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院长”王金平在宣布罢免陈水扁案投票结果,119票赞成,弃权票14票,0票反对。图片来源:中评社
中国宁波网讯台“立法院”今天记名表决“罢免陈水扁案”,上午11时左右验票完毕,台“立法院院长”王金平宣布罢免案投票结果,出席的133位“立委”共投下119赞成票,弃权票14票,0票反对。虽然赞成票过半数,但因未到罢免案通过所需的三分之二“立委”门槛的148票,罢免案宣告未通过。
据台媒报道,由中国国民党、亲民党发动的“罢免陈水扁案”今天上午在台“立法院”记名表决,出席的蓝营“立委”和台湾无党团结联盟“立委”都投下了赞成票,但由于民进党有主席游锡堃亲自督阵,绿营“立委”全体缺席表决,抵制罢免案,台联党“立委”则全部投下空白票。
这一结果未达到关规定的三分之二“立委”同意门槛。以目前台“立法院”中“立委”计算,要有148票支持罢免案才过得了“立法院”这一关。因此“罢免陈水扁案”没能过关。(云鹏)
·背景资料·
罢免陈水扁案程序:台“立法院程序委员会”6月12日将“罢免陈水扁案”列入了台“立法院临时会院会”报告事项首案。台湾历史上首例“罢免‘总统’案”6月13日列台“立法院临时会”报告事项第一案,在国亲两党动员、绿营放手下,“院会”顺利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该案正式成案并启动程序。台“立法院院会”同时通过“程序委员会”建议,决定6月21日、22日、23日及26日4天召开“全院委员会”审查“罢免陈水扁案”。
依照相关规定,陈水扁必须在7天内,也就是6月19日之前把“答辩书”送交“立法院”。陈水扁若不提“答辩书”,“全院委员会”仍将于6月21日起径行审查“罢免陈水扁案”。27日投票记名表决。
“总统、副总统罢免案”需经全体“立委”四分之一提议,三分之二同意后提出;以目前“立委”总数221席计算,要有148票支持才过得了“立法院”这一关。然后,经过半数选举人投票,有效票过半同意才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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