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年逾五旬的沈阳男子李某从济南返家途中,在火车上与一名女青年邂逅,之后竟发生了一段“风流韵事”。最后女青年伸手向李某要钱,李某又举报女青年敲诈,结果两人都被公安机关处罚。
2006年5月8日11时30分,菏泽开往哈尔滨的1416次旅客列车上,51岁的李某向列车工作人员报告:一名同车厢的女乘客骚扰他,并且向他敲诈500元钱,请求帮助。乘警获悉后,马上找到了那名女乘客,但那名女青年却反说李某强奸了她。随后,公安人员展开仔细调查,终于查明了真相。
原来,二人都是从济南站上的车,女青年上车后补了卧铺票,二人的卧铺相邻。列车开到天津后,女青年将手伸向正在睡觉的李某身上乱摸,进行挑逗。李某一看,赶紧以“老伴儿正在上铺休息,自己没有钱”为由拒绝,但女青年则以“自己没有老公,也没有男朋友,不要钱”为由继续挑逗。李某看她还算年轻,最终没有经住诱惑,二人随后溜进车厢的厕所内发生了性关系。
就当心满意足的李某想走开时,女青年露出了“狰狞面目”,开口向李某索要500元钱,李某说没有钱,女青年便发狠说:“我找你老伴儿要钱去!”李某顿时傻了眼,只好乖乖地送来钱。李某本以为交了钱就会平安无事了,哪知女青年居然变本加厉,收钱后威胁他说:“明早你老婆就会知道这事儿。”
李某吓得再也睡不着觉了,于是他决定先下手为强,率先诬告女青年敲诈勒索。只是没想到等公安找女青年调查时,女青年也反咬了他一口,说他强奸了自己。
最终此事真相大白,两人都受到了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而那名女青年还因为曾在列车上盗窃一事,最终被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批准逮捕。(记者殷宝龙通讯员陈思远陈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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