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九月二十一日电 (记者黄少华 林国瑞) 针对基隆市长许财利涉嫌公车土地购地弊案,二十一日基隆“地方法院”判决确定,将他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处七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八年。中国国民党发言人黄玉振同日晚表示,国民党将依党纪处理规定,以高标准原则,从严、从速处理,开除许财利党籍。
国民党中央廉能委员会与考核纪律委员会将于日内召开会议,完成处理程序。
据悉,该案发生在二00一年,许财利和商人林正明合资新台币四千七百多万元,购买位在七堵区的五丰化工厂一千多坪土地,事后再以八千五百万元转卖给基隆市政府,作为公车处修理场。后来市议会认为得标与底价太接近,疑有弊端要求解约,并向基隆“地检署”告发。
许财利被控利用市长职权施压下属采购自己与人合资购买的土地,藉此图谋私利。
同案另有三人遭判刑,包括基隆市前副议长杜镇川。
对此,许财利表示遗憾,强调自己一定会上诉。
据指,依台湾有关规定,图利罪需二审判决,县市长才会解职,因此,许财利的市长身分暂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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