请何挺局长向大家详细介绍这方面的情况。

  [何挺]: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今天非常高兴有机会向大家通报一下公安机关侦破命案的工作情况,今天我主要通报五方面的情况,一,为什么提出命案必破的要求?

  我们所说的“命案”,是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和爆炸、投毒、放火、抢劫、强奸、绑架致人死亡8类案件。它基本上包括了造成受害者死亡的各类刑事案件。2004年,全国共发生八类命案3.3万余起,其中杀人案件近2.5万起。2005年,共发生8类命案3.1万余起,其中杀人案件2万余起。按每10万人命案发案数的国际惯例,2005年我国命案发案数为2.39起,远低于美国(5.61)、加拿大(4.00)、法国(3.64)、德国(3.08)等国家的发案水平。

  由于命案是刑事犯罪活动中恶性程度最高,危害最为严重的案件,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一直都把侦破命案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全力开展破案工作。及时侦破命案、更多地侦破命案,一直是公安机关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2004年初,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命案专项行动”,2004年11月,公安部在江苏召开“全国侦破命案工作会议”,提出了“命案必破”的口号,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以侦破命案为龙头,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带动和促进公安机关提高侦查破案能力和打击犯罪水平。2007年底,要实现“全国命案发案数下降、命案逃犯数下降、命案破案率上升”的“两降一升”目标。

  大家知道,刑事案件很难做到百分百破获。那么,为什么我们还要提出“命案必破”的要求呢?“命案必破”是基层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实践中首创的。我们说,“命案必破”,作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对公安机关是责任,对公安民警是决心,对犯罪分子是震慑,对人民群众是鼓舞。我们强调“命案必破”,就是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命案发生后,必须从执法为民的高度,怀着对受害者家属深厚的感情去破案,必须坚定信心,锲而不舍地去破案,抱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盯住不放,不破不休,向“命案必破”的目标努力。这才是“命案必破”的精神实质。两年来的实践也证明了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坚持“命案必破”,在一个时期一个地方是能够实现“命案必破”的。2005年全国共有1680个县、市、区级立案单位实现了命案全破,也就是百分之百地侦破命案,共占全部县市区级立案单位的47%。

  二、“命案必破”有力地推动了侦破命案和打击犯罪工作。

  两年来,在“命案必破”的引领下,全国公安机关顽强拼搏,奋力攻坚,侦破命案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公安机关命案破案率大幅度提高。2005年,占命案总数近七成的杀人案件破案率达到87.2%,比开展“命案必破”之前2003年的杀人案破案率提高了9个百分点。全部8类命案破案率达89.6%,其中江苏、河南、湖北、山东、吉林等14个省份命案破案率超过90%。我国侦破命案的能力和水平,已接近日本、德国、韩国等国家的破案水平,超过了英国(87%)、法国(81%)、加拿大(78%)、美国(63%)等国家的命案破案率。

  各地公安机关在侦破命案工作中还攻克了一大批多年未破的命案积案。2004年共破历年命案积案5910起,比2003年多破3734起,上升1.72倍;2005年共破历年命案积案2384起,比2003年上升9.6个百分点。很多地方破获了陈年积案。

  经过全国公安机关不懈努力,侦破命案出现了良好的态势,前几年屡屡发生的系列杀人恶性案件大大减少,绝大多数的系列案件在作案二三起后就被侦破,有效地防止了犯罪分子继续杀人作恶、危害社会。通过开展侦破命案工作,近年来各地有影响的,人民群众关注的大要案件大部分都得到了及时侦破,公安机关攻坚克难的能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

  在侦破命案工作有力的带动下,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不仅反映刑事犯罪恶性程度的放火、爆炸、劫持、杀人、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八类严重刑事案件发案得到有效遏制。2005年,全国共立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5.4万起,同比下降2.16%,而且还有力地配合和策应了公安机关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2005年,全国“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发案总量出现了近年来少有的下降趋势,共立案370.3万起,同比下降2.3%。破案142.4万起,同比上升5.3%。侦破命案工作有力地带动了整个打击犯罪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全年全国治安大局的稳定。

  “命案必破”取得的良好成效,是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百万公安民警用汗水、鲜血换来的。在开展侦破命案工作中,各地公安民警特别是广大刑警以忘我的精神,攻坚克难,以命案为命令,视现场为战场,涌现了一大批可歌可泣的先进集体和英雄模范人物。两年多来,全国公安机关从刑警中队长、派出所所长到刑警大队长、支队长、公安局长以及许多普通民警为侦破命案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如辽宁省海城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副所长李云龙,在与抢劫杀人犯搏斗中不幸牺牲;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新兴分局刑警大队探长李廷发,劳累过度牺牲在侦破命案的岗位上;全国一级英模、河南南阳市宛城公安分局副局长秦保林身患四种癌症仍奋战在命案攻坚一线,最终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吉林省白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芮志江在跟踪抓捕杀人抢车案件犯罪嫌疑人时一人与4名持刀歹徒殊死搏斗,身中23刀,不幸壮烈牺牲,年仅35岁。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60%命案系生活琐事引起

  三、侦破命案工作如何保证办案质量。

  可能有人会问,强调“命案必破”,会不会导致基层公安机关为了单纯地追求多破案件,引发刑讯逼供等违法办案问题?强调“命案必破”,是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办案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不会引发刑讯逼供等违法办案情况。

  首先,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要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在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等环节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进行监督,并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设立驻所检察室,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办案工作包括讯问工作进行监督。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还要专门问清犯罪嫌疑人对公安机关有无刑讯逼供,是否自愿供述等进行监督。近年来,检察机关还先后开展了治理刑讯逼供、治理超期羁押等一系列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安机关的监督。

  其次,公安机关内部有一套完整的案件质量审核把关机制,从侦查员到刑警中队长、刑警大队长、法制部门、公安局长层层把关审核,确保案件质量。特别是办理命案,我们要求实行“一长双责制”,即“公安局长领导下的专案组长负责制和刑事技术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市、县两级公安局长对本地侦破命案工作负领导责任。专案组长要对整个案件侦查办理工作,包括从破案、办案到批捕、移送起诉负责任,市、县刑事技术部门负责人对现场勘验、检验鉴定和有关刑事技术工作负责任,把侦查办案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出了问题也便于追究责任。此外,越来越多的地方公安机关对命案嫌疑人的审讯实行了全程录音录像,特别是在东南沿海发达地区。

  第三,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程序方面越来越公开透明,律师、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监督渠道不断拓宽,公安机关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从2005年8月1日开始,全国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实行“办案公开制度” ,公安机关在立案、破案后要向群众回告,命案要每个月回告侦查工作进展。在办案中要向犯罪嫌疑人和证人告知其权利义务,对办案的程序、时限、主要进展和结果要公开,接受群众查询。

  因此,“命案必破”不会影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过去,我们的确曾经办错过一些案件,有的案件甚至是连最基本的尸源都认定错了。尽管这些错案多是发生在几年甚至十几年前,而且是极个别现象,但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这些错案的产生与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和能力水平有直接关系,也与当时的科技水平特别是检验鉴定技术水平不高有关系。随着近年来我国司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科技水平包括检验鉴定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特别是通过“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落实,执法办案水平进一步提高,我相信,类似的错案是能够避免的。

  还有人可能要问,公安部要求"命案必破",会不会有的地方公安机关命案破不了,就弄虚作假呢?我们对命案破案战果的统计,有一套严密的制度。公安部建立了全国杀人案件信息系统,各地发生每一起命案都要上网,这个系统是2002年建的,因为在2002年以前,连续发生几起犯罪分子流窜作案的案件,由于没有上网无法串并案,从那时起,考虑利用公安部的金盾工程建立一个信息系统,各地每发生一个命案,都必须上网,这样有利于我们串并案件,这对破案非常有利,对打击犯罪、侦破命案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各地每发生一起案件都要上网,公安部实时网上监控,全国每年发生多少起命案底数清楚。破了案和发案要对上号,破案要向公安部提供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对破获的系列流窜杀人案件,我们都要实行倒查制。公安部每年在《人民公安报》上公布命案全破和没发生命案的县市区公安局的名单,让人民群众监督。一旦发现个别弄虚作假的,全国公安机关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当地公安机关领导,河南“命案必破”的工作搞得不错,前不久开了一个会,他们在2004年开展命案专项行动中,有四个公安局领导,因为弄虚作假被撤职。因此,我们说,"命案必破"的办案质量是完全有保障的。

  四、公安机关采取措施进一步推动侦破命案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侦破命案工作,4月下旬,公安部在河南召开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现场会,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坚持"破案必破"方向不动摇,继续保持侦破命案的良好势头,努力实现侦破命案"两降一升"和"两个确保"的目标。

  "两个确保"的目标,就是"确保不因办案质量问题不能定罪、确保不出一起冤假错案"。这是对我们办理每一起命案的工作要求。

  执法办案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公安机关办理命案,必须要保证办案质量,做到不枉不纵,既要坚决惩治犯罪,又决不冤枉一个好人。这既是侦办命案的最低要求,也是最高目标。为实现"两个确保"的目标,我们在"河南会议"上对提高命案办案质量工作做出专门的部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从规范抓起、从程序抓起、从证据抓起、从侦查破案和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抓起,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力争把每一起命案都办成经得起法律检验、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和"铁案"。

  近年来,为了提高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和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公安部先后建立了“全国未知名尸体信息系统”、“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系统”和“全国DNA信息系统”,制定了“侦破杀人案件工作机制”、“查找无名尸体和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制度”、 “DNA查询机制”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大家知道,公安机关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未知名的尸体,可能是自然死亡,也可能是被侵害致死。如果尸体没有可供识别的特征、证件等,查找这些尸体的身源将是非常困难的,2005年,我们建成了全国未知名尸体信息系统,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将发现的未知名尸体的基本特征、特殊特征及DNA信息等录入系统,向全国公安机关开放,提供查询比对。同时我们还建成了全国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口信息系统。当前,随着社会流动人员增多,失踪人口也随之上升,其中一部分失踪人口很可能被害。我们要求各地将有可能被害的失踪人员的信息录入这个系统,并采集失踪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的DNA信息录入这个系统。这个系统和全国未知名尸体信息系统及DNA信息系统结合查询比对,提高了查找未知名尸体身源和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口下落的工作效率。目前,这些系统和机制在侦破命案和打击犯罪工作中正日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五、公安机关进一步强化打击犯罪力度,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今年,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抓紧抓好侦破命案工作的同时,要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推进各项打击犯罪工作。

  最近,中央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集中优势警力,采取有效措施,精心打好这一仗,给黑恶势力以毁灭性打击,努力实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目标。“打黑除恶”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反映和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将一查到底,对发现的“黑恶势力”将予以严厉打击。

  今年,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继续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仍然是街头抢劫抢夺、入室盗窃和盗抢机动车犯罪。去年全国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两抢一盗”案件出现了“发案数下降、破案数增加”的良好局面,盗抢机动车犯罪案件也得到了初步遏制。今后一段时期,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这几类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两抢一盗”犯罪的多发势头,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尽管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和打击犯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党委政府的要求和广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昂扬的斗志,积极投身到侦破命案和打击犯罪的各项工作中去,努力做出更大的成绩,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武和平]:

  何局长刚才就侦破命案的工作对大家做了解读,同时就命案侦破、如何保证质量向大家做了具体介绍。各位朋友历来对公安机关命案侦破给予了高度关注和高度支持的,借此时间,大家可以提出相关问题,让何局长解答。

  [东方卫视记者]:

  全国未知名系统尸体信息系统、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系统和全国DNA信息系统等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现在覆盖的程度如何?第二,在命案侦破过程中,有一些需要科技支持,比如说DNA监测和其他方面的监测,我了解到只有省公安厅有检验的系统,这样在破案过程中会有一定的时候耽误。在各个城市有没有建立这样的系统,使破案的速度加快?谢谢。

  [何挺]:

  未知名尸体信息系统的覆盖面是全国的,我们要求各地只要发现了未知名尸体,法医就必须到现场,有一个文字信息,要严格按照尸体解剖将文字信息填表,进入市级机关联网。全国公安机关每个省都有这样的数据,全国每年发生多少具未知名尸体,每一具都是很清楚的。

  科技对破案的支持。随着科技的发展,案件的复杂度越来越高,科技对案件侦破的帮助越来越强,我们也特别向科技部门要人,尤其是刑事案件侦破现在确实需要更多的科技支撑。公安部有一个刑事技术部门,有一个鉴定中心,每个省都有一个刑事技术鉴定中心,每个地市都有一个刑事技术鉴定所,每个区县都有一个刑事技术室,所以我们的刑事技术部门已经到了区县这一级。因为每天都有很多现场要看,要提取物证,然后做后台的制作。比如说提取的指纹,回来要进行拍照,核对指纹,我们省、市、县都有出现场进行检验鉴定的任务,但侧重点不同,基层的重点在于勘察和提取,市和省的重点在于检验鉴定。我们对这方面的工作也抓得特别紧,下半年还会开展刑事技术会议,现在重点抓区县一级的刑事技术。在一些经济状况比较好的地市、区县级的刑事技术部门,投资多的在四五百万元,如果达到我们要求的标准,应该有八十万元左右,用来买器材设备。人员要求,区县一级的有8—12人,要有法医,要有搞痕迹的;要有照相的,同时要能出两个现场。比如说两家被盗,一家到这里,一家到那里。这都是公安机关抓的重点。谢谢!

  

  DNA等信息系统在侦破命案中发挥重要作用

  [《燕赵都市报》记者]:

  公安部建立了全国侦破杀人工作系统,也就是说每一起案件都要上网,我想通过这个系统会得到很多数据。在命案的所有发案中,三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哪个发案数最高?哪一类发案数最高?现在公安机关有一些超期积案的现象,请问,对这样的一些案件,如果无法破获,是不是永远积压下去?

  [何挺]:

  第一个问题是杀人案件哪些地方比较多,现在我们研究犯罪有一个规律,就是经济发达的地区案件相对多,所以命案也离不开这个规律。在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命案发生率是比较高的。

  第二个问题是哪一类比较高,实际上在命案当中杀人是最高的,70%是杀人案件。

  第三,在侦破命案过程当中,无论是什么案件,强制措施到了期限,如果没有证据,就依法办理,不能超期积案。

  [《燕赵都市报》记者]:

  承德有一个很知名的案件,就是四个犯罪嫌疑人杀出租车司机,这是十年前发生的案件,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最终的结果。河北省高院已经发回五次重审,现在这些人已经羁押了十多年,现在这个案件怎么解决?

  [何挺]:

  对公安机关来说,只要批捕以后,案件就不在公安机关内,这种案件涉及到检察机关和法院,可以向他们了解一下情况。这个案件是一个特例,这种情况也是极其特殊的。对公安机关来说,检察机关批捕了,就去起诉,公安机关如果破不了,绝对不能超期,如果有个别超期的,那就是违法的。

  [法新社记者]:

  全国未破命案有多少?刚才给出的数字,2005年这类案件是包括当年发生的案件?还是累积的?有没有很多案件不在这些数字中,还没有破的?为什么2005年破的案件会比2004年破的案件低那么多呢?办错的案件全国累积有多少?如何处理这些案件?有没有考虑赔偿冤假错案的家属?

  [何挺]:

  全国有多少案件没有破,因为这个系统建立之后,我们录的是2000年以后统计的数字,数字我记得不太清楚了,可以到网上了解一下。

  你说到材料中2005年破案数字比2004年的数字少那么多,那是破积案,而不是当年的案件。积案是什么意思呢?2005年破2004年以前未破的案件,如果开展积案斗争,开始的时候破的是比较多的,剩下的都是啃骨头的案件。比如说好破的案件,搞一个专项斗争,好破的几乎都拿下来了,剩下的都是啃骨头的案件。在2004年破了那么多积案的情况下,2004年比2003年还高9.6个百分点。这是以往没有破的案件,而这些案件破得越多,剩下的就是越难的。剩下的是一些几年前、十几年前的案件,我掌握的情况也和媒体差不多。

  现在有冤假错案的,都向外部通报了。至于如何处理,其中问题很复杂,因为涉及到公检法三家,而不仅仅是公安机关如何善后,还涉及到党委、政府、政法委如何妥善处理。作为我们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一个对有关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第二要认真吸取教训,这个案件为什么会办错?是我们水平不行、素质不够、还是责任心不够?我们把问题搞清楚,才能加强措施,提高力度整改。

  [记者]:

  有没有一个时间限制?

  [何挺]:

  我们对发现的错案是有错必究的,不会因为时间问题不追究。

  [武和平]:

  近年来,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一方面要运用我们的法律资源,保护受侵害人的权益,这是一个方面,同时也要依法保护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达到不枉不纵,从而实现罪刑相适应。公安机关还建立了一项制度,就是错案追究制,一旦形成错案,按照国家赔偿法和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会做出相关的赔偿结果。

  [《中国改革报》记者]:

  提出“命案必破”的方向只是一个目标,有没有一些具体的目标?比如说在某一个县、某一个省今年要达到百分之多少。另外有没有相应的奖惩制度?如果没有奖惩制度目标就很难落实。谢谢。

  [何挺]:

  我们提出“两降一升”,实际上还有一句话,这是我们公安机关对自己提出来的,每个省要争取平均的破案率达到85%,如果提硬性的目标也是不科学的,至于各个区县没有硬性目标,都是按照“命案必破”的方向要求,1000多个县市区都是全破的。“命案必破”每三个月通报一次,根据破案率和协助外地破案、协助外地抓获杀人犯的,因为案件的破获上查明事实不叫做破案,把主要的犯罪嫌疑人抓获才叫做破案,所以抓命案逃犯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我们有几个项目,可以利用分值统计出来,我们每三个月都要统计一次,各省都是参与排名的。2004年、2005年全国各省的命案侦破都有一个排行榜,我们有一部分的案件补贴费,按照名次的先后、多少给予适当的补贴。这也是一种奖励性质。如果搞一起假案被查出的,破50起案件才能抵破1起假案的分值。

  [记者]:

  4月底,我了解到,从2004年开始“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取得了非常大的成效,公安民警在“命案必破”行动中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另一方面是否也增加了公安干警的工作强度、工作压力?我经常接触一些干警,他们在没有提出“命案必破”之前,工作强度和压力也是很大的,现在有了这个口号和目标,上级部门对基层公安干警在福利待遇、资金的投入、设备上有没有一些支持?谢谢。

  [何挺]:

  从2004年搞了“侦破命案”专项行动以来,要求也是比较高的,又有排行榜,各地压力也比较大。大家也明白,如果没有这么大的压力,也很难取得这么大的成绩。在侦破命案专项行动中,我们的初衷是想,命案是最难破的,也是刑事犯罪案件中后果最严重的案件,公安机关必须破这类案件。从执法文明的角度看,这类案件也是公安机关必须破的,如果说哪家有人死了,却没有破案,我说活着的人死不瞑目。我们想通过侦破命案,整合警力资源,形成一整套攻坚克难的机制。要加强科技的投入,要加强设备的投入,加强经费的保障。如果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机制之后,会提升打击犯罪的水平,提升队伍的素质,从这个角度提出了“命案必破”方向。这位记者说到基层的压力也很大,部里也针对这个考虑从优待警。

  [香港《文华早报》记者]:

  何局长刚才讲到新的目标,每个省平均破案率达到85%,但材料中提到2005年八类破案率已经达到了89.6%,已经接近了90%。14个省份命案破案率超过了90%,破案率靠后的省份是哪些?错案率比较高的省份是哪一些?

  [何挺]:

  首先是“两降一升”,“两降一升”之外各地省这级不能低于85%,这是一个最低线的要求,不是要达到85%。“两降一升”就是说到2007年“全国命案发案数下降、命案逃犯数下降、命案破案率上升”。2004年是开展专项行动的第一年,如果那年达到了90%,你明年必须要达到90%以上,这才达到了“两降一升”。85%是一个最低限,卡的是谁呢?2004年达到了83%,2005年达到了83.5%,行不行?不行,这不是达到了一升了嘛。但最后还有一个最低线,是不低于85%,85%是这样要求的。现在没有什么错案率?发现个案的话,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靠后的也与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靠后的基本上西部地区,我就不用点名了,按照经济发展的状况,靠后的七八个基本上全是西部地区的,特别是西北地区。

  [香港《东方日报》记者]:

  2004年、2005年的命案都有3万多起,有没有一个犯罪类型趋势,看哪一类命案比较多?像涉及团伙犯罪,还有一些因为仇视社会富人的心态而造成的犯罪?哪一类的命案发案数比较多?

  [何挺]:

  我们分析研究命案,有60%多都是因为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杀人案件,比如说婚姻问题、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酒桌上吵架捅起刀子的。我们不仅提出“命案必破”,还提出“命案必防”。命案必防一个是排查调解民众纠纷,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比如说酒桌上打起来了,保安出场,把双方隔开了,就可以防止命案发生。还有抢劫杀人比较多,恶性案件多数是抢劫杀人。有杀出租车司机,抢车的;路上杀人抢劫的,还有的入室杀人抢劫,在家里把人杀了,把东西抢走了。

  [《中国日报》记者]:

  材料中提供了2004、2005年的数字,我们看到是下降的。我想问一下,开展“命案必破”之前,2002、2003年呈现的是上升趋势还是下降趋势?

  [何挺]:

  我给各位说一下八类命案,是2004年搞专项行动才开始提出这个概念的,其他手段致死的都放在其他案件中统计,以前只统计杀人案件。杀人案件2000年到2003年,基本上属于波动很小、持平的状态。

  [《新京报》记者]:

  材料中提到地方公安机关对命案嫌疑人的询问实行了全程录音录像,我想问,哪些地方已经开展了这项工作?公安部是否有计划在全国推行全程录音的制度?

  [何挺]:

  随着国家司法进程的发展,我们现在要求严格依法办案,不但要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要采取措施同等保护。录音录像的问题,和我们公安机关推行的大方向是一致的,也是我们今后的发展方向。因为国家很大,现在经济发展不平衡,而且我们的警力资源是有限的。我们的万人警力比比世界平均水平低很多,现在又是刑事案件的高发期;我们基层办案经费是很少的,有时候打个长途电话都要算计算计,所以现在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还无法考虑,各地发展不平衡,但这是下一步的方向。现在上海、浙江、广东、江苏、包括北京,我们都知道河南的“宋如春(音)”的案件,涉及那么多犯罪嫌疑人,主要的嫌疑人我们都是全程录音录像的,说有刑讯逼供的,我们有录音录像的材料。我们的提法是全力推动,对命案和涉黑案件全程录音录像。今年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明确要求涉黑案件,主要的犯罪嫌疑人都要全程录音录像。总之,这是一个发展的方向,在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实行了。

  [武和平]:

  本次公安部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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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庄伊岚纠错:171964650@qq.com

2005年全国发生命案3.1万起(实录)

稿源: 中国网 2006-05-16 13:07:08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何挺介绍基本情况。

  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主持本次发布会。

  中国宁波网讯5月16日上午10时,公安部在亚洲大酒店多功能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有关情况。发布会由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主持,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何挺将作现场新闻发布。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武和平]: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公安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的有关情况,为此我们专门请来了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何挺局长通报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有关提问。

  下面我先概要介绍一下命案侦破的情况。中国有句俗话叫作“人命关天”,命案直接威胁人的生命权,是刑事犯罪中恶性程度最高、危害最为严重的案件。它主要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以及爆炸、投毒、放火、抢劫、强奸、绑架、致人死亡的八类案件,基本上包括了造成受害者死亡的各类刑事案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命案也是社会治安状况的综合反映,侦破命案是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职能,也是公安队伍战斗力和对刑事犯罪威慑力的集中体现。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一直把侦破命案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全力开展侦破命案工作。更多地侦破命案,一直是公安机关努力的方向和奋斗的目标。

  从2004年初,公安部就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侦破命案专项行动。2004年11月,公安部在江苏南京召开了全国侦破命案工作会议,提出了“命案必破”的号召,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以侦破命案为龙头,带动和促进公安机关提高侦破能力和打击犯罪的水平,同时要在2007年实现“全国命案发案数下降、命案逃犯数下降、命案破案率上升”的“两降一升”的目标。

  在开展“命案必破”工作中,公安部注意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办案质量,严防为提高破案率而出现冤假错案。各地公安民警特别是广大刑警以忘我的精神,攻坚克难,视现场为战场,涌现出一大批可歌可泣的先进集体和英雄模范人物,使侦破命案的破案率大幅度提高,相继侦破一大批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生活稳定和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中优势警力,继续开展好打击“两抢一盗”的犯罪斗争,坚决打响“露头就打”的原则,开展打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坚决遏制刑事犯罪的多发势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下面我们就请何挺局长向大家详细介绍这方面的情况。

  [何挺]: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今天非常高兴有机会向大家通报一下公安机关侦破命案的工作情况,今天我主要通报五方面的情况,一,为什么提出命案必破的要求?

  我们所说的“命案”,是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和爆炸、投毒、放火、抢劫、强奸、绑架致人死亡8类案件。它基本上包括了造成受害者死亡的各类刑事案件。2004年,全国共发生八类命案3.3万余起,其中杀人案件近2.5万起。2005年,共发生8类命案3.1万余起,其中杀人案件2万余起。按每10万人命案发案数的国际惯例,2005年我国命案发案数为2.39起,远低于美国(5.61)、加拿大(4.00)、法国(3.64)、德国(3.08)等国家的发案水平。

  由于命案是刑事犯罪活动中恶性程度最高,危害最为严重的案件,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一直都把侦破命案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全力开展破案工作。及时侦破命案、更多地侦破命案,一直是公安机关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2004年初,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命案专项行动”,2004年11月,公安部在江苏召开“全国侦破命案工作会议”,提出了“命案必破”的口号,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以侦破命案为龙头,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带动和促进公安机关提高侦查破案能力和打击犯罪水平。2007年底,要实现“全国命案发案数下降、命案逃犯数下降、命案破案率上升”的“两降一升”目标。

  大家知道,刑事案件很难做到百分百破获。那么,为什么我们还要提出“命案必破”的要求呢?“命案必破”是基层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实践中首创的。我们说,“命案必破”,作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对公安机关是责任,对公安民警是决心,对犯罪分子是震慑,对人民群众是鼓舞。我们强调“命案必破”,就是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命案发生后,必须从执法为民的高度,怀着对受害者家属深厚的感情去破案,必须坚定信心,锲而不舍地去破案,抱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盯住不放,不破不休,向“命案必破”的目标努力。这才是“命案必破”的精神实质。两年来的实践也证明了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坚持“命案必破”,在一个时期一个地方是能够实现“命案必破”的。2005年全国共有1680个县、市、区级立案单位实现了命案全破,也就是百分之百地侦破命案,共占全部县市区级立案单位的47%。

  二、“命案必破”有力地推动了侦破命案和打击犯罪工作。

  两年来,在“命案必破”的引领下,全国公安机关顽强拼搏,奋力攻坚,侦破命案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公安机关命案破案率大幅度提高。2005年,占命案总数近七成的杀人案件破案率达到87.2%,比开展“命案必破”之前2003年的杀人案破案率提高了9个百分点。全部8类命案破案率达89.6%,其中江苏、河南、湖北、山东、吉林等14个省份命案破案率超过90%。我国侦破命案的能力和水平,已接近日本、德国、韩国等国家的破案水平,超过了英国(87%)、法国(81%)、加拿大(78%)、美国(63%)等国家的命案破案率。

  各地公安机关在侦破命案工作中还攻克了一大批多年未破的命案积案。2004年共破历年命案积案5910起,比2003年多破3734起,上升1.72倍;2005年共破历年命案积案2384起,比2003年上升9.6个百分点。很多地方破获了陈年积案。

  经过全国公安机关不懈努力,侦破命案出现了良好的态势,前几年屡屡发生的系列杀人恶性案件大大减少,绝大多数的系列案件在作案二三起后就被侦破,有效地防止了犯罪分子继续杀人作恶、危害社会。通过开展侦破命案工作,近年来各地有影响的,人民群众关注的大要案件大部分都得到了及时侦破,公安机关攻坚克难的能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

  在侦破命案工作有力的带动下,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不仅反映刑事犯罪恶性程度的放火、爆炸、劫持、杀人、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八类严重刑事案件发案得到有效遏制。2005年,全国共立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5.4万起,同比下降2.16%,而且还有力地配合和策应了公安机关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2005年,全国“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发案总量出现了近年来少有的下降趋势,共立案370.3万起,同比下降2.3%。破案142.4万起,同比上升5.3%。侦破命案工作有力地带动了整个打击犯罪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全年全国治安大局的稳定。

  “命案必破”取得的良好成效,是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百万公安民警用汗水、鲜血换来的。在开展侦破命案工作中,各地公安民警特别是广大刑警以忘我的精神,攻坚克难,以命案为命令,视现场为战场,涌现了一大批可歌可泣的先进集体和英雄模范人物。两年多来,全国公安机关从刑警中队长、派出所所长到刑警大队长、支队长、公安局长以及许多普通民警为侦破命案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如辽宁省海城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副所长李云龙,在与抢劫杀人犯搏斗中不幸牺牲;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新兴分局刑警大队探长李廷发,劳累过度牺牲在侦破命案的岗位上;全国一级英模、河南南阳市宛城公安分局副局长秦保林身患四种癌症仍奋战在命案攻坚一线,最终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吉林省白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芮志江在跟踪抓捕杀人抢车案件犯罪嫌疑人时一人与4名持刀歹徒殊死搏斗,身中23刀,不幸壮烈牺牲,年仅35岁。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60%命案系生活琐事引起

  三、侦破命案工作如何保证办案质量。

  可能有人会问,强调“命案必破”,会不会导致基层公安机关为了单纯地追求多破案件,引发刑讯逼供等违法办案问题?强调“命案必破”,是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办案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不会引发刑讯逼供等违法办案情况。

  首先,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要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在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等环节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进行监督,并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设立驻所检察室,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办案工作包括讯问工作进行监督。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还要专门问清犯罪嫌疑人对公安机关有无刑讯逼供,是否自愿供述等进行监督。近年来,检察机关还先后开展了治理刑讯逼供、治理超期羁押等一系列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安机关的监督。

  其次,公安机关内部有一套完整的案件质量审核把关机制,从侦查员到刑警中队长、刑警大队长、法制部门、公安局长层层把关审核,确保案件质量。特别是办理命案,我们要求实行“一长双责制”,即“公安局长领导下的专案组长负责制和刑事技术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市、县两级公安局长对本地侦破命案工作负领导责任。专案组长要对整个案件侦查办理工作,包括从破案、办案到批捕、移送起诉负责任,市、县刑事技术部门负责人对现场勘验、检验鉴定和有关刑事技术工作负责任,把侦查办案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出了问题也便于追究责任。此外,越来越多的地方公安机关对命案嫌疑人的审讯实行了全程录音录像,特别是在东南沿海发达地区。

  第三,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程序方面越来越公开透明,律师、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监督渠道不断拓宽,公安机关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从2005年8月1日开始,全国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实行“办案公开制度” ,公安机关在立案、破案后要向群众回告,命案要每个月回告侦查工作进展。在办案中要向犯罪嫌疑人和证人告知其权利义务,对办案的程序、时限、主要进展和结果要公开,接受群众查询。

  因此,“命案必破”不会影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过去,我们的确曾经办错过一些案件,有的案件甚至是连最基本的尸源都认定错了。尽管这些错案多是发生在几年甚至十几年前,而且是极个别现象,但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这些错案的产生与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和能力水平有直接关系,也与当时的科技水平特别是检验鉴定技术水平不高有关系。随着近年来我国司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科技水平包括检验鉴定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特别是通过“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落实,执法办案水平进一步提高,我相信,类似的错案是能够避免的。

  还有人可能要问,公安部要求"命案必破",会不会有的地方公安机关命案破不了,就弄虚作假呢?我们对命案破案战果的统计,有一套严密的制度。公安部建立了全国杀人案件信息系统,各地发生每一起命案都要上网,这个系统是2002年建的,因为在2002年以前,连续发生几起犯罪分子流窜作案的案件,由于没有上网无法串并案,从那时起,考虑利用公安部的金盾工程建立一个信息系统,各地每发生一个命案,都必须上网,这样有利于我们串并案件,这对破案非常有利,对打击犯罪、侦破命案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各地每发生一起案件都要上网,公安部实时网上监控,全国每年发生多少起命案底数清楚。破了案和发案要对上号,破案要向公安部提供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对破获的系列流窜杀人案件,我们都要实行倒查制。公安部每年在《人民公安报》上公布命案全破和没发生命案的县市区公安局的名单,让人民群众监督。一旦发现个别弄虚作假的,全国公安机关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当地公安机关领导,河南“命案必破”的工作搞得不错,前不久开了一个会,他们在2004年开展命案专项行动中,有四个公安局领导,因为弄虚作假被撤职。因此,我们说,"命案必破"的办案质量是完全有保障的。

  四、公安机关采取措施进一步推动侦破命案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侦破命案工作,4月下旬,公安部在河南召开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现场会,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坚持"破案必破"方向不动摇,继续保持侦破命案的良好势头,努力实现侦破命案"两降一升"和"两个确保"的目标。

  "两个确保"的目标,就是"确保不因办案质量问题不能定罪、确保不出一起冤假错案"。这是对我们办理每一起命案的工作要求。

  执法办案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公安机关办理命案,必须要保证办案质量,做到不枉不纵,既要坚决惩治犯罪,又决不冤枉一个好人。这既是侦办命案的最低要求,也是最高目标。为实现"两个确保"的目标,我们在"河南会议"上对提高命案办案质量工作做出专门的部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从规范抓起、从程序抓起、从证据抓起、从侦查破案和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抓起,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力争把每一起命案都办成经得起法律检验、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和"铁案"。

  近年来,为了提高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和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公安部先后建立了“全国未知名尸体信息系统”、“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系统”和“全国DNA信息系统”,制定了“侦破杀人案件工作机制”、“查找无名尸体和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制度”、 “DNA查询机制”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大家知道,公安机关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未知名的尸体,可能是自然死亡,也可能是被侵害致死。如果尸体没有可供识别的特征、证件等,查找这些尸体的身源将是非常困难的,2005年,我们建成了全国未知名尸体信息系统,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将发现的未知名尸体的基本特征、特殊特征及DNA信息等录入系统,向全国公安机关开放,提供查询比对。同时我们还建成了全国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口信息系统。当前,随着社会流动人员增多,失踪人口也随之上升,其中一部分失踪人口很可能被害。我们要求各地将有可能被害的失踪人员的信息录入这个系统,并采集失踪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的DNA信息录入这个系统。这个系统和全国未知名尸体信息系统及DNA信息系统结合查询比对,提高了查找未知名尸体身源和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口下落的工作效率。目前,这些系统和机制在侦破命案和打击犯罪工作中正日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五、公安机关进一步强化打击犯罪力度,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今年,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抓紧抓好侦破命案工作的同时,要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推进各项打击犯罪工作。

  最近,中央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集中优势警力,采取有效措施,精心打好这一仗,给黑恶势力以毁灭性打击,努力实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目标。“打黑除恶”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反映和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将一查到底,对发现的“黑恶势力”将予以严厉打击。

  今年,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继续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仍然是街头抢劫抢夺、入室盗窃和盗抢机动车犯罪。去年全国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两抢一盗”案件出现了“发案数下降、破案数增加”的良好局面,盗抢机动车犯罪案件也得到了初步遏制。今后一段时期,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这几类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两抢一盗”犯罪的多发势头,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尽管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和打击犯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党委政府的要求和广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昂扬的斗志,积极投身到侦破命案和打击犯罪的各项工作中去,努力做出更大的成绩,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武和平]:

  何局长刚才就侦破命案的工作对大家做了解读,同时就命案侦破、如何保证质量向大家做了具体介绍。各位朋友历来对公安机关命案侦破给予了高度关注和高度支持的,借此时间,大家可以提出相关问题,让何局长解答。

  [东方卫视记者]:

  全国未知名系统尸体信息系统、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系统和全国DNA信息系统等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现在覆盖的程度如何?第二,在命案侦破过程中,有一些需要科技支持,比如说DNA监测和其他方面的监测,我了解到只有省公安厅有检验的系统,这样在破案过程中会有一定的时候耽误。在各个城市有没有建立这样的系统,使破案的速度加快?谢谢。

  [何挺]:

  未知名尸体信息系统的覆盖面是全国的,我们要求各地只要发现了未知名尸体,法医就必须到现场,有一个文字信息,要严格按照尸体解剖将文字信息填表,进入市级机关联网。全国公安机关每个省都有这样的数据,全国每年发生多少具未知名尸体,每一具都是很清楚的。

  科技对破案的支持。随着科技的发展,案件的复杂度越来越高,科技对案件侦破的帮助越来越强,我们也特别向科技部门要人,尤其是刑事案件侦破现在确实需要更多的科技支撑。公安部有一个刑事技术部门,有一个鉴定中心,每个省都有一个刑事技术鉴定中心,每个地市都有一个刑事技术鉴定所,每个区县都有一个刑事技术室,所以我们的刑事技术部门已经到了区县这一级。因为每天都有很多现场要看,要提取物证,然后做后台的制作。比如说提取的指纹,回来要进行拍照,核对指纹,我们省、市、县都有出现场进行检验鉴定的任务,但侧重点不同,基层的重点在于勘察和提取,市和省的重点在于检验鉴定。我们对这方面的工作也抓得特别紧,下半年还会开展刑事技术会议,现在重点抓区县一级的刑事技术。在一些经济状况比较好的地市、区县级的刑事技术部门,投资多的在四五百万元,如果达到我们要求的标准,应该有八十万元左右,用来买器材设备。人员要求,区县一级的有8—12人,要有法医,要有搞痕迹的;要有照相的,同时要能出两个现场。比如说两家被盗,一家到这里,一家到那里。这都是公安机关抓的重点。谢谢!

  

  DNA等信息系统在侦破命案中发挥重要作用

  [《燕赵都市报》记者]:

  公安部建立了全国侦破杀人工作系统,也就是说每一起案件都要上网,我想通过这个系统会得到很多数据。在命案的所有发案中,三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哪个发案数最高?哪一类发案数最高?现在公安机关有一些超期积案的现象,请问,对这样的一些案件,如果无法破获,是不是永远积压下去?

  [何挺]:

  第一个问题是杀人案件哪些地方比较多,现在我们研究犯罪有一个规律,就是经济发达的地区案件相对多,所以命案也离不开这个规律。在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命案发生率是比较高的。

  第二个问题是哪一类比较高,实际上在命案当中杀人是最高的,70%是杀人案件。

  第三,在侦破命案过程当中,无论是什么案件,强制措施到了期限,如果没有证据,就依法办理,不能超期积案。

  [《燕赵都市报》记者]:

  承德有一个很知名的案件,就是四个犯罪嫌疑人杀出租车司机,这是十年前发生的案件,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最终的结果。河北省高院已经发回五次重审,现在这些人已经羁押了十多年,现在这个案件怎么解决?

  [何挺]:

  对公安机关来说,只要批捕以后,案件就不在公安机关内,这种案件涉及到检察机关和法院,可以向他们了解一下情况。这个案件是一个特例,这种情况也是极其特殊的。对公安机关来说,检察机关批捕了,就去起诉,公安机关如果破不了,绝对不能超期,如果有个别超期的,那就是违法的。

  [法新社记者]:

  全国未破命案有多少?刚才给出的数字,2005年这类案件是包括当年发生的案件?还是累积的?有没有很多案件不在这些数字中,还没有破的?为什么2005年破的案件会比2004年破的案件低那么多呢?办错的案件全国累积有多少?如何处理这些案件?有没有考虑赔偿冤假错案的家属?

  [何挺]:

  全国有多少案件没有破,因为这个系统建立之后,我们录的是2000年以后统计的数字,数字我记得不太清楚了,可以到网上了解一下。

  你说到材料中2005年破案数字比2004年的数字少那么多,那是破积案,而不是当年的案件。积案是什么意思呢?2005年破2004年以前未破的案件,如果开展积案斗争,开始的时候破的是比较多的,剩下的都是啃骨头的案件。比如说好破的案件,搞一个专项斗争,好破的几乎都拿下来了,剩下的都是啃骨头的案件。在2004年破了那么多积案的情况下,2004年比2003年还高9.6个百分点。这是以往没有破的案件,而这些案件破得越多,剩下的就是越难的。剩下的是一些几年前、十几年前的案件,我掌握的情况也和媒体差不多。

  现在有冤假错案的,都向外部通报了。至于如何处理,其中问题很复杂,因为涉及到公检法三家,而不仅仅是公安机关如何善后,还涉及到党委、政府、政法委如何妥善处理。作为我们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一个对有关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第二要认真吸取教训,这个案件为什么会办错?是我们水平不行、素质不够、还是责任心不够?我们把问题搞清楚,才能加强措施,提高力度整改。

  [记者]:

  有没有一个时间限制?

  [何挺]:

  我们对发现的错案是有错必究的,不会因为时间问题不追究。

  [武和平]:

  近年来,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一方面要运用我们的法律资源,保护受侵害人的权益,这是一个方面,同时也要依法保护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达到不枉不纵,从而实现罪刑相适应。公安机关还建立了一项制度,就是错案追究制,一旦形成错案,按照国家赔偿法和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会做出相关的赔偿结果。

  [《中国改革报》记者]:

  提出“命案必破”的方向只是一个目标,有没有一些具体的目标?比如说在某一个县、某一个省今年要达到百分之多少。另外有没有相应的奖惩制度?如果没有奖惩制度目标就很难落实。谢谢。

  [何挺]:

  我们提出“两降一升”,实际上还有一句话,这是我们公安机关对自己提出来的,每个省要争取平均的破案率达到85%,如果提硬性的目标也是不科学的,至于各个区县没有硬性目标,都是按照“命案必破”的方向要求,1000多个县市区都是全破的。“命案必破”每三个月通报一次,根据破案率和协助外地破案、协助外地抓获杀人犯的,因为案件的破获上查明事实不叫做破案,把主要的犯罪嫌疑人抓获才叫做破案,所以抓命案逃犯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我们有几个项目,可以利用分值统计出来,我们每三个月都要统计一次,各省都是参与排名的。2004年、2005年全国各省的命案侦破都有一个排行榜,我们有一部分的案件补贴费,按照名次的先后、多少给予适当的补贴。这也是一种奖励性质。如果搞一起假案被查出的,破50起案件才能抵破1起假案的分值。

  [记者]:

  4月底,我了解到,从2004年开始“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取得了非常大的成效,公安民警在“命案必破”行动中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另一方面是否也增加了公安干警的工作强度、工作压力?我经常接触一些干警,他们在没有提出“命案必破”之前,工作强度和压力也是很大的,现在有了这个口号和目标,上级部门对基层公安干警在福利待遇、资金的投入、设备上有没有一些支持?谢谢。

  [何挺]:

  从2004年搞了“侦破命案”专项行动以来,要求也是比较高的,又有排行榜,各地压力也比较大。大家也明白,如果没有这么大的压力,也很难取得这么大的成绩。在侦破命案专项行动中,我们的初衷是想,命案是最难破的,也是刑事犯罪案件中后果最严重的案件,公安机关必须破这类案件。从执法文明的角度看,这类案件也是公安机关必须破的,如果说哪家有人死了,却没有破案,我说活着的人死不瞑目。我们想通过侦破命案,整合警力资源,形成一整套攻坚克难的机制。要加强科技的投入,要加强设备的投入,加强经费的保障。如果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机制之后,会提升打击犯罪的水平,提升队伍的素质,从这个角度提出了“命案必破”方向。这位记者说到基层的压力也很大,部里也针对这个考虑从优待警。

  [香港《文华早报》记者]:

  何局长刚才讲到新的目标,每个省平均破案率达到85%,但材料中提到2005年八类破案率已经达到了89.6%,已经接近了90%。14个省份命案破案率超过了90%,破案率靠后的省份是哪些?错案率比较高的省份是哪一些?

  [何挺]:

  首先是“两降一升”,“两降一升”之外各地省这级不能低于85%,这是一个最低线的要求,不是要达到85%。“两降一升”就是说到2007年“全国命案发案数下降、命案逃犯数下降、命案破案率上升”。2004年是开展专项行动的第一年,如果那年达到了90%,你明年必须要达到90%以上,这才达到了“两降一升”。85%是一个最低限,卡的是谁呢?2004年达到了83%,2005年达到了83.5%,行不行?不行,这不是达到了一升了嘛。但最后还有一个最低线,是不低于85%,85%是这样要求的。现在没有什么错案率?发现个案的话,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靠后的也与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靠后的基本上西部地区,我就不用点名了,按照经济发展的状况,靠后的七八个基本上全是西部地区的,特别是西北地区。

  [香港《东方日报》记者]:

  2004年、2005年的命案都有3万多起,有没有一个犯罪类型趋势,看哪一类命案比较多?像涉及团伙犯罪,还有一些因为仇视社会富人的心态而造成的犯罪?哪一类的命案发案数比较多?

  [何挺]:

  我们分析研究命案,有60%多都是因为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杀人案件,比如说婚姻问题、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酒桌上吵架捅起刀子的。我们不仅提出“命案必破”,还提出“命案必防”。命案必防一个是排查调解民众纠纷,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比如说酒桌上打起来了,保安出场,把双方隔开了,就可以防止命案发生。还有抢劫杀人比较多,恶性案件多数是抢劫杀人。有杀出租车司机,抢车的;路上杀人抢劫的,还有的入室杀人抢劫,在家里把人杀了,把东西抢走了。

  [《中国日报》记者]:

  材料中提供了2004、2005年的数字,我们看到是下降的。我想问一下,开展“命案必破”之前,2002、2003年呈现的是上升趋势还是下降趋势?

  [何挺]:

  我给各位说一下八类命案,是2004年搞专项行动才开始提出这个概念的,其他手段致死的都放在其他案件中统计,以前只统计杀人案件。杀人案件2000年到2003年,基本上属于波动很小、持平的状态。

  [《新京报》记者]:

  材料中提到地方公安机关对命案嫌疑人的询问实行了全程录音录像,我想问,哪些地方已经开展了这项工作?公安部是否有计划在全国推行全程录音的制度?

  [何挺]:

  随着国家司法进程的发展,我们现在要求严格依法办案,不但要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要采取措施同等保护。录音录像的问题,和我们公安机关推行的大方向是一致的,也是我们今后的发展方向。因为国家很大,现在经济发展不平衡,而且我们的警力资源是有限的。我们的万人警力比比世界平均水平低很多,现在又是刑事案件的高发期;我们基层办案经费是很少的,有时候打个长途电话都要算计算计,所以现在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还无法考虑,各地发展不平衡,但这是下一步的方向。现在上海、浙江、广东、江苏、包括北京,我们都知道河南的“宋如春(音)”的案件,涉及那么多犯罪嫌疑人,主要的嫌疑人我们都是全程录音录像的,说有刑讯逼供的,我们有录音录像的材料。我们的提法是全力推动,对命案和涉黑案件全程录音录像。今年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明确要求涉黑案件,主要的犯罪嫌疑人都要全程录音录像。总之,这是一个发展的方向,在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实行了。

  [武和平]:

  本次公安部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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