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达标
都说法院的判决书都是无情而冷酷的。特别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只要一个人触犯了刑法,在刑法面前是没有任何情义可言的。因为刑法就是刑法,刑法如果讲究人情,讲究人性化的话,那么刑法就没有了严肃性和公正性,甚至刑法还可能成为袒护罪犯的通行证。俗话说,对罪犯的同情就是对好人的不负责任,甚至残忍。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在世人的眼里,对于那些触犯刑法的人,在法院判决书上,不是写着刑期多少年,有的并且还附加罚金需要交纳多少,严重的甚至还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但是,在新西兰却发生了一件与众不同的判决书案例,并且让人看了无不感到惊奇不已。原来判决书也可以这样写的,而且法律并不是不能讲人性化的呢。那么,这个判决书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据报道,新西兰首都惠灵顿一名男子因殴打妻子而被孩子告上法庭。法官日前判决说,这名男子如果连续9个月不再犯有虐妻行为,撰写一篇关于家庭暴力的文章,并向反对家庭暴力的慈善机构捐款,可以免受刑事处罚(08年01月18日《中国宁波网》)。
显然,在一般人的思维里,这个肆意殴打妻子而触犯刑律的男子,应该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只有这样才觉得对其妻子公平,而且才能以儆效尤。虽然这种做法,是法院最正常的一种判决行为,但是,为什么这个法官却一反常态而做出如此的判决呢?
据报道“里德已在法庭上认罪,但他的律师告诉法官,如果里德受到刑事处罚,他将失去工作,他的家庭也将因此陷入经济困境”。面对这样的一种情况,这个法官为了避免里德失业,确保这个家庭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条件,同时能够起到用人性化的判决已实现挽救失足者的作用,因此法官作出了上述决定。
仔细想想,这个法官的判决可谓是有深意的,而且充满了人性化的判决。从目前的社会发展情势看,这样的判决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与借鉴的。实际上就法律的宗旨而言,对于罪犯进行严厉的惩罚,其实并不是最终的目的,而是能够有效挽救罪犯重新做人,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这才是法律真正要实现的目的。要我说,这个法官的判决书之所以叫绝的根本原因就是体现了法律的真精神。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法院判决也应该要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情况,在确保法律尊严的原则下,实事求是地,尽量采取多一些人性化的判决,以求得失足者能够通过这样的一种判决,让其幡然悔过,回头是岸。同时还能够确保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不会因为自己的犯罪而陷入更加困难的境地,因此而给社会造成更大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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