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发售现场
建设部初定住房保障体系新思路 重新界定经适房廉租房限价房
中国宁波网讯 一切并非空穴来风。在建设部近日再次出面对“经济适用房将被取消”的传闻辟谣的同时,建设部联合多部委进行多时的住房保障体系改革调研,已经悄悄结束,其中确实牵涉到经济适用房重新调整等等问题。[建设部:经济房制度绝不会取消]
“对于未来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部及相关部门有了比较成型的规划思路。”建设部一位官员对记者表示。而早在两个月前市场上首次传出“取消经济适用房”消息时,恰恰是上述调研的启动阶段。
记者了解到,目前成型的规划思路,实际上是对现有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商品房(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三类住房保障产品各自功能的重新划分与界定。这位建设部官员坦言,一方面,各地存在这三类保障产品功能扭曲的问题,另一方面,对现有经济适用房进行更为细致的划分——分为租赁型和销售型两类——将最终搭建起未来中国内地住房保障体系的主要框架。
按照现在的规划思路,廉租房将提供给那些处在生活最低保障线上下的人群租住,并由政府财政给予相应补贴;租赁型的经济适用房将主要针对“高出低保线,但又无力购买销售型经济适用房”的人群,销售型经济适用房则主要针对中等偏下的收入者。
最具争议的是,眼下正在积极推进的“限价商品房”。按照新规划思路,这类产品主要针对两部分人群:一是具备一定房产消费能力的人群,二是定向购买的拆迁户。“限价商品房拥有和商品房同等的产权,而拆迁房屋通常也具有正常产权,因此拆迁户购买限价商品房是以产权置换产权,这样比较合理。”这位官员表示。
然而据记者了解,北京如今的情况却恰恰与此思路相反。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拆迁户拥有定向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权利,相比之下,上海市正在执行的“拆迁户优先定向购买”政策,更符合建设部的想法。迄今为止,北京市限价商品房的销售政策仍未确定。据悉,北京市较倾向于借鉴杭州、宁波等城市经验:拥有本地户口为最起码的资格,同时要求购买者没有自有住房,并限定购买的最大面积。(江南时报/中国经营报)
======= 专家:经济适用房制度应取消 ========
专家:经济适用房制度应取消提供低价消费房
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住房开发属性定性不准确,整个房地产开发完全商品化,导致房价高烧不退。”长期从事城市经济研究的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开发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中国94%的住房开发定性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只占6%,但其性质却是微利“商品房”,而廉租房则不足1%。
揭开经济适用房“机关团购”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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