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地下电缆遭“截肢”、开关柜被“开膛破肚”、高压铁塔“伤筋动骨”、架空线“遍体鳞伤”……眼下正进入用电高峰,在电力部门积极备战“迎峰度夏”的同时,电力设施被盗现象也愈演愈烈。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因电力设施遭盗窃或破坏造成的直接损失已达93.87万元。海曙区从年初到本月已发案112起,且每月发案呈递增趋势,直接经济损失达40余万元。受害的企业因电力设施遭破坏而被迫停产,受害的居民屡屡因供电中断造成生活不便,而供电企业为了抢修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
贼手无孔不入
据了解,受破坏最为频繁的要数埋在地下的路灯电缆。在一些城市边缘和比较偏僻的路段,路灯设施屡屡成为偷盗者的目标。象山县丹城工业园区、滨海大道、北山隧道、白鹤路等路段接连发生路灯电缆被盗的事件,造成损失30余万元。由于路灯电缆多次被盗,附近的3台专用箱变无法送电,致使路灯全部不亮。
此外,接地线也是重点遭窃的电力设备之一。江北区1月至5月共发生54起接地线被盗事件,损失达34.2万元,其中上月频发的公用配变接地线被盗现象,一度使周围宾馆、居民用户的电视机、计算机等严重烧坏或数据丢失。专业人士解释说,变压器接地线被盗后,如果单相负载不平衡,会导致用户电压升高,损坏电器设备;如果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的保护接零和中性线并用的导线被盗,电器设备外壳将带电,极易发生触电事故;线路避雷器接地引线被盗后,一旦遇到雷雨天,就会造成大面积跳闸……
然而,偷盗者的“胃口”远不止这些。记者了解到,被偷的电力设施还有马路边的开关箱、电缆接地箱,居民的电表箱装置,甚至还有各种高低压架空导线、电力通信光缆等,连一些用于保护电力设施的铁栅栏、金属箱体外壳等也未能幸免。据电力局负责人介绍,不法分子对电力设施的盗窃破坏几乎遍及输电、变电、配电、电力通信、路灯等各个环节。这些价值成千上万元的电力设施,不法分子转手卖给废品站后,得到的赃款可能只有两三百元。
破坏电力设备将被严惩
对屡屡发生的盗窃、破坏电力设备案件,有关人士纷纷表示,将按照《刑法》严加审理,并开通了“95598”报案电话。据悉,按《刑法》规定,偷盗电力设施的行为被定性为“破坏电力设备罪”,它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因此在量刑上明显重于一般的盗窃罪。根据《刑法》第118条和第119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崔凌琳严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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