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文明发展,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就扎实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作出如下决定。
一、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
l、重要意义。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体现。开展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对于进一步动员各级各方面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保稳促调、改善人民生活、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我市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探索推进港城文明建设,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2005年获得了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08年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通过深入持久的创建活动,全市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公共服务逐步改善,办成了一批群众期盼的好事实事;城市形象快速提升,涌现了“爱心宁波”、“文明社区”、“文明之星”等具有广泛影响的文明品牌。同时也要看到,从现在起至2011年的全国第三轮文明城市创建中,科学发展的新要求、宏观环境的新变化、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赋予创建工作新的重大使命。新一轮文明创建涵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文明城市的评价标准将越来越高;宁波进入人均生产总值1万美元新的发展阶段以后,科学发展、文明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特别是在遭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复杂环境中,保持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的压力尤为突出;与国际历史文化名城、国内先进城市和群众利益诉求相对照,我市文明创建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全市各级必须准确把握文明创建工作的新起点新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抓文明创建就是抓科学发展、抓社会建设、抓民生改善、抓城市形象的创建理念,切实解决影响文明创建的突出问题,努力以保稳促调的显著成效推动文明创建,以文明创建的强大合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2、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省委“创新强省、创业富民”总战略和“六大联动、六大提升”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按照“以人为本、创建为民,城乡联动、全民参与,改革创新、务实求效”的方针,全面加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和开放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科学发展水平、社会文明程度、人民生活品质,力争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标兵,努力把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3、主要目标。通过三年努力,到2011年高端化、均衡化、普惠化、制度化的文明创建取得重大突破,政务环境廉洁高效,法治环境民主公正,市场环境规范守信,人文环境健康向上,生活环境舒适便利,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生态环境持续优化,社会文化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物质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生产总值年均增长达到9%左右;经济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发展质量效益明显优化,自主创新能力、产业融合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收入得到较快提高。
——政治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更加完善,服务型政府建设成效明显;民主制度健全,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进一步落实;党风政风清正廉洁,法治建设步伐加快,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逐步确立。
——精神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市民素质进一步提高;文化事业繁荣,文化市场有序,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城乡基层文化设施完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切实优化。
——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教科卫体事业全面发展,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左右,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制度实现城乡全覆盖;就业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有序,平安创建深化,公共秩序优良,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增强。
——生态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到“十一五”末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20%;城乡环境治理成效明显,大气环境和水环境得到优化,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新进展。
——开放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对外开放意识不断增强,符合国际惯例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城市的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升;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区域交流合作实现新拓展;对外开放领域不断扩大,全方位、深层次、高水平、内外衔接的大开放格局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