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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宁波大米、冷冻饮品等抽查合格率100%
2008-08-29 10:27:00 稿源: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王巍通讯员吴婧)日前,宁波市质监局发布消息称,2008年上半年省、市县三级共抽查我市9大行业1967家企业生产的143种1967批次产品,合格1719批次,批次合格率为87.4%,比去年同期上升0.4个百分点。其中省级抽查我市产品105种1173批次产品,合格1035批次,批次合格率88.2%;市级抽查43种631批次产品,合格536批次,批次合格率84.9%;县级抽查7种163批次产品,合格148批次,批次合格率90.8%。

  据了解,近三年来,由于市级监督抽查以质量问题较为突出的产品为重点,因此合格率相对较低。但此次市级监督抽查的合格率仍达到了80%以上,且比去年同期上升2.6个百分点。其中,奉化市在此次省、市、县三级监督抽查中批次合格率最高,为93.0%,江东、象山、慈溪等地区产品受检批次合格率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且比去年同期分别提高7.9、5、3.5个百分点。此外,电子、医药行业和纺织行业的批次合格率均为100%,食品行业的批次合格率比去年同期上升1.6个百分点。大米、冷冻饮品、打火机、电动自行车、电冰箱(冷柜)、冷水水表等80种产品的合格率均为100%,占到了受检产品总数的55.9%

  饮水水罐合格率大幅上升

  近年来,随着桶装饮用水的普及,饮用水罐(俗称饮用水桶)行业的发展速度也不断加快,目前全国拥有制桶生产线100余条,产销量达到3000万只。宁波是全国有名的塑料制品生产基地,共有各类饮用水罐生产企业20余家,主要集中在慈溪市。据统计,我市企业的饮用水罐年产量已经达到900多万只,产量位于全省前列。然而,近几年来,我市饮用水罐的质量水平却始终在70%左右徘徊。

  为突破饮用水罐“质量问题”这一“软肋”,进一步提升我市饮用水罐的市场竞争力,去年国家质检总局将饮用水罐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要求企业在原材料采购、生产环境、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质量检测、专业设备(人员)配备、不合格产品处理等方面符合要求,领取生产许可证后,方能进行生产。同时,加大了对饮用水罐生产企业的抽查力度。此次受检的15批次饮用水罐,合格14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3.3%,同比上升26.6个百分点。此外,在检查过程中质监部门发现我市饮用水罐生产企业都已停止生产机械强度低且只能一次性使用的PET桶,而生产可循环使用并具有较高质量的PC桶。

  木制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不规范 甲醛释放量超标

  据悉,此次省、市、县三级监督抽查我市木家具31批次,合格21批次,批次合格率为67.7%;抽查木门12批次,合格6批次,批次合格率为50%。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产品标识和甲醛释放量两个项目上。据了解,根据国家规定,每套家具均要求附有《家具使用说明书》。《说明书》除要求对家具的款式、规格、使用材料等内容进行充分阐述外,还需要对所用板材、涂料实际含有的甲醛、苯等有害物质释放量作明确说明。相关装潢材料应有合格证、产品说明等标签标识。但此次监督抽查中,2批次木制家具使用说明不全,4批次无使用说明。6批次不合格木门中有5批次无产品合格证。质监部门表示,由于家具的安装通常由生产单位或施工单位负责,因此消费者很少关注产品的标识内容,而选购家具时消费者又很少主动向销售方索要使用说明书,而是将部分注意力放在了家具的款式、色调等方面,其对家具质量的唯一信息来源无非是销售者提供的产品宣传资料或是销售者口若悬河的介绍,这就造成家具企业对产品使用说明、标识等缺乏重视。

  甲醛释放量超标是造成木制家具合格率低的另一原因。据悉,此次抽查共有8批次木家具和1批次木门被检出甲醛含量超标。质监部门表示,造成甲醛释放量超标主要是由于厂方选材不当。此外,饰面材料处理不当,过量使用胶粘剂以及生产工艺过于简单不对板材进行封边等因素也会引起甲醛超标释放。目前,质监部门已将这个问题作为木制家具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

  称重传感器产品合格率较低

  称重传感器主要用于电子秤、吊秤、汽车衡等各种电子衡器,是电子衡器的核心部件。目前,宁波地区已有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称重传感器生产企业15家。此次监督抽查了其中14家企业的14批次产品,合格8批次,批次合格率为57.1%。其中5批次产品因传感器误差被判为不合格,另外1批次产品的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最小静载荷输出温度项目不合格。据了解,造成传感器误差项目不合格主要是由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传感器所用关键补偿元件把关不严,或未适时进行工艺参数调整而造成传感受器的输出温度不能过关;而最小静载荷输出温度不合格则是由于企业的传感器零点温度补偿工艺不合格或质量控制不严而造成传感器零点输出温度性能不过关。这二项不合格,将直接导致电子衡器在不同季节使用时因温度变化带来较大的计量误差,影响贸易结算。

  质监部门表示,称重传感器是实行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部分企业在申请许可证时将产品等级定得过高,但实际大批量生产中又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有些企业则不能始络如一地按型式批准的样机及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批量生产时降低质量要求,或者受市场低价竞争影响,用较低质量的材料及无器件代替定型试验时的材料及元器件。

  钢化玻璃生产存在偷工减料现象

  钢化玻璃是以普通平板玻璃为原片,经进一步深加工制成,与普通平板玻璃相比,安全性能明显提高。近年来随着钢化玻璃的需求量的增大,我市钢化玻璃生产企业数量不断增长,但众多小型企业中以较多,且产品质量良莠不齐。据悉,省、市、县三级监督抽查全市11家企业生产的11批钢化玻璃产品,合格5批次,批次合格率45.5%。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主要是由于产品厚度允差及碎片状态。其中厚度允差不合格5批次,主要表现在玻璃厚度过薄,影响玻璃的安全性能。据了解,钢化玻璃原片大多数采用浮法玻璃。石英砂、石灰石和重油是主要原材料,近一年来,由于这些原料价格成倍上涨,一些企业通过偷工减料来维持利润。

  碎片状态不合格则主要表现为玻璃碎裂后产生的碎片过大,边部出现尖锐夹角,从而降低了钢化玻璃的安全系数,影响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企业钢化设备落后,技术能力不到要求,以及盲目通过调整升温、鼓风时间等工艺参数来减少耗能,节约成本,以及生产管理不严格、对质量问题不重视是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重要原因。

编辑: 王巍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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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宁波大米、冷冻饮品等抽查合格率100%

稿源: 2008-08-29 10:27:0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王巍通讯员吴婧)日前,宁波市质监局发布消息称,2008年上半年省、市县三级共抽查我市9大行业1967家企业生产的143种1967批次产品,合格1719批次,批次合格率为87.4%,比去年同期上升0.4个百分点。其中省级抽查我市产品105种1173批次产品,合格1035批次,批次合格率88.2%;市级抽查43种631批次产品,合格536批次,批次合格率84.9%;县级抽查7种163批次产品,合格148批次,批次合格率90.8%。

  据了解,近三年来,由于市级监督抽查以质量问题较为突出的产品为重点,因此合格率相对较低。但此次市级监督抽查的合格率仍达到了80%以上,且比去年同期上升2.6个百分点。其中,奉化市在此次省、市、县三级监督抽查中批次合格率最高,为93.0%,江东、象山、慈溪等地区产品受检批次合格率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且比去年同期分别提高7.9、5、3.5个百分点。此外,电子、医药行业和纺织行业的批次合格率均为100%,食品行业的批次合格率比去年同期上升1.6个百分点。大米、冷冻饮品、打火机、电动自行车、电冰箱(冷柜)、冷水水表等80种产品的合格率均为100%,占到了受检产品总数的55.9%

  饮水水罐合格率大幅上升

  近年来,随着桶装饮用水的普及,饮用水罐(俗称饮用水桶)行业的发展速度也不断加快,目前全国拥有制桶生产线100余条,产销量达到3000万只。宁波是全国有名的塑料制品生产基地,共有各类饮用水罐生产企业20余家,主要集中在慈溪市。据统计,我市企业的饮用水罐年产量已经达到900多万只,产量位于全省前列。然而,近几年来,我市饮用水罐的质量水平却始终在70%左右徘徊。

  为突破饮用水罐“质量问题”这一“软肋”,进一步提升我市饮用水罐的市场竞争力,去年国家质检总局将饮用水罐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要求企业在原材料采购、生产环境、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质量检测、专业设备(人员)配备、不合格产品处理等方面符合要求,领取生产许可证后,方能进行生产。同时,加大了对饮用水罐生产企业的抽查力度。此次受检的15批次饮用水罐,合格14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3.3%,同比上升26.6个百分点。此外,在检查过程中质监部门发现我市饮用水罐生产企业都已停止生产机械强度低且只能一次性使用的PET桶,而生产可循环使用并具有较高质量的PC桶。

  木制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不规范 甲醛释放量超标

  据悉,此次省、市、县三级监督抽查我市木家具31批次,合格21批次,批次合格率为67.7%;抽查木门12批次,合格6批次,批次合格率为50%。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产品标识和甲醛释放量两个项目上。据了解,根据国家规定,每套家具均要求附有《家具使用说明书》。《说明书》除要求对家具的款式、规格、使用材料等内容进行充分阐述外,还需要对所用板材、涂料实际含有的甲醛、苯等有害物质释放量作明确说明。相关装潢材料应有合格证、产品说明等标签标识。但此次监督抽查中,2批次木制家具使用说明不全,4批次无使用说明。6批次不合格木门中有5批次无产品合格证。质监部门表示,由于家具的安装通常由生产单位或施工单位负责,因此消费者很少关注产品的标识内容,而选购家具时消费者又很少主动向销售方索要使用说明书,而是将部分注意力放在了家具的款式、色调等方面,其对家具质量的唯一信息来源无非是销售者提供的产品宣传资料或是销售者口若悬河的介绍,这就造成家具企业对产品使用说明、标识等缺乏重视。

  甲醛释放量超标是造成木制家具合格率低的另一原因。据悉,此次抽查共有8批次木家具和1批次木门被检出甲醛含量超标。质监部门表示,造成甲醛释放量超标主要是由于厂方选材不当。此外,饰面材料处理不当,过量使用胶粘剂以及生产工艺过于简单不对板材进行封边等因素也会引起甲醛超标释放。目前,质监部门已将这个问题作为木制家具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

  称重传感器产品合格率较低

  称重传感器主要用于电子秤、吊秤、汽车衡等各种电子衡器,是电子衡器的核心部件。目前,宁波地区已有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称重传感器生产企业15家。此次监督抽查了其中14家企业的14批次产品,合格8批次,批次合格率为57.1%。其中5批次产品因传感器误差被判为不合格,另外1批次产品的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最小静载荷输出温度项目不合格。据了解,造成传感器误差项目不合格主要是由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传感器所用关键补偿元件把关不严,或未适时进行工艺参数调整而造成传感受器的输出温度不能过关;而最小静载荷输出温度不合格则是由于企业的传感器零点温度补偿工艺不合格或质量控制不严而造成传感器零点输出温度性能不过关。这二项不合格,将直接导致电子衡器在不同季节使用时因温度变化带来较大的计量误差,影响贸易结算。

  质监部门表示,称重传感器是实行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部分企业在申请许可证时将产品等级定得过高,但实际大批量生产中又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有些企业则不能始络如一地按型式批准的样机及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批量生产时降低质量要求,或者受市场低价竞争影响,用较低质量的材料及无器件代替定型试验时的材料及元器件。

  钢化玻璃生产存在偷工减料现象

  钢化玻璃是以普通平板玻璃为原片,经进一步深加工制成,与普通平板玻璃相比,安全性能明显提高。近年来随着钢化玻璃的需求量的增大,我市钢化玻璃生产企业数量不断增长,但众多小型企业中以较多,且产品质量良莠不齐。据悉,省、市、县三级监督抽查全市11家企业生产的11批钢化玻璃产品,合格5批次,批次合格率45.5%。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主要是由于产品厚度允差及碎片状态。其中厚度允差不合格5批次,主要表现在玻璃厚度过薄,影响玻璃的安全性能。据了解,钢化玻璃原片大多数采用浮法玻璃。石英砂、石灰石和重油是主要原材料,近一年来,由于这些原料价格成倍上涨,一些企业通过偷工减料来维持利润。

  碎片状态不合格则主要表现为玻璃碎裂后产生的碎片过大,边部出现尖锐夹角,从而降低了钢化玻璃的安全系数,影响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企业钢化设备落后,技术能力不到要求,以及盲目通过调整升温、鼓风时间等工艺参数来减少耗能,节约成本,以及生产管理不严格、对质量问题不重视是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重要原因。

编辑: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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