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刘德华 通讯员 陶庆 周灵) 趁公司改制之机,捞取“最后一桶金”——由四川省检察院指定内江市检察院办理的南充市南部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国有公司)经理赵记章涉嫌巨额贪污一案,检察机关已于6月27日向内江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赵记章于1994年至2000年8月任南部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经理。1996年底,赵记章无偿以成都三鹏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系赵记章兄弟)名义,在成都市李家沱开发
房地产。2000年8月,南部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改制,赵记章虚构了成都三鹏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55%、南部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投资45%合伙投资开发李家沱项目的事实,从中套取资金540余万元,转移到改制后的公司。2000年8月20日,南部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在提供资产审计评估时,赵记章采取虚列“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手段,相应地减少公司净资产690余万元,转移到其个人开办的公司。据查,1997年至1998年,赵记章还安排公司财务人员,采取虚增库存材料的手段套取公司银行存款539万余元转移到成都三鹏公司。刘德华 陶庆 周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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