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消息(记者张晓)近日,宁波网天一论坛的网友jojo123发帖反映药行街上的一处“交通警示牌”成了“广告牌”,这完全会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酿成交通事故。帖子一发便引来众多网友的跟帖,大家纷纷反映各路段的此类情况。看来,交通警示牌变成“广告牌”是一个普遍现象。
灵桥附近 |
江厦桥附近 |
“开车由西向东经过药行街,等候红绿灯的时候,你会发现,左前方有块蓝底白字的交通警示牌,”网友jojo123说,“上面写着:您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心愿,然而警示语下面便是:学英语到××,还有留有电话。”这太乱套了,严重干扰驾驶员的注意力,提请相关交通部门,能够注意这些个交通警示牌的作用。网友jojo123愤愤不平。参见原帖:bbs.cnnb.com.cn/read.php
网友9amin也表示赞同,望京路的交通警示牌居然还有饭店广告,一边是请勿酒后驾驶,另一边是XX饭店加个转弯箭头,这种警示牌应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他说,交通警示牌属于公共交通设施,司机们缴了养路费,国家统一投资的,不能给某些人用于商业赢利。
对此,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高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这些广告牌是违法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二条也规定,不得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设置广告,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广告也不得设立。
高律师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即使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广告牌、管线等,也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违反规定设置的广告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网友jojo123说,要是警示牌变成广告牌,干脆就改成液晶显示屏,做广告、播放电视新闻,我们驾驶员等红绿灯时候也不会无聊。如此看来,根据相关法律,这个愿望也是不可行的,不过在与警示牌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前提下,设置液晶显示屏也是可以的。记者注意到,灵桥西侧十字路口处就设置了一个大型液晶显示屏。奥运会期间,很多等候信号灯的路人可以观看精彩赛事,方便又安全。
编辑: 张晓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