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汤碧琴通讯员杨建炎)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近日联合发文,从今年起,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列入各县(市)区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以基本实现市政府提出的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不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出现恶性的劳资纠纷案件,确保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等“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重视情况。各地领导班子对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定期分析研究当地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协调处理重大欠薪案件。二是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组织建立职责落实情况。各地要成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建筑领域欠薪保障制度和农民工工资垫付应急周转金制度,切实把本地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三是实现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目标情况。各地相关部门从关心群众生活、关注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按职责要求开展工作,做到措施得力,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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