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六合
深圳龙岗舞王俱乐部“9.20”大火烧出了亿元贪官-----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有关方面在陈家总共搜出现金约1,000多万元,另有其个人帐户下的房产、存款及股票总值约2亿元。可从2003年到2006年,陈从派出所副所长升上龙岗公安分局治安科科长,2006年左右,陈旭明坐上副局长的位置,陈的经历被人形容为“坐直升机”,官运亨通,扶摇而上。(11月25日金羊网)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认为,大火烧出了亿元贪官陈旭明,只是满足了公众追问之一:一个无证经营的娱乐场所能在法律和政府的眼皮底下“红红火火”的经营的背后一定有见不得阳光的官商勾结的“猫腻”;根据权钱交易总有一个利益小团体才能摆平的规律,更应该满足公众追问之二:查查是谁让亿元贪官陈旭明官运亨通“坐直升机”的,要顺藤摸瓜捕到隐蔽其背后的“大鱼”。
众所周知,“带病提拔”当今在一些地方已成为官场显规则,除了一些腐败分子善于“包装”、“唱功”特别好之外,与用人上的“一言堂”大有干系。在一些地方,一个干部只要获得“一把手”的提名,进入干部任用的正常程序,一般都是“一路绿灯”,组织部门只不过是具体操办而已,即使有人对带病干部存在质疑也常常会保留自己的意见选择服从。而亿元贪官-----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是“腐迹斑斑”的官员,事发前他罩着整个龙岗、在龙岗有一条街的商铺、陈罩着的场子要是遇上“黄赌毒”方面问题,他一般都会指示下属去搞定,“舞王”即是其中一家等。这些腐迹当地老百姓都知道,难道其提拔他的上级一点也不清楚吗?难道没有一个利益小团体吗?
查查是谁让亿元贪官“坐直升机”的,就是要查查亿元贪官陈旭明推荐、考核、审查中存在的问题,查查陈旭明官运亨通是用人失察还是买官卖官?要“拔出萝卜”的同时也“带出泥”,让那些提拔亿元贪官的“保护伞”也原形毕露,给公众一个令人满意的“下回分解”,方能从源头上堵住“带病提拔”的黑色通道,改善官场生态,减少和避免出现新的陈旭明这样的亿元贪官,从而避免类似深圳“舞王”的惨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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