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毅飞
先后发生在山西和浙江的两起弑师案,让人有着无数的悲凉。受害的老师无辜,年轻的生命,葬送在自己的学生手里,固然不幸;加害的学生无良,一生的前途,毁坏在弑师之罪中,同样不幸。从这个角度说这是悲剧,不仅因为受害的老师,也因为加害的学生。而此后有教育部的官员由此而引发反思,认为除了政府、社会和教育工作者应积极采取措施,切实保护教师安全。另外,教师正当使用的惩戒并非对学生的体罚,不提倡迁就学生一切行为(10月28日《北京晨报》)。实在让人不解,即使这不至于推波助澜,也肯定是于事无补的。
山西朔州的弑师案,真正的杀手很可能是“倒数第一”。因为加害的学生留下了一个“死亡笔记”,坦言他是因为初中时“倒数第一”,被视为“差生”、“坏学生”,因而觉得生活在“黑暗的世界”,才发誓“做鬼”也要杀掉两个初中的老师。虽然现在杀的是一个毫无怨仇的高中老师,这杀机极有可能来自初中。这是因为未施惩戒,祸起迁就吗?浙江缙云的弑师案,是学生害怕老师在家访时告状,才加害于老师的。这不正是因为老师实施惩戒,不加迁就吗?
我不知道在教育部官员的眼里,通过考试成绩排名让学习不好的学生成为“倒数第一”,或通过家访告状让表现不好的学生遭受家长的训斥乃至痛揍,算不算“正当使用的惩戒”?算不算不迁就学生的表现?单从事件的关联与逻辑的联系看,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推理。倘若真的如此,简直是在激发杀机,而不是规避弑师悲剧,实在是谬之甚矣!
沉重的学业负担,激烈的升学竞争,早已让学生不堪重负;尤其是学习成绩不佳的学生,在老师、家长与同学的三重鄙视下,极有可能了无生趣。弑师惨案,恰恰是现行教育沉疴不治的病危通知书,不能再被庸医施以“正当惩戒”的猛药了。否则,后果更为堪忧。
至于“切实保护教师安全”,在我看来,也是不切实际的迂阔之论。究竟是给每个老师发件防弹衣,还是给每人配个保镖?如果教室里的学生都会对老师以利刃相向,陪同家访的学生都会对老师施以封喉暴行,教师的安全,恐怕是保不胜保,护不胜护的。
究竟是什么的诱因,使老师成了学生必欲灭之而后快的对象,这实在是千古未遇的尴尬。跟千古而下的教育手段相比,缺失的难道是惩戒吗?教育部官员的奇谈怪论,实在有诿过卸责之谈。发生悲剧可怕,走错了规避悲剧的路,更加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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