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明
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省纪委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把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来部署,取得阶段性成效。至今年7月底,浙江全省1515个乡镇(街道)已全面完成配备专职纪检干部工作,配备了2010名专职纪检干部,其中1202个乡镇配备1568名专职纪检干部,313个街道配备442名专职纪检干部。同时,全省有599个建制村(社区)、230家具有规模的非公有企业建立了纪委。“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有序推进,有力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说。(10月13日《人民日报》)
随着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乡镇规模不断扩大,基层干部手中权力越来越大,部分乡村财务管理混乱,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因而,乡镇基层纪检组织的担子越来越繁重,加强党的纪检建设显得愈加重要。
乡镇纪委组织往往只配备了书记一人为专职,很多乡镇纪检书记既是官又是兵,不仅要管份内的事,还得兼管数项工作,原来乡镇纪委干部基本上处于“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的状态,乡镇纪检工作“抛荒”现象较普遍。基层纪检干部力量不足已成为制约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的一个“瓶颈”。因为不手不够,人员不足,以至于信访量增加,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从浙江看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反映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件占信访举报总量的76%。
纪律检查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担着预防和惩治腐败两项重任,基层纪检组织处于前沿阵地,接触面广,任务重,靠书记一个“光杆司令”就是使出浑身解数也难以适应日益增加的工作量,何况不少乡镇纪检书记还一身兼多职,工作开展就更加的不宜。乡镇纪检是整个纪检工作的重要链条,这个链条不紧,难以在属地和源头解决其应该解决的问题,由此,一些问题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和处理,势必蔓延,一些问题没有全面细致的处理,容易造成矛盾上交。
纪检工作是政策强,工作要求细致,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工作,要做好此项工作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集中必不可少。而要做到这三集中,关键是要配备专职干部做保证,如果人力不足,势必给预防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带来影响,因而,配备专职纪检干部是适应新形势,更好的开展纪律检查工作的迫切需要。
配备专职纪检干部不是谁想当就想当,他的经过严格的挑选,并且进行岗前训练,浙江省的做法是:在乡镇纪检专职干部配备工作完成后,及时将着眼点转移到培训上,使专职纪检干部“会干事”、“干成事”,履职能力和自身素质得到提高,配备专职纪检干部补充了基层纪检干部不足,增加了新生力量,加强了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如今大部分纪检系统查办的案件,都解决在乡镇,信访量也得以明显的下降,纪检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
增加专职纪检干部必然要增加开支,但是他们的工作成果远不能用钱来计算。专职纪检队伍加强,预防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不仅能给国家和群众挽回的损失,而且对于稳定社会,端正党风、政风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配备专职纪检干部很有必要,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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