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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房,拆无赦!
2006-08-30 09:13:00 稿源: 宁海新闻网  

【专题】法治社会 平安宁波

  中国宁波网讯 “土地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城区的土地更是寸土寸金。现在一些城郊的宅基地,也已飞涨到30多万元一间了。因此,尽管国家有严格的用地法规,也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县城规划控制区内的违法用地,主要是违法建房,还是屡禁不止。”昨日,在新成立的县城管局,副局长张良国对记者如此感叹。

  怎么办?对少数人的纵容,就是对国家法律的藐视和践踏,也侵犯了大多数人的权益,其引发的“示范”效应,还将酿成多米诺骨牌般的连锁反应,最终不可收拾。自成立以来,城管局对县城规划控制区内违反土地、规划、林地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查处,共签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92份、《限期改正通知书》1份,组织专项拆除行动13次,共出动197人次,拆除违法建筑56间,计2152.2平方米,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建房的歪风蔓延,本分守法的老实人不吃亏,滑头胆大贪婪的人也占不到便宜。

  风雨中的行动

  随着土地价值的不断提高,城区村庄的集体土地价格飞升,个别人为了追求巨大的经济利益,将目光瞄准了集体土地的“开发”。尤其是部分村干部的参与,是造成在集体土地上乱搭建的主要原因。

  一段时间以来,部分村庄以集体名义将村土地出租乱搭乱建,主要是建造简易厂房。城管局经初步调查,就发现了规划控制区内计有19起约40570平方米集体土地被非法出租。这当中,城管局成立前的有15起,成立后搭棚的仍有4起。

  镜头一:7月中旬,有群众举报:某村的6间棚屋,正在非法抢建。城管局迅即出动,经谈话和政策教育,事主答应由他自己把棚屋拆掉。隔了一天,执法人员赴现场查看,发现事主只把其中一间的三角铁拆了几根,纯粹是在做样子糊弄他们,就再次找到事主,再次宣传政策,明示城管局对此事的态度。事主再次诺诺而退。

  约定的时间到了,事主并没有像保证的那样靠硬,自己动手拆掉棚屋。法律岂是儿戏?6间棚屋被执法人员依法拆除。这天正好台风来临,风雨交加。事主懊悔地说:没想到你们会在台风天杀回马枪!

  齐抓共管显神威

  近十几年来,行政区划调整频繁,村班子也已几度换马,机构的不断变动客观上容易造成前后工作不连贯,使许多“城中村”的村规划等具体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这也是个人建房历史问题愈积愈多的原因之一。

  镜头二:某村的5间宅基地,涉及到8户已在8年前就付了批地费用的村民。5间宅基地8户村民怎么分?大家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抢建”!

  在屡发停建通知书无效的情况下,6月16日,城管局全局出动,4个中队40多人一齐上阵,公安、街道积极配合,把5间宅基地的地梁全部拆除。为防重犯,又用厚土覆盖。

  阳奉阴违损失重

  如果说有些村的违法抢建还有“付了批地费用”作借口的话,那么还有一些村,根本没有依法用地的观念,加上个别村干部又放任违法建房,甚至带头抢建,导致部分村民无任何手续,就搭起脚手架起屋。这,在一段时间内已成了“群体行为”。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在有些村,有人已将抢建的房屋转手倒卖,牟取了巨额暴利;而同样在有些村,这股歪风正引导着更多的村民投身抢建行动,非法建房可谓“热火朝天”。

  镜头三:6月下旬,某村两户村民非法抢建住宅,城管局领导亲自下村,好言相劝他们自行拆除,以减少损失。两户村民虽然表面答应,但到约定的时间,执法人员上门一看,却是外甥打灯笼———照旧(舅)。农民起点屋不容易,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此次执法人员只惩戒性地敲掉了非法建筑的部分现浇,剩下的好言相劝事主自行拆除。

  到6月30日,两事主居然把敲掉的钢筋网扳回,又在“热火朝天”地倒混凝土现浇了。这次,城管局调来了铲车等大型施工机械,两户抢建的非法建筑一拆到底,百姓纷纷叫好。

  张良国最后告诉记者:违法建房除上述几种情况外,比较突出的尚有一些规划控制村,未能按县政府文件尽快落实临时过渡用房,引发违法违建行为;老城区居民为巨大的利益驱使,非法乱搭建筑物,或出租或自用,或欲在旧城改造拆迁中牟取更多的补偿;一些城中村村民擅自违规在林地上“开发”,乱搭“农庄”,乱开“农家乐饭店”。这在有的地方,依然存在。

  看来,土地、规划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有效遏制,还需假以时日。城管执法,依然任重而道远。(记者 王方 通讯员 方樱)

编辑: 宁丁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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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房,拆无赦!

稿源: 宁海新闻网 2006-08-30 09:13:00

  中国宁波网讯 “土地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城区的土地更是寸土寸金。现在一些城郊的宅基地,也已飞涨到30多万元一间了。因此,尽管国家有严格的用地法规,也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县城规划控制区内的违法用地,主要是违法建房,还是屡禁不止。”昨日,在新成立的县城管局,副局长张良国对记者如此感叹。

  怎么办?对少数人的纵容,就是对国家法律的藐视和践踏,也侵犯了大多数人的权益,其引发的“示范”效应,还将酿成多米诺骨牌般的连锁反应,最终不可收拾。自成立以来,城管局对县城规划控制区内违反土地、规划、林地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查处,共签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92份、《限期改正通知书》1份,组织专项拆除行动13次,共出动197人次,拆除违法建筑56间,计2152.2平方米,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建房的歪风蔓延,本分守法的老实人不吃亏,滑头胆大贪婪的人也占不到便宜。

  风雨中的行动

  随着土地价值的不断提高,城区村庄的集体土地价格飞升,个别人为了追求巨大的经济利益,将目光瞄准了集体土地的“开发”。尤其是部分村干部的参与,是造成在集体土地上乱搭建的主要原因。

  一段时间以来,部分村庄以集体名义将村土地出租乱搭乱建,主要是建造简易厂房。城管局经初步调查,就发现了规划控制区内计有19起约40570平方米集体土地被非法出租。这当中,城管局成立前的有15起,成立后搭棚的仍有4起。

  镜头一:7月中旬,有群众举报:某村的6间棚屋,正在非法抢建。城管局迅即出动,经谈话和政策教育,事主答应由他自己把棚屋拆掉。隔了一天,执法人员赴现场查看,发现事主只把其中一间的三角铁拆了几根,纯粹是在做样子糊弄他们,就再次找到事主,再次宣传政策,明示城管局对此事的态度。事主再次诺诺而退。

  约定的时间到了,事主并没有像保证的那样靠硬,自己动手拆掉棚屋。法律岂是儿戏?6间棚屋被执法人员依法拆除。这天正好台风来临,风雨交加。事主懊悔地说:没想到你们会在台风天杀回马枪!

  齐抓共管显神威

  近十几年来,行政区划调整频繁,村班子也已几度换马,机构的不断变动客观上容易造成前后工作不连贯,使许多“城中村”的村规划等具体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这也是个人建房历史问题愈积愈多的原因之一。

  镜头二:某村的5间宅基地,涉及到8户已在8年前就付了批地费用的村民。5间宅基地8户村民怎么分?大家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抢建”!

  在屡发停建通知书无效的情况下,6月16日,城管局全局出动,4个中队40多人一齐上阵,公安、街道积极配合,把5间宅基地的地梁全部拆除。为防重犯,又用厚土覆盖。

  阳奉阴违损失重

  如果说有些村的违法抢建还有“付了批地费用”作借口的话,那么还有一些村,根本没有依法用地的观念,加上个别村干部又放任违法建房,甚至带头抢建,导致部分村民无任何手续,就搭起脚手架起屋。这,在一段时间内已成了“群体行为”。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在有些村,有人已将抢建的房屋转手倒卖,牟取了巨额暴利;而同样在有些村,这股歪风正引导着更多的村民投身抢建行动,非法建房可谓“热火朝天”。

  镜头三:6月下旬,某村两户村民非法抢建住宅,城管局领导亲自下村,好言相劝他们自行拆除,以减少损失。两户村民虽然表面答应,但到约定的时间,执法人员上门一看,却是外甥打灯笼———照旧(舅)。农民起点屋不容易,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此次执法人员只惩戒性地敲掉了非法建筑的部分现浇,剩下的好言相劝事主自行拆除。

  到6月30日,两事主居然把敲掉的钢筋网扳回,又在“热火朝天”地倒混凝土现浇了。这次,城管局调来了铲车等大型施工机械,两户抢建的非法建筑一拆到底,百姓纷纷叫好。

  张良国最后告诉记者:违法建房除上述几种情况外,比较突出的尚有一些规划控制村,未能按县政府文件尽快落实临时过渡用房,引发违法违建行为;老城区居民为巨大的利益驱使,非法乱搭建筑物,或出租或自用,或欲在旧城改造拆迁中牟取更多的补偿;一些城中村村民擅自违规在林地上“开发”,乱搭“农庄”,乱开“农家乐饭店”。这在有的地方,依然存在。

  看来,土地、规划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有效遏制,还需假以时日。城管执法,依然任重而道远。(记者 王方 通讯员 方樱)

编辑: 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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