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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迷局:消费者“边骂边买” 房价越买越高
稿源: 新华网   2006-06-05 13:48: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旭东)刚刚过去的一周,最轰动的经济新闻莫过于九部委出台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这份文件提出了15条房地产调控细则,标志着国家针对当前房地产存在的问题,又启动了新一轮房地产调控,这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房价不落反涨,消费者“边骂边买”

  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是因为近几年来大中城市飞速上涨的房价,已成为当前社会上的议论焦点。统计显示,今年4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有11个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7%,其中3个城市超过10%。 [10城市抽样调查:大部分人消费习惯更倾向买房]

  北京和环渤海、珠三角地区的一些中心城市的房价上涨,又尤为突出。北京四环路以内,基本上找不到每平方米7000元以下的商品房可买。上海市的热点地段,每平方米房价在数万元以上,早已不是什么希罕事。

  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也是因为国家近年早已开始对房地产实施调控,却效果不佳。中国楼市呈现出“调控迷局”:2003年时,人民银行曾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央行“121号文”),直指房地产泡沫,但在房地产商等联合抵制下,央行“121号文”最终不了了之。2005年,国家又先后两次颁布文件(两个“国八条”),但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不但没得到解决,反而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出于现实需求和消费心理影响,虽然人们均指责房价过高,但却是在“边骂边买”。一些热点城市,在前几次调控政策出台后,房价不仅没有回落,反而越发上涨;投机者也没有受到遏制,除了过去的“温州炒房团”,又新出现了大量购房的“煤老板”。有调查显示,在2006年1月至4月,北京市有些楼盘价格竟然每平方米再度上涨1千至2千元。有些热点城市,外来人员购房的比例超过了50%。因此,人们仍普遍关心本次调控政策的出台,能否得到有效落实,能否切实稳定房价。

  本次调控极具可操作性,落实如何还有待观察

  值得注意的是,与以往原则指导意见相比,本次“15条房地产调控细则”可谓极具可操作性,诸如“新审批楼盘,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总面积的70%以上”“优先保证中小户型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年居住用地总量的70%”“5年内转手交易需交纳全额营业税”等。

  更令人瞩目的是,与2005年建设部等七部委出台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相比,本次出台政策的部门又增至“九部委”,新增加了“监察部”和“统计局”。“监察部”的加入,大大增强了本次政策的执行力。本次政策的落实情况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城市,要予以通报批评。而“统计局”的加入,则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房地产统计信息的透明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的信息发布机制。

  新政策已自6月1日开始实施。从最新反馈的市场信息看,一些购房人群在观望,二手房交易市场有降温迹象。不过,政策落实如何?房地产走势如何?仍有待观察。实名制购房能否得到切实执行,以90平方米为界的“两种”商品房需求如何等诸多问题,现在还无法给予肯定回答。很多专家也表示,对房地产未来走势看不清。

  房产调控,兹事体大。据统计,2005年底房地产贷款达到3.07万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接近1.58万亿元,房地产业与57个产业存在着直接与间接联系。住房贷款已是居民最主要的负债,住房占居民家庭财产比例接近了50%。

  房地产业波及众多产业环节和诸多社会人群。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可谓事关中国经济向好发展,事关金融安全,事关百姓的满意度。对本次房地产调控效果,人们拭目以待。

  

  楼市调控能否走出“迷局”

  新政策已自6月1日开始实施。从最新反馈的市场信息看,一些购房人群在观望,二手房交易市场有降温迹象。不过,政策落实如何?房地产走势如何?仍有待观察。实名制购房能否得到切实执行,以90平方米为界的“两种”商品房需求如何等诸多问题,现在还无法给予肯定回答。很多专家也表示,对房地产未来走势看不清。[全文]

  银行房贷调整标准各不同

  “按照去年央行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很多银行对个人按揭业务首付实际上已经执行三成比例。”某国有商业银行总行一位人士告诉记者,“现在各银行都在察其言观其行,一方面观察‘国九条’更多的执行细则,另一方面观察其他同业的举动。在市场变化还不明朗的情况下,大家都很谨慎。”[全文]

  调控房价税收能使多大劲

  九部委房地产新政调整了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从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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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庄伊岚纠错:171964650@qq.com

楼市迷局:消费者“边骂边买” 房价越买越高

稿源: 新华网 2006-06-05 13:48:0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旭东)刚刚过去的一周,最轰动的经济新闻莫过于九部委出台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这份文件提出了15条房地产调控细则,标志着国家针对当前房地产存在的问题,又启动了新一轮房地产调控,这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房价不落反涨,消费者“边骂边买”

  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是因为近几年来大中城市飞速上涨的房价,已成为当前社会上的议论焦点。统计显示,今年4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有11个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7%,其中3个城市超过10%。 [10城市抽样调查:大部分人消费习惯更倾向买房]

  北京和环渤海、珠三角地区的一些中心城市的房价上涨,又尤为突出。北京四环路以内,基本上找不到每平方米7000元以下的商品房可买。上海市的热点地段,每平方米房价在数万元以上,早已不是什么希罕事。

  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也是因为国家近年早已开始对房地产实施调控,却效果不佳。中国楼市呈现出“调控迷局”:2003年时,人民银行曾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央行“121号文”),直指房地产泡沫,但在房地产商等联合抵制下,央行“121号文”最终不了了之。2005年,国家又先后两次颁布文件(两个“国八条”),但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不但没得到解决,反而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出于现实需求和消费心理影响,虽然人们均指责房价过高,但却是在“边骂边买”。一些热点城市,在前几次调控政策出台后,房价不仅没有回落,反而越发上涨;投机者也没有受到遏制,除了过去的“温州炒房团”,又新出现了大量购房的“煤老板”。有调查显示,在2006年1月至4月,北京市有些楼盘价格竟然每平方米再度上涨1千至2千元。有些热点城市,外来人员购房的比例超过了50%。因此,人们仍普遍关心本次调控政策的出台,能否得到有效落实,能否切实稳定房价。

  本次调控极具可操作性,落实如何还有待观察

  值得注意的是,与以往原则指导意见相比,本次“15条房地产调控细则”可谓极具可操作性,诸如“新审批楼盘,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总面积的70%以上”“优先保证中小户型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年居住用地总量的70%”“5年内转手交易需交纳全额营业税”等。

  更令人瞩目的是,与2005年建设部等七部委出台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相比,本次出台政策的部门又增至“九部委”,新增加了“监察部”和“统计局”。“监察部”的加入,大大增强了本次政策的执行力。本次政策的落实情况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城市,要予以通报批评。而“统计局”的加入,则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房地产统计信息的透明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的信息发布机制。

  新政策已自6月1日开始实施。从最新反馈的市场信息看,一些购房人群在观望,二手房交易市场有降温迹象。不过,政策落实如何?房地产走势如何?仍有待观察。实名制购房能否得到切实执行,以90平方米为界的“两种”商品房需求如何等诸多问题,现在还无法给予肯定回答。很多专家也表示,对房地产未来走势看不清。

  房产调控,兹事体大。据统计,2005年底房地产贷款达到3.07万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接近1.58万亿元,房地产业与57个产业存在着直接与间接联系。住房贷款已是居民最主要的负债,住房占居民家庭财产比例接近了50%。

  房地产业波及众多产业环节和诸多社会人群。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可谓事关中国经济向好发展,事关金融安全,事关百姓的满意度。对本次房地产调控效果,人们拭目以待。

  

  楼市调控能否走出“迷局”

  新政策已自6月1日开始实施。从最新反馈的市场信息看,一些购房人群在观望,二手房交易市场有降温迹象。不过,政策落实如何?房地产走势如何?仍有待观察。实名制购房能否得到切实执行,以90平方米为界的“两种”商品房需求如何等诸多问题,现在还无法给予肯定回答。很多专家也表示,对房地产未来走势看不清。[全文]

  银行房贷调整标准各不同

  “按照去年央行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很多银行对个人按揭业务首付实际上已经执行三成比例。”某国有商业银行总行一位人士告诉记者,“现在各银行都在察其言观其行,一方面观察‘国九条’更多的执行细则,另一方面观察其他同业的举动。在市场变化还不明朗的情况下,大家都很谨慎。”[全文]

  调控房价税收能使多大劲

  九部委房地产新政调整了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从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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