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协调推进,在城乡文明均衡化上求突破
10、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坚持文明创建与“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互动,确保文明城市创建与城市化进程同步推进。按照文明创建城乡联创、点面结合、全面覆盖的要求,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从中心城区向城乡接合部及新城区、县(市)拓展,从重点部位向一般地带延伸,通过城乡结对共建、镇乡连片共建、村企互动共建等途径,促进城市规划区文明创建活动的整体推进。以创建目标、创建任务和创建考核为导向,坚持创建工作同规划、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推动各地各部门文明创建协调发展,促进全市文明创建水平的全面提升。
11、深化城乡文明共创。着力完善市、县(市)区两级部门以及城市社区与村文明结对模式,积极探索共建型、帮扶型、互补型等文明创建活动,形成以城带乡、共建文明的良好格局,促进城乡文明创建工作均衡发展。突出城乡文明共创重点,抓住城市规划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农村集中居住区等重要部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整治和社会治安管理,促进城乡文明创建水平的整体提升。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城乡文明共创内容,深入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推进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建设乡风文明的新农村。力争到2011年,文明村镇建成率超过80%。
12、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围绕新农村建设,以新一轮“百千工程”为抓手,深入推进村庄整治建设,重点抓好公路沿线、河道两旁、风景名胜区、城镇周边、村际交界地带的环境整治,切实优化村容村貌。深入实施路网、电网、水网、气网、互联网进村入户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水平。健全农村保洁长效机制,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系统建设,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河网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扎实开展“洁化大地、绿化村镇、美化庭院”活动,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提高农村整体绿化水平。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力争到2011年农村社区建设面覆盖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300个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加快实施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农村住房集中改建,稳步推进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提高农村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健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切实改善农村居住条件。
五、坚持创建为民,在文明成果普惠化上求突破
13、实施社保共享计划。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扩大城乡就业、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覆盖范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城乡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实现中心城区有市场、乡镇(街道)有网点、社区(村)有窗口,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落实“万名高校毕业生见习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到基层工作。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重点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力争到2011年60岁以上城乡居民享受普惠式养老金。完善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医疗保障制度,积极探索同类险种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相互转接的有效办法,增强社会保障统筹能力。建立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扩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保障性房源建设,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住有所居。健全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动态增长机制和物价补贴机制。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城镇全面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加快推进老年事业发展。发展慈善事业、儿童福利事业和残疾人福利事业,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14、实施健康共享计划。顺应城乡群众多元化的健康需求,着力优化卫生服务质量,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创新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的体制机制,积极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医疗服务机构,健全以县(市)区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村)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全科医生任职资格制度,实现城乡基层医疗机构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推进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加强重大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和慢性疾病的防治工作,重视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逐步增加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药品监管,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和廉价药品制度,降低城乡居民医疗费用。建立心理健康预防、调整和维护机制,健全心理咨询网络,促进入的心理健康。大力倡导无偿献血和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等公益活动,临床用血100%来自于无偿献血。启动市民健身服务工程,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有计划地增配绿地公共体育场地,构建城市社区和乡村10分钟健身圈,鼓励社会单位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推行全民健身运动计划,发展竞技体育优势项目,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和群众体育水平。
15、实施文化共享计划。围绕保障市民基本文化权益,创新供给方式,扩大覆盖范围,实现公共文化共建共享。鼓励支持文化创造和普及,努力打造一批展示宁波现实题材和历史题材、体现现代港城气派和宁波独特风格的优秀文艺作品。大力发扬民间传统文化,引导各地有序开展节庆文化活动,探索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群众性才艺竞赛活动,增强公共文化对城乡群众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发展企业文化,培育一批企业文化示范点。繁荣“万场电影千场戏剧进农村”、“百镇千村种文化”等公益性文化,鼓励农民自办文化,扶持建设基层文艺团队。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利用,建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尽快建成东部新城市民文化广场、月湖历史文化特色街区、宁波书城、天一阁书库、宁波帮博物馆等一批重要文化设施项目,推进图书馆(室)等公共阅读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建成综合文化站,50%的行政村和60%的社区建成基层文化宫。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全面推广广播影视数字化,推进农村流动数字放映进程。鼓励开放公益性文化设施,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向公众免费开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壮大。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发展文化产业中介服务,培育新兴文化产业,提升文化“软实力”。
16、实施平安共享计划。全面推进法治宁波建设,大力营造平安祥和环境,切实增强城乡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扩大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发挥地方立法在表达群众诉求、协调社会利益中的作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对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促进和谐的作用。完善司法工作机制,依法扩大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大力推行远程立案、下基层办案等便民措施。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好低收入群体和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深化“黄、毒、赌”整治,注重实施“破小案”警务策略,切实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治安防控技术工程建设,扎实推进要害部位、复杂场所、特种行业、危爆物品、出租房屋、重大工程等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管理整治。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村(社区)和企业综治工作室建设,完善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完善重大疫情报告及防控体系。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测和预警,健全各领域防灾减灾协调联动机制,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增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处置能力。深入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自觉维护各民族团结和谐。深化各级领导接访制度,切实加强基层信访工作。深化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发挥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化解劳动纠纷的积极作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进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直选社区居民参选率达到93%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