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已向卡拉OK、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收取音乐版权费。中音协不是第一个盯上殡仪馆的,第一个盯上它的是一个刚入行不久的律师,叫翁磊。凭着职业敏感,脑子里闪过一个疑问:殡仪馆播放哀乐,是不是也该交版权费?他立刻联系了中音协相关负责人。一个星期后,中音协决定要向殡仪馆收取音乐版权费。收费以商场背景音乐收费标准为指导价格,也就是每年每平方米2元的收费标准。(中国经济网12月5日)
常识告诉我们,棺材铺老板都是郁郁寡欢的,因为一方面是自己要对亡人提供最后的寄居所,另一方面,有不得不为此而从满脸悲怆的人们手中拿过几张票子来。所以,殡仪行内往往恐怕是抑郁者多,超脱者多,对人生理想价值信念有大彻悟的多。而这是完全有情感出发的,所谓利益计较,那只能附庸于此,套用一句教俗两用的话:这叫积德!
两块钱事小,添堵事大。如果把自个的领域或者那么一点狗撕猫咬,三拳两脚当成全世界的需要,那就麻烦,那就挡不住自己心里那点儿伸出去缩不会来的意念欲望之手。哀乐收版权费,真是敏感到姥姥家了。如此敏感,谁还敢碰呢?这几乎就是一句“亲爱的”才吐出半拉“亲”字音来,就高潮了,法律意识如果有意识变成无意识,无意识变成下意识,下意识变成钱意识,危险,很危险。这等于是太阳没出来就爬电杆,爬上了电杆就摸电线,不信?不信,你摸。摸到了吗?摸到什么了?你快说呀?“高压!”这高压就是殡仪馆里的哀恸之声,就是情感和道德的人性的尺度。“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这可真是人一走,茶还没凉,要钱的就来了。
请问哀乐何以产权?请问当初罗浪同志在为看阵亡将士遗体所引发的创作震撼中,除了哀悼,除了缅怀,除了发扬,除了安慰死者激励生者以外,有那么一丝半点的利益计较吗?人是要有一点历史感的,因为历史感就是道德感。哪怕是一分钱,在这里拨动算盘珠儿,是不是太穆仁智了。比傅彪抱着睡觉的那酒还大一岁的路易十五曾经曰过“在我死后,哪管它洪水滔天!”,今天的产权敏感者似乎是在别人死后,也要从胳肢窝里掏出点渍泥来换钱。真是浑身无处不敏感,通体上下皆流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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