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伟
10月30日,对于云南省个旧市原常务副市长王建国来说,绝对是个刻骨铭心的日子。这天,云南省玉溪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在总结自己的犯罪原因时,王建国悔恨地说:“在我自己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交友不慎。(11月11日《检察日报》)
正如办案检察官分析说的:“喜交朋友”并不是贪官王建国的专利,在近几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这一现象带有普遍性。贪官都爱“傍大款”,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从“大款”那里捞到更多的“好处”,当然“大款”也能借贪官之手打通各种关节,给自己带来可观的利润。从本案可以看出,王建国和施建平并不是纯粹的朋友关系,而是建立在互相利用基础上的权钱交易关系。这种用金钱和权力堆积起来的“友谊”注定是难以长久的。
想想看,今年42岁的王建国,曾经有着令人羡慕的人生轨迹,他毕业于云南工学院,担任过云南省建水县烟叶复烤厂生产科科长、建水县临安镇镇长、建水县建设局局长、建水县县长助理等职。2002年3月,王建国调到个旧市委,任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6年6月,担任个旧市委常委、副市长;今年3月,成为个旧市常务副市长。应该说,王建国的人生是顺利的,他本可以在自己的“政治舞台”上大显身手,建功立业。遗憾的是,王建国和许多贪官一样,随着职务的升迁,身边吹喇叭抬轿子的越来越多,上门拜访进贡的络绎不绝。而在其堕落的过程中,建水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施建平“功不可没”。在王建国的仕途升迁过程中,施建平成为其权力的最大“买主”:两人9次权钱交易的金额高达94万元。
可见,官员交友也要有规则,不能“闯红灯”。否则,交上了“金弹”、“糖弹”,一旦爆炸,就会让你粉身碎骨。假如王建国当初若是知道自己会有今天的结局,想必也会洁身自爱、慎重交友。可如今说什么都晚了,再悔恨也没用了。
但是,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王建国的悔恨直白地告诉我们:建立在金钱和权力基础之上的友谊注定是短命的。只有在德的基础上交成的朋友才会有真友谊,这种友谊,不仅长久、高尚,而且对人民的事业也是十分有益的。如马克思和恩格斯。焦裕禄、孔繁森生前也有不少朋友,这些朋友,有的是贫困山区的农民、五保户,有的是工人、孤儿。但他们的德交是那么的圣洁、高尚、伟大、无私,至今仍成为人们传颂的交友佳话。
所以,邓小平曾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们:“朋友要交,但心中要有数”。这个数就是要有尺度、有规则。应该交什么朋友,不应该交什么朋友,都要在主观上把握住尺度、把握住规则。在开口的时候想一想这句话该不该说,在迈腿的时候想一想这个地方该不该去,在伸手的时候想一想这些东西该不该拿,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原则不动、底线不松。只有这样,才不会不能“闯红灯”,被所谓的朋友“拖下水”,落个身败名裂。(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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