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审计署对铁道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0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铁道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铁道部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了铁路行业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加强了会计基础工作,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自行提高项目经费标准多支出2741万元。
2003至2006年,铁道部委托所属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对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资料进行评审,用铁路建设基金按过去定的标准支付评审费3983万元,高出政府指导价2741万元,主要用于该院经费支出。
(二)违规收费1517.82万元。
2006年,在未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铁道部对进入铁路营运线的企业新建和维修自备车,按照新建车辆造价的2‰、修理车辆检修费6‰的标准收取车辆验收费,共计收费1517.82万元,作为经营服务性收入。
(三)所属铁道部信息技术中心存在的主要问题。
1.1996年,该中心所属某工程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在香港开设外汇账户,开展境外电子设备购销业务,未在账内反映,形成账外资产。截至2006年底,账外资产为147.2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148.24万元。
2.1994至2006年,该中心设立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开办100多家子(分)公司,由中心主任兼任集团和有关子(分)公司董事长。在铁路项目建设中,利用这些所属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增大铁路项目支出1.61亿元。
3.1995至1999年,该中心及所属某计算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以虚开发票、多付货款方式将企业资金转到账外(铁道部内部审计部门曾核定此账外资金有1.36亿元)。由于所属企业有关人员在审计中隐匿资料,未提供该账外资金收支情况,审计署已将此问题移交铁道部进一步查处。
4.该中心所属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4146.23万元,以及中心原主任等人涉嫌重大经济问题,已依法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5.2006年,该中心按编制人数188人(比实有人数多73人)申报人员经费,多申请并支出财政补贴161.79万元。
(四)所属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多申请财政补贴291.17万元。
2002年,铁道部未经批准,将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和专业设计院标准所两家经费自理单位并入了属于财政补贴单位的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2006年,该院为这两家经费自理单位的73人申请并支出财政补贴291.17万元。
(五)所属铁道科学研究院办公楼建设项目超概算873万元。
2003至2005年,经铁道部批准,铁道科学研究院建设环控中心楼,投资概算2998万元。在建设过程中,该院以二次改造项目名义自筹资金追加投资,超概算87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自行提高项目经费标准多支出的问题,要求将多拨付的财政资金收回,归还原资金渠道;对违规收费的问题,要求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审批,并补办收费许可证;对铁道部信息中心的问题,要求将信息中心所属公司的账外资金入账,清理整顿信息中心利用关联交易加大铁路项目支出的问题,进一步追查中心所属企业账外资金财务资料去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多申请财政补贴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对铁道科学院建设办公楼超概算的问题,要求严格控制办公楼投资概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铁道部应进一步完善铁路建设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项目库管理、预算管理和招投标管理;严格审核铁路建设基金项目,控制项目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进一步加大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力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督促所属单位按定员定额要求申请预算资金,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铁道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铁道部高度重视,积极整改,除信息中心境外非货币资产清理问题尚在处理外,目前已全部落实审计决定。对提高项目经费标准多拨付的财政资金,已收回并归还原资金渠道;对违规收费的问题,已通知有关部门暂停收费,并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审批,补办收费许可证;对信息中心利用关联交易加大铁路项目支出、所属公司设立账外账等问题,铁道部已对其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并进一步查处,同时还将中心所属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问题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对铁道科学院建设办公楼超概算的问题,已提出整改措施。此外,铁道部按照审计建议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建设,制定了建设成本控制、资金预算管理等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铁道部已进行了整改。
信息产业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9月至2007年3月,审计署对信息产业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8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信息产业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9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信息产业部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部门预算18.27亿元未执行。
因追加预算等原因,至2006年底,信息产业部有18.27亿元预算未执行,造成资金结余。其中基本支出结余2334.44万元,项目支出结余18.04亿元。
(二)本级专项经费340万元交所属单位代管。
2005年12月28日,信息产业部将本级的“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专项经费”340万元交由所属第二服务中心代管。2006年共支出176.12万元,其中拨付给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153.76万元,报销差旅费等22.36万元。截至2006年底,结余163.88万元。
(三)部分所属省级通信管理局资金4.32亿元未纳入部门预算。
在信息产业部编报的2006年预算中,该部所属25个省级通信管理局的4.32亿元资金未纳入,其中:财政资金1387.33万元,基本建设资金9216.74万元,各局成立时从电信企业划转的资金2.13亿元,办公用房出租收入4152.01万元,利息收入等其他资金7072.15万元。
(四)部分所属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通讯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收入6190.32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
2006年,信息产业部所属30个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收入合计2951.66万元,30个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收入合计3238.66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五)部分所属通信管理局办公用房出租收入1095.89万元未纳入预算。
2006年,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出租办公楼收入672.61万元,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出租办公楼收入423.28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六)部分所属通信管理局应收未收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251.96万元。
截至2006年底,信息产业部部分所属通信管理局应收未收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251.96万元。
(七)所属第二服务中心所属的北京三达经济技术合作中心挪用项目经费813.52万元列支人员经费。
2003年以来,信息产业部第二服务中心所属北京三达经济技术合作中心在实施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软件及集成电路平台”项目中,超出合同范围列支人员经费,截至2006年底,共列支813.52万元,其中2006年195.69万元。
(八)部分省级通信管理局超面积购建办公楼。
1.2005年,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在已有建筑面积为6650.8平方米办公楼的情况下,向信息产业部申报建设建筑面积9400平方米、投资额4930万元的“综合业务楼”,在得到批准后,2006年2月又决定将建筑面积调增为15000平方米、总造价调增为7799万元。截至审计时,该局已支付工程款2000万元。
2.200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在已有建筑面积为4058.91平方米办公楼的情况下,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申报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总投资2800万元的办公楼建设项目,得到批准。2006年3月,该局将其建筑面积调整为6000平方米。
(九)所属电信研究院违规将4742万元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
2003年1月,该院将在用的科研设备4 742万元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给所属的某全资企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门预算部分未执行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对将本级专项经费交所属单位代管的问题,要求进行纠正;对部分所属单位资金和收入未纳入部门预算的问题,要求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应收未收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的问题,要求收缴;对挪用项目经费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部分省级通信管理局超面积购建办公楼的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并严肃查处;对违规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问题,要求予以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信息产业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清查超标准购建办公楼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信息产业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部分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信息产业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和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已将办公用房出租收入和其他收入全部纳入2007年部门预算管理;北京三达经济技术合作中心挪用的项目经费已归还原资金渠道;信息产业部还紧急发文,要求各省通信管理局将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将应收未收的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及时足额收缴;对省级通信管理局超面积购建办公楼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违规建设的坚决停建,并印发了《关于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局房整改的通知》和《关于宁夏通信管理局局房整改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省通信管理局对已有局房和在建局房进一步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和整改。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信息产业部已进行了整改。
水利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审计署对水利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0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水利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水利部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预算2.3亿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或项目。
2006年,水利部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预算中,未细化到具体单位或项目的有2.3亿元,为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8.83%。
(二)部分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安排建设资金4815万元。
1.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高精度水利机械试验设备及测控系统”等3个项目的初步设计2005年7月才得到批复。而水利部在2002至2004年已分别下达这3个项目投资计划共计2255万元。
2.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水利电子政务综合应用平台建设”等2个项目初步设计2005年才得到批复,而水利部在2002至2004年已分别下达这两个项目投资计划共计2560万元。
(三)向非预算单位拨付财政资金806万元。
2005和2006年,水利部向属于经费自理单位的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拨付806万元财政资金。
(四)部分单位扩大项目开支范围支出307.93万元。
1.2006年,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部分研究所在“节水及供水技术标准体系研究”等12个课题项目中提取和分摊工资性费用136.68万元;在国家科学自然基金委员会资助的“新水沙环境下黄河口演变与整治及水资源优化配置研究”等5个课题项目中,提取分摊工资性费用等46.54万元。
2.2006年,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在“中国水利发展形势分析与预测”等行政事业类项目中,列支本单位职工劳务费和咨询费等42.06万元。
3.2006年,水利部水利建设管理总站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项目中,列支编写“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技术审查暂行规定”经费50万元。
4.2006年,水利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在“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项目”资金中,列支购置汽车、数码摄像机等设备支出32.65万元。
(五)部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274.54万元,未上缴中央财政。
1.截至2005年底,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等20个用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经费安排的项目已验收,项目资金结余355.32万元,按规定应上缴财政248.72万元,但未上缴。
2.2006年,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用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经费安排的“水利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项目已验收,项目资金结余36.89万元,按规定应上缴财政25.82万元,但未上缴。
(六)水利部水库移民开发局虚列项目支出149.52万元,导致账实不符。
2005年,该局以签订合同形式,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研究”课题委托给所属中水移民开发中心承担,并将课题预算资金224万元全部作为支出在决算中列报,截至2006年底,该局支付给中水移民开发中心156.8万元(该中心实际用于聘请专家、调研等支出74.48万元)。上述做法导致该局账实不符149.52万元。
(七)部分基本建设项目进展缓慢,财政资金结余6801.93万元。
1.截至2006年底,水利部批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的32个基本建设类项目,仅完成项目3个,资金结余3533.61万元(为这些项目总投资的63%)。
2.截至2006年底,水利部批复水利部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总投资6333万元的5个基本建设类项目,实际支出4451.66万元,结余1881.34万元(为这些项目总投资的29.71%)。
3.截至2006年底,水利部批复水利部信息中心总投资2940万元的“水利电子政务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实际支出1553.02万元,结余1386.98万元(为这些项目总投资的47.17%)。
(八)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账外资产4070万元未纳入财务管理。
2005年12月,该中心将一直未登记入账的原六铺炕办公楼,以3500万元的协议价格置换给某公司。2006年1月,该中心在购买天伦北里小区房屋(购房款及其他费用共计3706万元)时,以上述置换收入中的3136万元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并由开发商所属公司以代理出租的收入抵顶了570万元尾款。至审计时,该中心置换办公楼形成的资产及出租收入共计4070万元未纳入财务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做好细化预算工作;对部分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对向非预算单位拨付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商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解决该局经费渠道问题;对部分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部分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上缴中央财政;对虚列项目支出导致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予以调账;对部分基本建设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要求加快基本建设项目进度;对账外资产的问题,要求纳入财务管理,将有关房地产权属资料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水利部应进一步细化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预算,完善项目管理,切实将项目计划和预算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加快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水利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水利部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认真研究,深入查找原因,制定切实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整改。目前,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指出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对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部分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虚列项目支出导致账实不符的问题,已进行彻底清理,并制定纠正措施;对向非预算单位拨付财政资金的问题,已商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解决该局经费渠道问题;对部分所属单位扩大项目开支范围支出的问题,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对部分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已上缴中央财政;对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账外资产的问题,已将办公楼按合同估价入账,并取得办公楼初始产权证,该中心表示将抓紧办理剩余事宜。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水利部已进行了整改。
农业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审计署对农业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0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农业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农业部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决定执行率达100%。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向非预算单位拨付财政资金50万元。
2006年,农业部将由其所属的全国畜牧兽医总站承担的“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指挥信息应用研究”项目财政资金50万元,直接拨付给北京海存量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自然人股份占70%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将其计入营业收入。
(二)未严格履行基建程序安排项目建设资金1.36亿元。
2002至2006年,农业部在未批复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情况下,下达“全国奶牛生产性能测定标准物质制备实验室”等项目投资计划,并安排财政建设资金1.36亿元。
(三)部分所属单位扩大财政项目开支范围支出345.13万元。
2005至2006年,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等单位在“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农业信息服务”等行政事业类项目中列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345.13万元。
(四)部分所属单位转移财政专项资金251.56万元。
2003至2005年,农业部畜产品中心以拨付兽药停药期试验费、抽检费的名义将其承担的“无公害农产品安全监测经费”等项目资金186.5万元转移到全国畜牧兽医总站所属的北京国农工贸发展中心。截至2006年底,上述资金全部用于畜产品中心和北京国农工贸发展中心等单位人员工资、差旅费等基本支出。
2006年,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在“农业信息预警”项目中预付2007至2008年服务器托管服务费、2007年“农业人才供求信息对接平台”技术开发费等25.1万元。
2006年,农业部信息中心在“农业部指挥调度卫星系统维护费”等项目中预付2007年技术服务费、数据库开发费等39.96万元。
(五)所属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存在的主要问题。
1.挪用财政项目资金147.52万元。
2002年6月,该站将“动物疫情防治与监测”财政专项资金147.52万元支付给北京海存量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开发管理软件。其中2.06万元用于支付会议费,30.2万元用于微软(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中国石油企业信息门户”项目。
2.部分项目进展缓慢,资金结余1.37亿元。
2006年,农业部批复该站行政事业类项目21个,财政预算3623万元,上年结转532.69万元。截至2006年底,这些项目累计支出2801.26万元,结余1354.43万元,为这些项目当年预算的37.38%。
截至2006年底,农业部下达给该站“草原监测信息系统”等9个基本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2.38亿元。实际支出1.14亿元,结余1.24亿元,为收到的财政拨款的52%。
3.未经审批和评估将非经营性资产424.78万元转为经营性资产。
2001至2006年,该站在未经审批和评估的情况下,将无菌实验室、冷库以及仪器设备等(总价值171.88万元)租给北京世纪元亨动物防疫技术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该公司以技术合作费、实验外协费等形式支付给该站租赁费共计68.5万元。
2004至2006年,该站以“签订产品代理协议”的方式,将其利用“国家十五攻关重点项目”和“863计划”等6项课题经费以及自有资金研制生产的7种诊断试剂盒及犬用产品,转给北京世纪元亨动物防疫技术有限公司经销。2004至2006年,该公司(含分公司)共收到上述产品价值计252.9万元,以技术服务费的形式返还给该站212.3万元,尚欠付40.6万元。
4.网络开发维护等项目资金241.2万元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
2004至2005年,该站支付给北京海存量科技有限公司“动物防疫网络化管理软件”等项目开发、维护经费共计241.2万元。这些项目实施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六)所属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违规收费3953.93万元。
2006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持过期的收费许可证和执行旧的收费标准,收取绿色食品认证费和标志使用费3953.93万元,其中用过期收费许可证收费2079.7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向非预算单位拨付资金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上缴中央财政;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下达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拨付建设资金的问题,要求认真清理,吸取教训,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对扩大财政项目资金支出范围和转移、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问题,责成归还原资金渠道;对违规收费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将收费标准上报发展改革委审批,办理收费许可证审验,之前停止收费行为;对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未经审批和评估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等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向主管部门报批,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农业部应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申请和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加强对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农业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农业部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要求相关单位以此为契机,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目前,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中反映的问题已全部纠正和落实完毕。向非预算单位拨付的资金,已按审计要求全额上缴中央财政;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下达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问题,已按规定进行了清理,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对扩大财政项目资金支出范围、转移、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等问题,已全部归还原资金渠道;对违规收费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停止了收费行为,正在办理新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许可证审验;对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项目进度缓慢等问题,已进行了清理,并制定了纠正措施。在纠正具体问题的同时,农业部还有针对性地完善了相关制度。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农业部已进行了整改。
商务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1月至2007年3月,审计署对商务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商务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商务部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入账核算。
截至2006年底,商务部有建筑面积共计5345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未入账核算和反映。其中办公业务用房4处,零散住宅房58处,平房院落25处。
(二)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无初步设计或概算。
商务部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规模47608.9平方米,计划投资1.54亿元。该项目在没有初步设计或概算的情况下,于2002年12月开始建设,2005年5月建成入住,共有可分配住宅249套。
(三)商务部机关服务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经报批擅自改变建设项目用途。
因王府井大街整体改造需要,商务部对其王府井金鱼胡同19号职工住宅楼进行重建。重建过程中,该局未报经批准,由其所属北京鑫恒安经贸有限公司将上述住宅楼改建为建筑面积7172平方米的综合楼。目前,该楼主体已建成。北京鑫恒安经贸有限公司作为出租人于2006年初与上海某商业机构签订了关于该综合楼的租用合同。
2.私存私放房屋拆迁补偿等收入。
2001年起,该局截留房屋拆迁补偿等收入1067万元私存私放。截至2006年底,这些资金除用于一些项目支出外,尚余151万元。
3.未经批准,将部分住宅交由所属公司经营,低价出租给本局职工,房租收入全部作为所属公司收入。
从2003年开始,该局未经批准,陆续将45处部属零散住宅、47套局属住宅交由北京鑫恒安经贸有限公司出租经营。承租人多为本局职工(这些职工已有单位分配给的住房),租金普遍仅为市场价格的一半。2003至2006年,这些房屋出租租金283.67万元,全部作为北京鑫恒安经贸有限公司的收入入账。
4.北京鑫恒安经贸有限公司将房屋拆迁补偿收入作为本企业收入。
该公司于2001和2003年将两处部属房屋拆迁补偿收入共计257万元,作为本企业收入入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入账核算的问题,要求尽快将资产按实际成本登记入账;对经济适用房项目无初步设计和概算的问题,要求商务部责成所属部门和单位严格按规定办事,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对商务部机关服务局未经报批擅自改变建设项目用途的问题,要求尽快补办手续,并将房产取得收入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对商务部机关服务局私存私放拆迁补偿款的问题,要求将资金余额追回,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对商务部机关服务局所属公司低价出租部属房屋并将房租收入作为公司收入入账的问题,要求严格按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将房租收入收回作为商务部住房基金;对北京鑫恒安经贸有限公司将拆迁补偿款作为企业收入入账的问题,要求将资金收回,纳入预算统一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商务部应进行一次彻底的房产清查,摸清家底,建立统一的房产财务账簿,全面准确地核算反映房产现状;建章立制,规范房产使用、处置行为;加强对所属二级重点单位财务、资产监管,确保预算的正确执行和国有资产的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商务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商务部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责任,目前审计决定已基本落实完毕。对会计核算不健全的问题,已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将结果上报财政部,根据财政部批复意见进行调账处理;对未经报批改变建设项目用途的问题,已责令机关服务局依法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同时将房屋租金纳入商务部预算统一管理;对私存私放拆迁补偿款的问题,已责令机关服务局进行整改,撤销账户,余款全部上缴商务部机关;对所属单位将拆迁补偿款和房租收入作为企业收入的问题,已责令按规定将款项交回商务部机关。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商务部已进行了整改。
文化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文化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0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文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文化部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支出99.79万元。
2006年,文化部分别在“中直院团优秀剧节目创作演出专项经费”和“群众歌咏及老年活动”专项资金中,列支业务司交通费、会议费和电脑购置等基本支出99.79万元。
(二)文化部恭王府管理中心挪用专项资金2500万元。
2005年12月,该中心挪用“恭王府维修保护工程专项经费” 2500万元购买柳荫街24号院,作为办公用房。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支出和恭王府管理中心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文化部应进一步提高专款专用的意识,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保证专款专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文化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文化部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司局和单位认真落实审计决定,抓好整改。对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支出的问题,已调整了账目,并将资金归还了原渠道;对恭王府管理中心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已制定了资金归还计划,力求在年内将资金逐步归还。第一笔归还资金200万元已于2007年7月5日到账。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文化部已进行了整改。
卫生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审计署对卫生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8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卫生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卫生部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决定执行率达100%,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部分司局1802.77万元经费未纳入本级统一核算。
2000至2006年,科技教育司等司局委托卫生部所属单位管理的各种捐赠经费、课题经费等1802.77万元,未纳入部本级统一核算。截至2006年底,尚有结余198.24万元。
(二)证件印刷支出2951.89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2006年,卫生部使用财政专项经费支付的证件印刷支出中,有2951.89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采购。
(三)部分所属单位未经批准收取费用3754.15万元。
2000至2006年,所属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医院管理研究所等单位未经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批准,收取证书工本费等3754.15万元。
(四)所属单位部分已完工基本建设项目未按期办理竣工决算,涉及投资4.66亿元。
截至2006年底,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病房楼等工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实际完成投资额4.66亿元,未按有关规定办理竣工决算。
(五)教育培训项目财务管理较乱,部分所属单位将项目以合作名义交由其他单位承办,并收取管理费等。
抽查卫生部所属或所管理的7个单位的72个教育培训项目,有6个单位的43个培训项目(占调查项目总数的59.7%)收支未纳入单位的会计核算。医院管理研究所等单位将教育培训项目交由其他单位承办,2006年共收取管理费、合作费等83.8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分司局有些经费未纳入本级核算的问题,要求收回结余资金;对证件印刷支出未纳入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予以纠正;对未经批准收费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办理收费项目报批手续;对已完工基建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补办竣工决算;对教育培训项目管理混乱的问题,要求将项目纳入所在单位财务核算,并禁止通过教育培训项目盈利。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卫生部应完善教育培训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所属单位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收费中的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将各类经费统一纳入单位财务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卫生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卫生部高度重视。在审计中,卫生部多次听取审计情况通报,要求有关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逐条落实。目前,正在按审计决定将委托所属单位管理的课题经费结余统一纳入卫生部本级管理;已经纠正多年遗留的证件印刷支出未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已要求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加强收费管理,坚决杜绝乱收费,并正在与收费主管部门研究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已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同时,还制订了加强预算管理、加强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加强医疗机构会计内部控制等6项规章制度,加大了对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卫生部已进行了整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6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六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