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在为双方当事人做“和事佬”。
人民调解员在出示一大摞已调解成功的交通事故档案。
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等各种登记表格。
海曙交警大队设立的人民调解室。
[核心提示]
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因为量大面广,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起来非常困难,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2007年9月,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探索通过人民调解机制,处理和解决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如今,这种做法已在全市普遍施行,并被称作有效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宁波模式”。据统计,该办法推行一年半来,有3万余起交通事故纠纷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得到解决,成功率99.1%,当事人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无一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