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袁伟鑫)一套工作服押金500元,辞职后却要不回押金。来奉打工的周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
周女士告诉记者,她年初来到我市一家五金厂打工,工厂发给了她一套共两件工作服和厂牌,向她索取了500元钱押金,当时工厂负责人告诉她如果工作满一年就可以退回押金。7月底周女士向工厂提出辞职,上个月她将洗好的工作服退回,并提出想要回500元押金,但工厂却以周女士工作未满一年为由拒绝退还押金。500元换了一套工作服,这让月工资1500多元的周女士感到非常痛心。
记者从劳动部门了解到,这种拒退押金的投诉比较常见。有的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基本劳动条件,如工作服、厂牌、工具,收取一定费用作为押金,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但不少人都是辞职了要不回押金才来投诉,又拿不出证据,使这类投诉难以处理。劳动部门提醒,作为劳动者,所在企业若有收取工作服等押金行为,可向劳动部门投诉,但要保留好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押金收据方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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