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硕笔记本电脑维权案的女大学生黄静,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警方逮捕,在2006年3月至同年12月被羁押295天。随后,海淀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做出不起诉决定。昨天下午,事发后首次回到北京的黄静,从代理人手中接到海淀检察院下发的国家赔偿决定书,赔偿金额为29197.14元。
黄静在接受记者的采访。 京华时报 王鹏昊 摄 - 对话
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介绍,前天下午,黄静的律师张平接到了海淀检察院的电话,要求张平次日到检察院。昨天早晨,他接到张平律师的电话,得知黄静的国家赔偿的最终数额已经敲定。
编辑: 胡晓云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