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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每年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00多起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12-10 09:12:35

  宁波每年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00多起

  前日市统计局发布消息称,近年来市统计执法部门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统计稽查,每年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00多起,有效地维护了依法统计的权威性,保障和促进了统计改革和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提高统计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及整体效能,近年来我市统计执法工作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每年年初市统计部门以文件形式确定统计稽查重点,积极组织专项执法检查,认真查办统计违法案件,同时对违法情节较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剖析,有效维护了统计法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执法的目的是纠偏防偏,促进和谐,推动工作,因而执法的成效不是体现在罚款的多少上。”据市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始终坚持将统计执法与法制宣传、业务指导、统计调研等结合起来,在执法过程中体现服务和宣传意识。特别是今年年初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社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了以“广宣传、重稽查、勤指导、慎处罚”为原则的工作理念,对一般违法者实行“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后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执法新模式,重点查处骗取荣誉奖励、态度恶劣、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典型性统计违法案件,获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为了适应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去年市政府对2004年9月15日颁布实施的《宁波市统计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调整和完善,并于今年2月10日起施行。该办法主要为市县两级社会经济调查机构依法履行统计执法职能,促进和规范社会统计调查组织建设和统计联网直报制度依法有效实施等提供了法律保障。

  以新修订的《宁波市统计管理办法》为依据,市统计部门加快推进在调查机构中增挂统计执法机构牌子的工作。日前,市统计执法支队成立,北仑、镇海、江东等区也已建立了统计执法大队,并有效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周骥 潘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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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媛仪】