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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的"宁波模式"普遍推广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3-23 07: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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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误工费究竟该赔多少?

  今年春节前,设在海曙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室来了一名农民工,自称姓王,来自安徽阜阳,不久前被汽车撞伤,但一直没有拿到误工损失费,希望调解员帮他解决由此引发的纠纷。

  人民调解员林峰通知了事故责任方陈某,但当事人陈某认为王某有借机敲竹杠的嫌疑,其提出的误工费比保险公司赔偿的多出3000多元。两人的说法完全不同,最后在调解室里吵了起来。

  林峰对案情作了进一步的了解。原来,王某自称每个月有2500元的收入,却拿不出有效证据,而保险公司只愿意以每月900元的标准赔偿其误工损失。此外,王某还提出了营养费、护理费等,但均没有凭证,这也是陈某不愿赔偿的主要原因。

  如何解决这个矛盾,误工费究竟该赔多少?林峰和双方当事人分别谈话,建议他们各让一步。最后,陈某终于同意再赔偿2000元以了结此案,王某接受了这一方案,矛盾终于得到解决。

  本版撰文 崔小明 董小军 本版摄影 胡建华 陆明光 郝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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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