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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会第一高层违规开工 九部门执法受阻
稿源: 燕赵都市报   2006-07-05 03:03:00报料热线:81850000
本报记者 王春红 ■核心提示 3月27日,石家庄市规划局对正在建设中的“天河观月”住宅工程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月2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停止建设,限15日内恢复原貌 ”;6月8日,石家庄规划局在媒体发出通告,称省会“天河观月”工程为违法建筑,应立即停工;6月24日,当地业主反映,“天河观月”工地再行挖土开工。面对“石家庄第一高层的”漠视,省会规划部门历经种种境遇的执法难后,再次感到了自身权力的尴尬和面对相关法律空白的无奈。 ■事件回放 规划部门三次执法没能制止违规施工 据了解,曾引起省会多家媒体关注的“天河观月”住宅工程是一栋32层高层住宅,号称石家庄最高住宅。在目前石家庄房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此地段的价位吸引着众多市民前来咨询。然而,在其位置、价位均占优势的吸引外,其身份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据附近居民提供的资料显示:“天河观月”是省会富沁园小区二期工程。按规划,二期工程是近2亩的公共绿地及6层住宅商品房,但目前将建成为32层高层商品房。从今年3月起,石家庄市规划局就不断接到附近居民反映此工程私改规划一事。经查,该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擅自在小区内挖槽、做护坡、加固地基。3月27日,规划局对建设中的“天河观月”住宅工程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在3个法定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图纸到规划部门接受处理,但该工地一直未停工。 5月29日,规划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停止建设,限15日内恢复原貌。”6月8日,规划部门又在媒体发出通告,称此工程“属违法建筑,并责令其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停止施工,恢复原貌。”之后,工作人员又多次去现场查看,但每次检查后现场仍然继续施工。无奈,规划局工作人员现场值守,并用铲车将施工现场道路进行封堵。 ■部门调查 省会查出严重违法建筑62家 据了解,今年6月,省会规划部门曾对石家庄市的一些违规建筑进行了全面检查。在形形色色的违章建设中,违规现象较为严重的开发建设单位共有62家,建设用途包括居民住宅、村民住宅楼、门脸、学生宿舍、办公楼、超市建设等。其中以住宅楼违规现象最多,占到违章建筑总数的60%以上。 据统计,在所查处的所有违规建设项目中,有40家未经审批,14家没有任何手续,其他项目虽有审批但仍存在诸如擅自加长、加宽、加层、增加面积、占压规划绿化带、占压道路红线等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 目前,规划部门已对这些违章建筑分别进行了包括立案查处、下达通知停工通知、下达处罚决定书、拆除违章建筑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二环以外成违规建设“重灾区” 目前,省会违章建筑形式较多,但较为明显和突出的为违法建筑和部分未审批的住宅建设。由于省会对于城中村改造有着政策倾向,因此,在二环路以内的45个城中村改造中,违章建设的现象较少,而省会周边村庄却成了违规开发建设的“重灾区”。 据了解,位于二环以外的诸多村庄进行住宅建设主要是对村民住宅进行改造。由于许多村庄不具备开发建设能力,多数村庄采取与开发商联手(由开发商出资、村里出土地)的形式进行。开发后一部分住宅除用于村民回迁外,其他当成商品房出售。 目前,二环以外诸多村庄都属于这种形式,这部分村民住宅的开发在面积上要占到全市违规建筑的35%—40%,基本处于失控状态。 受国家多年来的土地政策(集体土地不能转开发)约束,村民住宅无法改变土地性质,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要求,因此无法办理此证。而没有经过规划审批的村民住宅改造工程不能进行商品房交易,也不可能办理房产证。 此外,由于规划中的“两证”是对一个建设项目大的框架及建筑的结构、面积、户型、高度、宽度等的审查,因此,在诸多方面也不能得到明确的保障。 ■执法难题 多方因素让执法陷入尴尬境地 1 多项法律空白呈现管理尴尬 经过正规的审批建设项目都要经过规划认可、建设许可、房管局许可、验收等程序。纳入规划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论在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在各环节有着进行制约的措施,但对于一些没有任何手续的开发项目,且无视法律规定的建设者,相关部门的管理却受到了有关法律的局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北省规划条例》、《石家庄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改稿)等相关法律中,都明确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违反该证件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但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理,又几乎都没有赋予规划部门强制执行的权力。多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停建、退还占地、限期拆除建筑物,罚款。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经济责任,直至予以法律制裁。”等。这些法律细节的空白让违规开发商有空子可钻。 由于行政执法权有限,在国家及地方性法规中都没能赋予规划管理部门强制执法权。因此,在面对诸多的违章建筑中只能采取检查、制止、行政调解、行政干预等手段进行。如果这几种手段无效,最后的“杀手锏”也就是下达《行政下罚决定书》。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不服此次处罚决定,也可在接到此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此期间,无论是法院还是规划管理部门都无权处置。开发商完全可以在此期间从容地进行建设。 2 高额利润与罚款额度形成强烈反差 按照国家《规划法》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此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并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同时,规划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检查,直至此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而一些违规开发商往往利用规划部门对规划标高检查之后进行违规操作并形成既成事实。由于此类建筑不属于完全违规,管理部门多采用延期验收、罚款等形式对开发商进行处罚。然而,目前的相关法律中对于违规开发商的处罚额度与开发商违规所获得高额利润相比,几乎为九牛一毛之比,根本无法制约开发商。 3 九部门联动难以统一行动 由于无法可依,省会在制止违章建筑建设中就存在先天不足。近期,省会政府部门曾针对此类违章现象专门下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建设局等九部门关于严禁违法建设中的规定的通知》,组织省会建设、规划、国土、城管、房管、监察局、公安局、电业局等9部门联动,要求“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建设工程不得办理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配套手续;“取消施工单位在石家庄市建设市场的开发及施工资格、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凡不具备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正式审批文件的,一律不予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 但由于此规定涉及部门较多,且各自利益不同,其行动很难统一,使得该文件在实施中其实并未取得实质性效果。 ■现状扫描 违规开发项目省会热建中 昨天,记者根据相关部门对省会部分违规建设项目和二环路沿线村民改造项目的统计,进行了实地采访,发现几乎所有的建设项目都在紧张施工中,没有一家因为没有进行审批和无任何手续而有停止建设和出售的迹象。 现场:天河观月 地点:富沁园小区内 昨天,记者在“天河观月”建设工地看到,在已经挖得很深的施工坑内,数名工人正在深挖,并堆出许多土桩。 现场:北翟营村民改造 地点:北二环南侧 北翟营村民改造工地建设中的大部分楼房已基本到了安装门窗阶段。由于该村村民改造中的前几期工程已陆续入住,一些建设完工的楼房前,数名工人正在清理撤下的施工设施。售楼处工作人员称,整个村民改造工程有60栋,目前正在建设施工的是第六期工程。由于该小区环境及相关设施较好,因此楼房销售一直不错。 现场:土贤庄村民改造 地点:北二环南侧 此处改造工地显得有些凌乱。记者在施工现场看到,临近北二环附近的几栋楼房及周边楼房建设已基本竣工,小区中部的部分房屋还正在建设中,施工材料随意堆放。据了解,此处所建村民住宅共有17栋,全部为6层,由于整个小区基本处于建设阶段,因此很难从中看出改造后的村民住宅将会是怎样一种景象。 现场:金岗怡园 地点:东二环外学苑路北侧 该工地还有许多在建楼房依旧被施工保护网围着。小区中部一条为预埋管道所挖的深沟通向新建小区的深处。临近学苑路的南侧有大量建筑材料。北侧高高举起的吊塔,预示着施工的进度。据了解,此小区建设面积较大,楼高有6层半。 ■专家说法 期待执法环境改善 对于省会管理部门所遇到的诸多管理难题,相关人士认为,造成省会目前违规建筑难以管理的直接原因,除法律空白、执法手段落后外,与政府部门没有切实针对此事进行协调有关。 该业内人士认为,制止违规建筑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单一部门所能解决的。它需要国家政府立法的进一步完善,并给予行政执法一定的宽松环境。目前,国家正在制定中的《行政强制执行法》的出台,已成了众多执法部门的众心所望。同时,省会政府部门应针对目前省会的现状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并真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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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会第一高层违规开工 九部门执法受阻

稿源: 燕赵都市报 2006-07-05 03:03:00

本报记者 王春红 ■核心提示 3月27日,石家庄市规划局对正在建设中的“天河观月”住宅工程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月2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停止建设,限15日内恢复原貌 ”;6月8日,石家庄规划局在媒体发出通告,称省会“天河观月”工程为违法建筑,应立即停工;6月24日,当地业主反映,“天河观月”工地再行挖土开工。面对“石家庄第一高层的”漠视,省会规划部门历经种种境遇的执法难后,再次感到了自身权力的尴尬和面对相关法律空白的无奈。 ■事件回放 规划部门三次执法没能制止违规施工 据了解,曾引起省会多家媒体关注的“天河观月”住宅工程是一栋32层高层住宅,号称石家庄最高住宅。在目前石家庄房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此地段的价位吸引着众多市民前来咨询。然而,在其位置、价位均占优势的吸引外,其身份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据附近居民提供的资料显示:“天河观月”是省会富沁园小区二期工程。按规划,二期工程是近2亩的公共绿地及6层住宅商品房,但目前将建成为32层高层商品房。从今年3月起,石家庄市规划局就不断接到附近居民反映此工程私改规划一事。经查,该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擅自在小区内挖槽、做护坡、加固地基。3月27日,规划局对建设中的“天河观月”住宅工程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在3个法定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图纸到规划部门接受处理,但该工地一直未停工。 5月29日,规划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停止建设,限15日内恢复原貌。”6月8日,规划部门又在媒体发出通告,称此工程“属违法建筑,并责令其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停止施工,恢复原貌。”之后,工作人员又多次去现场查看,但每次检查后现场仍然继续施工。无奈,规划局工作人员现场值守,并用铲车将施工现场道路进行封堵。 ■部门调查 省会查出严重违法建筑62家 据了解,今年6月,省会规划部门曾对石家庄市的一些违规建筑进行了全面检查。在形形色色的违章建设中,违规现象较为严重的开发建设单位共有62家,建设用途包括居民住宅、村民住宅楼、门脸、学生宿舍、办公楼、超市建设等。其中以住宅楼违规现象最多,占到违章建筑总数的60%以上。 据统计,在所查处的所有违规建设项目中,有40家未经审批,14家没有任何手续,其他项目虽有审批但仍存在诸如擅自加长、加宽、加层、增加面积、占压规划绿化带、占压道路红线等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 目前,规划部门已对这些违章建筑分别进行了包括立案查处、下达通知停工通知、下达处罚决定书、拆除违章建筑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二环以外成违规建设“重灾区” 目前,省会违章建筑形式较多,但较为明显和突出的为违法建筑和部分未审批的住宅建设。由于省会对于城中村改造有着政策倾向,因此,在二环路以内的45个城中村改造中,违章建设的现象较少,而省会周边村庄却成了违规开发建设的“重灾区”。 据了解,位于二环以外的诸多村庄进行住宅建设主要是对村民住宅进行改造。由于许多村庄不具备开发建设能力,多数村庄采取与开发商联手(由开发商出资、村里出土地)的形式进行。开发后一部分住宅除用于村民回迁外,其他当成商品房出售。 目前,二环以外诸多村庄都属于这种形式,这部分村民住宅的开发在面积上要占到全市违规建筑的35%—40%,基本处于失控状态。 受国家多年来的土地政策(集体土地不能转开发)约束,村民住宅无法改变土地性质,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要求,因此无法办理此证。而没有经过规划审批的村民住宅改造工程不能进行商品房交易,也不可能办理房产证。 此外,由于规划中的“两证”是对一个建设项目大的框架及建筑的结构、面积、户型、高度、宽度等的审查,因此,在诸多方面也不能得到明确的保障。 ■执法难题 多方因素让执法陷入尴尬境地 1 多项法律空白呈现管理尴尬 经过正规的审批建设项目都要经过规划认可、建设许可、房管局许可、验收等程序。纳入规划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论在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在各环节有着进行制约的措施,但对于一些没有任何手续的开发项目,且无视法律规定的建设者,相关部门的管理却受到了有关法律的局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北省规划条例》、《石家庄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改稿)等相关法律中,都明确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违反该证件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但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理,又几乎都没有赋予规划部门强制执行的权力。多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停建、退还占地、限期拆除建筑物,罚款。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经济责任,直至予以法律制裁。”等。这些法律细节的空白让违规开发商有空子可钻。 由于行政执法权有限,在国家及地方性法规中都没能赋予规划管理部门强制执法权。因此,在面对诸多的违章建筑中只能采取检查、制止、行政调解、行政干预等手段进行。如果这几种手段无效,最后的“杀手锏”也就是下达《行政下罚决定书》。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不服此次处罚决定,也可在接到此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此期间,无论是法院还是规划管理部门都无权处置。开发商完全可以在此期间从容地进行建设。 2 高额利润与罚款额度形成强烈反差 按照国家《规划法》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此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并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同时,规划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检查,直至此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而一些违规开发商往往利用规划部门对规划标高检查之后进行违规操作并形成既成事实。由于此类建筑不属于完全违规,管理部门多采用延期验收、罚款等形式对开发商进行处罚。然而,目前的相关法律中对于违规开发商的处罚额度与开发商违规所获得高额利润相比,几乎为九牛一毛之比,根本无法制约开发商。 3 九部门联动难以统一行动 由于无法可依,省会在制止违章建筑建设中就存在先天不足。近期,省会政府部门曾针对此类违章现象专门下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建设局等九部门关于严禁违法建设中的规定的通知》,组织省会建设、规划、国土、城管、房管、监察局、公安局、电业局等9部门联动,要求“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建设工程不得办理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配套手续;“取消施工单位在石家庄市建设市场的开发及施工资格、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凡不具备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正式审批文件的,一律不予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 但由于此规定涉及部门较多,且各自利益不同,其行动很难统一,使得该文件在实施中其实并未取得实质性效果。 ■现状扫描 违规开发项目省会热建中 昨天,记者根据相关部门对省会部分违规建设项目和二环路沿线村民改造项目的统计,进行了实地采访,发现几乎所有的建设项目都在紧张施工中,没有一家因为没有进行审批和无任何手续而有停止建设和出售的迹象。 现场:天河观月 地点:富沁园小区内 昨天,记者在“天河观月”建设工地看到,在已经挖得很深的施工坑内,数名工人正在深挖,并堆出许多土桩。 现场:北翟营村民改造 地点:北二环南侧 北翟营村民改造工地建设中的大部分楼房已基本到了安装门窗阶段。由于该村村民改造中的前几期工程已陆续入住,一些建设完工的楼房前,数名工人正在清理撤下的施工设施。售楼处工作人员称,整个村民改造工程有60栋,目前正在建设施工的是第六期工程。由于该小区环境及相关设施较好,因此楼房销售一直不错。 现场:土贤庄村民改造 地点:北二环南侧 此处改造工地显得有些凌乱。记者在施工现场看到,临近北二环附近的几栋楼房及周边楼房建设已基本竣工,小区中部的部分房屋还正在建设中,施工材料随意堆放。据了解,此处所建村民住宅共有17栋,全部为6层,由于整个小区基本处于建设阶段,因此很难从中看出改造后的村民住宅将会是怎样一种景象。 现场:金岗怡园 地点:东二环外学苑路北侧 该工地还有许多在建楼房依旧被施工保护网围着。小区中部一条为预埋管道所挖的深沟通向新建小区的深处。临近学苑路的南侧有大量建筑材料。北侧高高举起的吊塔,预示着施工的进度。据了解,此小区建设面积较大,楼高有6层半。 ■专家说法 期待执法环境改善 对于省会管理部门所遇到的诸多管理难题,相关人士认为,造成省会目前违规建筑难以管理的直接原因,除法律空白、执法手段落后外,与政府部门没有切实针对此事进行协调有关。 该业内人士认为,制止违规建筑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单一部门所能解决的。它需要国家政府立法的进一步完善,并给予行政执法一定的宽松环境。目前,国家正在制定中的《行政强制执行法》的出台,已成了众多执法部门的众心所望。同时,省会政府部门应针对目前省会的现状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并真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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