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报料热线:81850000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三江视点
国家检验检疫《法检目录》有大调整
2009-01-08 08:41:0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图为检验检疫人员在检验出口产品

图为检验检疫人员在检验出口产品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孙世云叶商伦通讯员周燕华孙梅未)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提高进出口商品质量的要求,结合国外对我出口部分商品质量问题的反映,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联合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09年版),将部分初级纺织品、矿产品、石材、工业原料、皮革制品、五金工具、小家电产品等调出《法检目录》,涉及10位HS编码640个,与此同时,将部分烟草代用品、可用于食品添加剂的化工产品、日常生活用品、婴幼儿及儿童服装、衬衣睡衣泳衣、家用电器、卫生器具等调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条件,涉及当前10位HS编码350个。

  调出《法检目录》的商品,从2009年1月1日起,无须办理通关单通关,检验检疫机构对调出《法检目录》的商品实施抽查等监督管理。调入《法检目录》的商品,从2009年1月1日起纳入检验检疫监管,进出口时需办理通关单方能通关,同时确定1月1日至6月30日的半年时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采取临时检验检疫措施,检验检疫机构对调入《法检目录》的商品实行通关单放行管理,但不实施检验检疫,不收取任何检验检疫费用。自7月1日起,停止上述临时检验检疫措施,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正式实施检验检疫。

  调整后的《法检目录》进一步强调了产品在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更好地与国际标准接轨,有利于降低部分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摩擦。特别是对一些质量较为稳定,进出口风险较低的产品,则按照国际惯例不再实施强制检验检疫,此类商品,企业作为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更加明确,其加强自身产品质量管理和企业诚信管理的责任更加重了。

  此次目录调整对我市进出口商品和相关企业有较大影响。调出的出口商品涉及宁波地区的主要有紧固件、轴承、量具、钟表及其零件、锁具及零件和部分皮革服装等,以2008年为例,出口调出商品涉及7.4万批、23.55亿美元,涉及110个HS编码商品,近1200家出口企业。调出的进口商品涉及宁波口岸的主要有塑料及制品、纸及制品、铜及制品、铝及制品等,以2008年为例,进口调出商品涉及9170批、14.67亿美元。调入的商品涉及宁波地区的主要有婴儿服装、童装、内衣(睡衣)、针织服装、室外灯具、载客电梯、婴孩车等,其中纺织类产品涉及1200多家企业。鉴于本次《法检目录》调整范围广、涉及企业众多,宁波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进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此次调整,及时办理报检单位登记备案,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培训并申领临时报检员证,做好凭证报检准备工作,及早联系有关检验检疫事宜,确保目录调整后口岸货物通关顺畅。《法检目录》的具体调整内容可登录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nbciq.gov.cn)查询。

编辑: 叶商伦纠错:171964650@qq.com

扫一扫,中国宁波网装进手机

中国宁波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中国宁波网(宁波甬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C)

Copyright(C) 2001-2022 cnn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700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407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4-81850000 举报邮箱:nb81850@qq.com

国家检验检疫《法检目录》有大调整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9-01-08 08:41:00

图为检验检疫人员在检验出口产品

图为检验检疫人员在检验出口产品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孙世云叶商伦通讯员周燕华孙梅未)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提高进出口商品质量的要求,结合国外对我出口部分商品质量问题的反映,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联合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09年版),将部分初级纺织品、矿产品、石材、工业原料、皮革制品、五金工具、小家电产品等调出《法检目录》,涉及10位HS编码640个,与此同时,将部分烟草代用品、可用于食品添加剂的化工产品、日常生活用品、婴幼儿及儿童服装、衬衣睡衣泳衣、家用电器、卫生器具等调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条件,涉及当前10位HS编码350个。

  调出《法检目录》的商品,从2009年1月1日起,无须办理通关单通关,检验检疫机构对调出《法检目录》的商品实施抽查等监督管理。调入《法检目录》的商品,从2009年1月1日起纳入检验检疫监管,进出口时需办理通关单方能通关,同时确定1月1日至6月30日的半年时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采取临时检验检疫措施,检验检疫机构对调入《法检目录》的商品实行通关单放行管理,但不实施检验检疫,不收取任何检验检疫费用。自7月1日起,停止上述临时检验检疫措施,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正式实施检验检疫。

  调整后的《法检目录》进一步强调了产品在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更好地与国际标准接轨,有利于降低部分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摩擦。特别是对一些质量较为稳定,进出口风险较低的产品,则按照国际惯例不再实施强制检验检疫,此类商品,企业作为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更加明确,其加强自身产品质量管理和企业诚信管理的责任更加重了。

  此次目录调整对我市进出口商品和相关企业有较大影响。调出的出口商品涉及宁波地区的主要有紧固件、轴承、量具、钟表及其零件、锁具及零件和部分皮革服装等,以2008年为例,出口调出商品涉及7.4万批、23.55亿美元,涉及110个HS编码商品,近1200家出口企业。调出的进口商品涉及宁波口岸的主要有塑料及制品、纸及制品、铜及制品、铝及制品等,以2008年为例,进口调出商品涉及9170批、14.67亿美元。调入的商品涉及宁波地区的主要有婴儿服装、童装、内衣(睡衣)、针织服装、室外灯具、载客电梯、婴孩车等,其中纺织类产品涉及1200多家企业。鉴于本次《法检目录》调整范围广、涉及企业众多,宁波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进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此次调整,及时办理报检单位登记备案,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培训并申领临时报检员证,做好凭证报检准备工作,及早联系有关检验检疫事宜,确保目录调整后口岸货物通关顺畅。《法检目录》的具体调整内容可登录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nbciq.gov.cn)查询。

编辑: 叶商伦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